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义兄(三)
宝珠是不明白,江简牧这也真是莫名其妙的。【】不过宝珠大度,不跟江简牧一般见识的,心里在嘀咕,这江简牧应该不会是到了更年期了。不行,明天还是让盛嬷嬷多煮点安神茶的,这还是夏天的,静心凝神很有必要的。 等宝珠跟到饭厅时,下人已经摆好了饭食的,江简牧正悠闲的坐在那的。这不得不让宝珠怀疑,刚才那一瞬间的感觉,是有着严重误差的。“坐吧,你不饿吗?”江简牧的语气是温和的,反正宝珠是没有感觉到,跟平时有什么不同的。 宝珠依然坐在江简牧的斜对面,聚两个人吃饭的,桌子也不大的。晚饭是四菜一汤,都是很精致的食物,两个人吃,刚好,也不会浪费了的。宝珠觉得有一点很好的就是,江简牧的口味很是清淡,跟宝珠很接近,不用为了谁而去迁就谁的。当然,他们这样的家庭,就算是口味不一样,也用不着迁就的,各自各的就是了。 也许,在宝珠的潜意识里,还是在找着两个人的共同点的,这也是很多的夫妻,在下意识中做的。就如夫妻相这个词,生活在一起久了,总是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多,可是真实的存在着。这不能不说,造物主的神奇! 晚饭过后,宝珠和江简牧依旧是互不干扰的,大家还是如往常一般,做着自己的事的。这样挺好的,就算什么话也不说。只要知道还有个人在身边,就会安心。有着一种宁静安详,丝丝夏风吹进来。静下心来,也就不觉得有多热的。 宝珠不喜欢在屋子里燃香,随着夏风进来的,还有着院子里的花香。有点想念路府的花房,以往晚饭后,宝珠还可以散步到花房的。纯天然的,比在屋子里燃香清新雅致的。江简牧也从来没有跟宝珠提过这一点。宝珠也就以为江简牧也是不喜欢燃香的。 宝珠的心思沉浸在手中的书本中,并没有注意到江简牧恶狠狠盯着她的眼神的。这世上。你的情绪为她波动,最悲哀就是,对方竟然就毫无知觉的。江简牧对此也是感到深深无力的,也许前世欠她的。今生来讨债的。江简牧观察了宝珠一会,见自己的小妻子是真的心无旁骛地看书的,也就不白费那个力气了。等一会,有的是收拾她的办法的。 尽管心里已经想好了,要怎么惩罚宝珠的,不过后来,江简牧还是没舍得下手的,看上去,宝珠是真的迷糊了。江简牧也就只能攫取了宝珠的芳唇。在宝珠快晕过去之前,放开了她,一直抱着宝珠直到天明的。 进入黑甜梦乡之前。宝珠心里的想法就是,还好还好,有自律的。早晨江简牧上朝之前,在宝珠耳边的说了的话是:“你个小妖精,别以为榨干了我的,晚上回来有你好看的。”宝珠一直纳闷的。路夫人有跟她讲过的,到了那个年纪的男人。不是应该不注重那方面的,怎么江简牧的兴致就那么高的。不管那些,问题是宝珠自己扛不住啊。 翌日,梅岚和忘恩在经过了层层的通报,到了珠玑园的。原本若只是梅岚一个人还好一点,不会这样的复杂,只因为忘恩是男子,江府的下人们也不敢大意的。就算是夫人的义兄,也不可例外的。宝珠觉得这样很好,一个传承了千年的家族,无规矩不成方圆,那样岂不是一团乱的。 莫忘恩标杆般笔挺的修长身材,常年在外行走,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刀削的眉,高挺的鼻梁,薄薄却紧抿的唇,以及一双漆黑的眼珠。玄青色的长袍,在他身上,自是别又一番味道的。 两年不见,到时生的越发好了,芦笙也是有福气的。“很久都会丰城的,我还以为义兄都忘了小妹的。”见过礼后,宝珠在细细打量这个义兄的。 莫忘恩不卑不亢,态度拿捏的很好。“要是不是将你放在心上,也就不会赶回来参加你的婚礼的。这两年,走了许多地方,给你带了很多好玩有趣的东西的。” 宝珠眉眼弯弯的,还记着她喜欢小巧新奇的玩意,不值几个钱,但是宝珠就是无法抵挡那些小玩意的魅力的。“好吧,算你还有良心的。” 梅岚和盛嬷嬷在一旁也不说话的,就看着这兄妹两个的互动的,他们的感情,从来就是奇特的。 莫忘恩已经很隐晦地打量了宝珠几个来回的,很好,定国公将她养得很好的。当时他在外地,听到圣旨的消息时,不像别人那样的反应,他相信小姐会处理好的。现在应该称呼夫人才是,不过莫忘恩还是觉得称呼小姐是最好的,也没打算改变的。果不其然,其后他一直注意着丰城的消息,并没有关于安国公府有关逃婚之类的相关消息的。 莫忘恩还记得九岁那年,那个小女孩拉着自己的手,软糯糯的声音警告着他,不想出事的话,就好好的呆着别动的。尽管小女孩的声音很不客气,可是他却是相信她的,就真的没有再行动的。后来,莫忘恩才知道,那是一种叫做信任的情感。 宝珠将他们母子带了回去,给娘安排了工作,还让自己读书识字。在自己对医药产生了兴趣后,还给自己找了最好的老师,教授自己的学业的。后来,又将保和堂交给了自己打理。毫不夸张的说,莫忘恩母子,掌握的是宝珠大半的私产的。这一份沉甸甸的信任,不是任何金钱和语言能够表述的。 宝珠对他这样倚重,莫忘恩自是内心感激的。这两年,他已经不在东朝了,去了北方的戎朝,,南下了余朝,一路走一路看。他想象不出,宝珠是在怎么做到的,保和堂已经遍布了整个大陆的。当然,一些小的城镇,现在还没有渗透。但是,莫忘恩知道,这只是时间问题了。 这个义妹,到底有多神奇的?在东朝还好说的,可是其他两国,安国公府的势力可是鞭长莫及的,她是如何做到的?莫忘恩想过,换成是他,在同等的条件下,他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的。
“走过了许多地方,还是丰城最好的。”莫忘恩毫不讳言的,这里有着他最深刻的记忆;这里有着他最亲的人。 按说,梅岚母子应该是奴婢的身份,不是自由身的。宝珠见到莫忘恩的才能后,就将卖身契还给了他们,梅岚自是不同意的。宝珠就提出了,让莫忘恩当自己的义兄的,这样大家也不用担心的,毕竟这个时代,义结金兰的还是很看重情谊的。梅岚母子自是不同意的,宝珠的身份在那摆着的。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最后也就只能是,宝珠和莫忘恩成了义兄妹,他的卖身契依旧在宝珠的手里,梅岚的已经拿了回去。在这个时代,卖身契就是最好的控制手段的,但是这对于有些人来说,就不是必须的,比如梅岚母子的。宝珠已经想好了,等到义兄和芦笙成亲时,她再将这卖身契作为一份礼物,送出去,那么,义兄也就不好推辞了。 宝珠是个宅女的,今生也就没有去过几个地方的,莫忘恩能够走过这些地方,宝珠还是很羡慕的。“我那是想出去,还没有机会的,义兄倒是好的,还就是喜欢上丰城了。这一路上,见识了美好的风景,还不是赚到了的。” “世界再大,我要回家。”这是他心底最真的呐喊,莫忘恩是真心觉得,不论他身在何处,丰城永远是他心中的家。这里,有宝珠,有那个在九岁时,失去父亲后,唯一给了他精神慰藉的女子的地方。莫忘恩很明白,他和宝珠是绝无可能的,所以早就在产生了爱慕之初,就将那份情感转化成兄妹之情的。以一个义兄的身份在宝珠的身边,那么就会有着一辈子的时间的。 莫忘恩连名字都改了,就是要时刻提醒了自己,宝珠是自己的恩人,不能亵渎了这份恩情的。义兄有如何的,在莫忘恩的心里知道,只要自己一直在宝珠的身边,卖身契在宝珠的手上,那么这一生就会是宝珠人,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陪伴的。所以,在当年宝珠要将卖身契还给他时,他才会那么激烈地反对的。 莫忘恩心里的那点想法,就连他母亲梅岚都不知道的,那是一个禁忌,已经被莫忘恩上了重重的大锁的。“走过那些地方,看多了人情冷暖,心胸也就开阔了很多。人,在很多事情面前,都是渺小的,都是无能为力的!尤其这次,我看到了广博的大海,这种感觉更甚。沧海一粟,那是的感觉最是真实的。” 宝珠一直微笑着听着义兄讲述着这次的感受,他说得支离破碎的,但是宝珠明白,他索要表达的意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义兄的心里承载了太多太多,走过山山水水,走过悲观离合,这也就是成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