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狒狒与杀人案
“程哥。”杨素心望着程凤和路西走下马车,纤纤玉手掠了一下头发,动作温柔而又优雅,她似笑非笑地看了路西一眼,明明不带半分火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路西还是能从那短短的一对眼中,感觉到一股虽然不强烈,却非常坚实的敌意,路西一怔,看了程凤一眼,见他本来冷硬的面容如初雪融化一般温和下来,眸子带笑,显然——对这位卧龙城的第一美人,也并非无意的。 “素心,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局里的警员,叫路西,今年刚从苏格兰场回来。” “你好,我是杨素心。” “你好。”路西点点头,看出眼前这位对她不是很友好,虽然以这位淑女的风度,不会故意找自己的麻烦,但是如果明知不受欢迎,还要硬赖着不走,可不是路大小姐的风格。“师兄,你和杨小姐聊吧,我——”路西话还没说完,忽然一甩手,锋利的匕首应手而出,径直向杨素心飞了过去。 杨素心吓了一跳,腿一软,幸好程凤即使扶住否则飞倒在地上不可。 “吱——”一声尖锐的叫声引得程凤和杨素心同时转头,就看见素心身后,一只大约半人高的大狒狒,此时正呲牙咧嘴地怒瞪着路西,张牙舞爪的样子,让人见了就觉得心惊,那把锋利的匕首斜刺入旁边的砖地上,带着一撮棕黑色的毛发,入地极深。 “好大一只狒狒!”程凤惊讶地道,“小路的手劲儿不弱嘛。” “还好。”路西看了杨素心一眼,笑道,“杨小姐认识它吗?刚才这个畜生想扑到小姐身上去。” “不……等等,这个好像是……不可能啊!”杨素心拍了拍胸口,好在她不是真的人事不知的千金小姐,虽然受到些惊吓恢复地却不慢。“我记得前些年去一个远房叔父家,也见过一个狒狒,这一只和那一只,长得到是很相像,但是,我叔父的家离卧龙有百十里路呢,他们家的狒狒怎么会跑到这边来,再说,五年前我叔父就已经去世了。” 路西皱眉,一伸手把那狒狒捉住,抱了起来,那狒狒显然比较怕路西,拼命挣扎着脱出手去,跳到杨素心的身后,抓着杨家小姐的裙子对路西做了个鬼脸,那副人性化的举动惹得程凤都忍不住失笑。 “看来的确是你叔父家里的狒狒了,不过这东西还真是通灵,能记得住主人。”程凤笑道。 “是,狒狒这种动物的智慧其实和小孩子差不多,而且非常护主。”路西看着眼前这个狒狒,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莫名的念头,可是想抓住的时候,又不见了,她在礼品店多年,见过的珍禽异兽不知凡几,身上自带着让群兽拜服的气息,就是凶猛的野狼在她面前也不敢造次,可是这个小东西却像是半点儿不害怕她的样子,路西觉得有些惊讶,但是见程凤和杨素心逗弄狒狒正起劲儿,也就不再多言,和程凤说了一声,约好了明天再去医院调查,便起身离开。 路西回到旅馆里面的时候,凤羽先生和方余已经回来一段时间了。 方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抱着自己的小提琴,偶尔兴致来了便弹上几首曲子,不过大多数时候都只是若有所思的发呆。 凤羽先生也不管他,自坐着喝茶,翻开报纸浏览,打算租一个房子暂时住下,毕竟他们在这里还要呆上将近一年的时间,总住旅馆也不是办法,而警察公寓的环境又不太好,至少方余这个大少爷绝对住不惯。 “怎么样?有印象吗?”路西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她现在煮咖啡的技术不错,是藏马专门教给她的,毕竟经常要出门做任务,多学些东西,也能让日子好过一些。 凤羽先生细细地看了路西拿回来的照片,听她把案件情况描述了一遍,摇头苦笑,“说实话,我真不记得了,毕竟过去的时间太长久,这个案子当时也没受重视,就是按照自杀结的案……对了……”凤羽先生说到一半儿脸色忽然大变,“我想起来了,这个案子不是死了一个人,石家那两口子似乎也因为受不了独子夭折而自杀了,现在想来,这自杀的可能性不大。” 路西皱眉,叹了口气,“那怎么办,这种话总不能拿警察局去说吧。”她看了凤羽一眼,苦笑道,“其实,我们管这些干什么,你不是要把礼物送给程宵吗?赶紧送了东西走人就是了,那边的事情都没完呢,哪里有工夫管这种闲事。” 凤羽弹了一下路西的额头,站起身来,笑道:“时间还没到,好了,我去石家盯着,你继续和‘我’玩侦探游戏吧,就当度假,方余的事情不用着急,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命数,如果老天决定了他就是露露的主人,那他总有一天会达到要求,如果他不是,那你着急又有什么用?” 路西无语地看着凤羽离开的背影,其实,她哪里是cao心方余,只是今天见了程凤和杨素心的互动,知道凤羽先生的恋人就在眼前,担心凤羽先生一时意乱情迷,搞出是非来,就是凤羽定力足够,那再次经历一场家庭支离破碎的悲剧,又有什么好处呢,她始终不明白追逐回忆有什么重要的。 路西坐在沙发上面胡思乱想,又想到案子上来,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见到的那只大狒狒总是在眼前晃动,似乎,这只狒狒是案件的一个关键一般,只是……一个畜生,能和杀人案件有什么关系呢? 既然心里不安,路西还是决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去查查这个狒狒。她虽然没有什么成为名侦探的兴趣,但是责任心还是有的,既然找了这个警察的差事,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总要把事情办好,不想敷衍了事。 不过查一只狒狒这么荒谬的事情,她显然是不能通过警察局的,否则,说不定会被人当成疯子,只能自己出去打听了,既然杨素心说,那只狒狒是她叔父家的,而以杨家在龙城的威望,即使是他们家的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想必也会有人注意,那她去酒肆茶馆等消息灵通的地方,可能会有些收获。 我们不能不说,路西的运气实在不错,或者可以说,杨家实在太吸引人,即使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也有很多人关注。 “那只狒狒呀,您算是问对人了。”顺风酒肆的掌柜见客人不多,索性就把账本合上,在椅子上坐下,和路西唠了起来。“咱们这一块儿养宠物的不少,但是大多都是猫狗鸟鱼之类,养猴子的也有,可养狒狒的就没几个了,大约六七年前吧,那时候我还不是掌柜,只是个小跑堂的,杨家那位远亲,恩,是叫怀远,正好来我这儿喝酒,当时杨六爷陪着,显然虽说是远亲,两家的关系看来还是很近,当时那杨怀远杨爷就带着一只狒狒,可是灵性得很,不但能帮杨爷背着手术箱,还会自己夹菜……” “手术箱?那杨怀远是个医生!”路西一怔,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错,杨爷可是春城第一医院出来的名医,是留洋回来的,医术高明的很……” “哦。”路西缓缓地站起身子,问道,“我听说咱们卧龙城的石家是从外面迁进来的,是不是从春城啊?” “是啊,姑娘到挺清楚的。”掌柜奇怪地看了路西一眼,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女子会对一只狒狒感兴趣,后来又问起石家,不过他是个有眼力的人,当然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路西点点头,付了茶钱,挑挑眉笑了,再去现场看看吧,这一次她算是有了些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