第六十三章:那个穿草鞋的
江南道,钱塘江头。 换上一袭开口对襟短衫的张邋遢手中提溜着旱烟枪,双眸微眯,站在一方礁石上,细细眺望一波又一波涌来的江海之水。 想当年,自己年轻时仗剑出游,偶然听说东海魔龙龙入海在钱塘怒潮中修炼盖世神功,闻声而来,结果怎么着?龙入海霸气无匹,一杆龙枪在手,愣是将丈许高的潮水掀起,飞射百丈之高,当真是东海水倒流,钱塘潮竖立。 也正是在观摩这一枪之后,张邋遢实打实感悟到了神意之道,修剑路上,越走越通畅,故而之后每一次出剑,便是剑意匹然,大有斩破苍穹,截断大江之势。 “丫头,能看出什么感觉来吗?”端起烟枪呼哧呼哧抽了两口,张邋遢笑呵呵问向身边的素衣女子。 他是打心底喜欢这闺女呀,自己邋邋遢遢过了大半辈子了,好不容易收了一个乖巧可人的徒儿,可谓是修来的福分,不说其他,仅是这丫头能帮自己洗洗补补,乱蓬蓬的胡须长长了,丫头也要逼着自己踢掉。张邋遢不说,但心里着实高兴着。 这可不,自己穿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衣衫,确实比以往看起来清爽多了,至少每次去买酒的时候,自己不会被酒家老板娘狗眼看人低给轰走了。 腰悬长剑,身着素白衫裙,外套一件鹅黄褙子的凌小薇眨着一双丹凤眼,轻声道:“没看出啥来。” 若是搁在以往,凌小薇哪一次出门不是戴银丝镂花髻,插一根金蝉玉叶簪,冬日呢,就是着一身柳绿花缎袄,夏日酷热则换一袭黄绸马面褴裙,用凌风度的话来说就是自家养的闺女,简直就是栖霞山最美的烟霞云彩。 也不知什么缘由,自从在庆州白马遇到陈乾元一行人之后,从小就喜爱传花紫衣衫的凌小薇,却莫名喜欢上了穿素色衣衫,也不知道是受了那喜欢白衣的陈乾元的影响,还是衣衫性子俱是清淡的独孤茹雪的影响。 “哟,笨丫头,这都没看出来呀?”踏着一双草鞋,手中提着一柄黑漆漆的寒碜木剑,落魄剑客斜眼歪嘴,满脸戏谑看着凌小薇。 凌小薇轻轻哼了一声,不做搭理。 原本跟着师傅游历江湖,修习剑法,一路从天山走到江南道钱塘江头来,可是呢,居然在此地遇见这么一个脸皮厚得可以做城墙的家伙了。初见之时,凌小薇还以为这混蛋家伙是落魄乞儿,忍不住拿出常备的干粮给他,结果呢,他欢欢呼呼吃了干粮,还说啥馒头硌疼了他的牙。 凌小薇当场就生气了,混蛋小子还不知进退,看着她手中拿剑,就说来出剑较量较量,算是江湖之战。被纠缠好一会儿,性子本来就有些清傲的凌小薇拔剑便迎战,可事实呀,着实不好看,被那混蛋家伙一剑给撩翻到草丛里去了。现在想起了,还觉得自己屁股蛋儿隐隐作痛。 不是怜香惜玉的主儿哟。 当时张邋遢看到落魄剑客,也没为自己徒儿出头,就这样笑骂了一句,当然,事后自己徒儿可好几天没给他好脸色看。 “高兴,你这混小子看出来什么了呀!?”张邋遢一口烟吐在落魄剑客脸上,算是给自家徒儿报仇。 一直在江南道游历的落魄剑客高兴骂骂咧咧一笑,伸手指着正一线涌来的怒潮,说道:“这不就是剑客所追寻的天地气象嘛!” 气由天地生,象从万物起。武人修炼悟道一途,无疑是观天地,以人心揣度天地之意,只求能得到天地共鸣的境界。这一途,可以说是天人感悟。随后而来的,便是天人合一。 “听说当年东海魔龙一枪挑翻钱塘江头,无疑就是借天地之力,慨然出手,才产生那般百年传扬的浩然气象。”眯着“一线天”眸子的高兴将木剑枕在脑后,说道:“教我剑法那人说,天地万物,皆有剑意,古有高人能截大江为剑,一剑落下,便是十万大山荡平,也有无敌剑客摘片叶做剑,剑气升腾九重天,连天人都不是一合之将。” “天地有剑意,我呢,也没心思,也没那么多耐心去把每一道剑意都感悟一遍,我只想把自己那一道剑意好好磨练起来,也不求啥斩破苍穹,至少一剑之下,不会那么简单被人破去即可。” 高兴笑了笑,轻声嘀咕道:“下次遇见陈乾元那家伙,给他一剑好看。” 大浪滔天,江风呼啸。 凌小薇鬓角青丝被拂起,本来就听得似懂非懂的她,也没去静心思考,玉指将青丝拢在耳后。 “贼风sao呀!”看到侧脸光景的高兴忍不住那混话赞了一声,见到凌小薇竖目瞪视,连忙捂嘴,狂笑不止。 张邋遢在中间着实听不下去了,拿旱烟枪敲了敲高兴的脑袋,正声道:“你小子再欺负我徒儿,老夫把你丢江里面去。” 高兴笑得已是“没线天”的眼眸看了凌小薇一眼,又侧身向张邋遢说道:“张老头呀,你说你当年看见过龙入海一枪挑翻整座江面。你行不行呀?” 张邋遢端起烟枪直抽,浓烟滚滚,罩住脸庞,没做搭理。 登时师徒二人都不理会高兴了,落魄剑客着实无聊,一会儿在礁石上坐着,把脚伸进滔滔江水中洗一洗,还高呼一句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沧浪之水清兮,方可濯吾足”;又一会儿,见还没等来每日午时最盛的一线怒潮,好说歹说,从张邋遢那里求来十个铜板,欢欢喜喜跑到店家小铺去买吃食了。 高兴离开后,张邋遢缓缓放下烟枪,看了自己徒儿一眼,说道:“丫头,前几日,我听说西北边关出事了。” 凌小薇骤然眉头蹙起,尽量按捺住便欲飞赴边关的激动情绪,一字一顿,问道:“出什么事了?” 事实上,她并不关心边关出了什么事,只关心在边关的那个心上良人可曾有事? 自己送他的香囊,想必他还带着吧。 “不知何原因,西厥一群年轻高手潜入境内,陈乾元、不戒等人与之相逢,恶战好几场,死了不少人。” “陈乾元呢!?” 张邋遢悠悠瞥了一眼凌小薇,自己把他当亲身闺女一样,也没见这么焦急过,偏偏说到那小子,什么女儿家该有的矜持都没了,真是冤家呀,“陈乾元好像没出什么事儿,长白山的王戢倒是死了,哦,还有千秋阁那上任阁主的儿子左士卿,听说被打得半死,把左梦庚那老小子气得直抖,就想自己亲赴边关把自家独苗带回来。”
凌小薇听到陈乾元无事,已然安心,谁还管其余那些人呀,眸光流转,殊不知就看到那个扎眼的草鞋剑客正撅着屁股在江边打捞什么物事,心底直说晦气。 “只不过听说陈乾元那小子之前在边关发聚合三十几位年轻剑客的剑意,发出了天神一剑,直直掀翻了西厥几千兵马,震慑了不少人呀。”张邋遢笑道,此等当时风流,真是叫人缅怀。 年轻时,仗剑走天涯,鲜衣怒马,宝剑紫匣,不平之处便拔剑扬意气,管甚生死,管甚英名恶名,江湖事,天下事,不过就是一剑的事而已! 当世有真风流啊。 正值凌小薇瞎想陈乾元那日问神一剑退敌千里的风姿时,高兴乐呼呼跑了过来,湿漉漉的手指夹着一枚铜板,“瞧,我在江上捞到一枚铜板哟。” 那欢愉,那喜乐,简直比得上高兴这家伙赖这师徒二人吃了第一顿饱饭时的情景了。 “至于吗?”凌小薇撅嘴说道,张邋遢看到这小子,倒是哈哈大笑。 高兴那袖子细细擦干那枚铜板,说道:“凌大小姐呀,你是不知道一颗铜板的金贵,没钱花,没饭吃的时候,能有这么一个铜板,就能买一个白花花的大馒头了,如果你不嫌弃,这个铜板能换回来三个隔夜馒头哟。” 高兴掰着指头数着,凌小薇神色微变,说实在话,自己若不是这趟出门游历江湖,还当真不知道馒头是什么价格耶,哪像在栖霞山的时候,要啥有啥,就算是下山购买些小女儿用品,别的店家看到自己那父亲的面子,送给自己都来不及,更别提什么价格了。 张邋遢隔着浓烟看了一眼高兴,初次遇见这小子,就是看到他俗气却不低贱的作风,满身烟火气,会因为没钱挨饿,会因为衣衫薄挨冻,就是那般一个市井小子,偏偏就不讨人厌。 “人多起来了哟。”张邋遢回首看了一眼岸边,人流攒动,近江处被豪门富绅所占,铺席垫毡,设案置花,好不热闹,更有甚者,携带花眷美妾,心想来一出名士文人所痴迷的载妓随波仍去留。想想就是潇洒倜傥,说不定就引来无数的如花女子钦羡。 高兴个子瘦小,踮起脚望了一眼茫茫江面,说道:“一线潮要来了哟。”又偏头看着凌小薇,“咋,要不要来一出一剑断大潮?” 凌小薇不置可否,神色无动。 高兴接下腰间的黑桃木剑,在手上掂量了掂量,笑呵呵说道:“看哥哥去一剑断大潮!”说罢,他轻脚一点,掠空飞出,只不过,引来岸上无数人喝彩。 “张老头,如果等下我没截断大潮,记得下水来救我哟。”站在江面上的高兴很没骨气,大声说道。 张邋遢笑骂:“德行!” “那个穿草鞋的……”凌小薇亦是笑骂。 这一日,千万里浩荡的钱塘一线潮被人一剑斩断,整座江湖俱惊。 一剑断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