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宵夜
这话内容是疑问的,但句式是肯定的。 林白初脸还惨白惨白的,一看这段时间就过的非常不好,原本瘦削俊美的脸,又更瘦了,他身上丝毫没有跟吴琛相同的戾气,此时他就像个病人,刚从医院里出来,就意外撞见了这一出。 沈掣走近他,见着他额头上细细的薄汗,问:“你怎么了?” 林白初朝他露出笑容,青年人特有的气息瞬间充满似是两人独立的空间,“我被困在这里了,过来只是想找你搭个便车。” 虽然现场人多,但是车更多,三辆警车霸气开路,后面尾随的都是辅助,个个顶大装的人还少,哪像重案组那群精英全部塞进小警车还不嫌挤得慌。 沈掣无法拒绝,“好,你待会跟我一起走。” 林白初在他的指引下,坐进了刚才领头猛追小马车的公车里,然后沈掣又走了。 在这个安静的小空间里,林白初看见晕倒的吴琛被抬上救护车,几名警察跟着医务人员也上去了,关上车门。 林白初发短信问谢冕:告诉我哥了吗? 那边没回。 但是谢冕是个做事谨慎的,如果没回,估计是正在焦头烂额的和一群智囊团想怎么保住吴琛了。 林白初知道,这件事很难办妥了,因为在场一连受伤了好几个人,袭警、非法持枪,甚至可能杀人,都是板上钉钉了。 吴琛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 没多久,沈掣坐上了车,跟着上来的,还有那次在清吧里见着的他的几名同事。 众同事对林白初的存在没有表示惊讶,只是其中一个正义感特别强烈的女人拿眼睛化为无形的刀子,有意无意的刮了林白初好几刀。 林白初想起了当年35岁嫁不出去的那个梗,他在女人强劲猛如虎的“深情凝望他”下,通过后视镜,回了她一个温和而轻佻的笑容,像太极一样以柔克刚的化解了她接下来的冷嘲热讽。 女人想,这人脸皮好厚又好无耻,让人不寒而栗怎么破。 回到市局,没有人再理会林白初的存在,立刻快马加鞭的忙了起来,谁都想在吴家那金牌律师团队出现之前再搜刮点相关的证据,好让他们不能再翻身。 林白初坐在会客室,不明真相的实习小警员给他泡了一杯买一赠一的铁观音,献殷情一样的放在他的面前,想和他聊点什么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看出了他的心思,林白初却没有展露出那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他手里捧着那杯淡然无味的茶,没有喝,只是用来暖暖在秋天就开始发冷的身体。 这时,他听到外面异常吵杂的声音,脚步错乱,还有人在急吼吼的指挥现场秩序。 林白初抬头朝外面一看,运载吴琛的救护车到了,后面的车门哗的打开,吴琛就像个混世魔王,还特别sao包的理了理烫的跟方便面一样的小卷毛,嚣张的站在车上跟媒体打招呼。 这一刻,林白初终于明白吴总为什么想把这个儿子塞回他娘亲肚子里重新生一遍了。 一群乌压压的人你争我抢,有的抢头条,有的在抢道,还有的在抢着关吴琛等着审呢。 当媒体被挡在警局的大厅外,三分之二的吵闹被彻底挡住了,世界清净了不少。 正装刑警押着危险分子上电梯,吴琛在与林白初越走越近,林白初的眼神特别像他哥,沉静无波澜,眼瞳里黑的一点杂质也没有,纯粹的根本让人看不透里面暗藏了什么玄机。 吴琛一改刚才的嚣张,突然往林白初的方挣,大叫着:“林白初,你要救我!——我爸知道这件事了吗?!律师来了吗?!” 这一声别说林白初没反应过来,连陪同的刑警都错愕了一下。 原来这孙子不是不怕,只是要面子呢! 神出鬼没的沈组长突然就隔到了林白初和吴琛之间,挡住吴琛向林白初求救的视线。 “押上去。”沈掣蹙起万年严肃凌厉的眉。 “走!——”刑警低喝一句,“老实点!” 吴琛常年纵欲过度,虚胖的身板一下子又回到了正规,他还想扭头朝林白初沟通一下,被早已有警觉的刑警强行带走了。 林白初手里还端着那杯淡而无味的铁观音,他和沈掣之间气氛一时有点说不清楚的尴尬和疏离。 如果他不认识沈掣,沈掣没在他落难狼狈的时候照顾过他,他meimei更没有替自己挡下韩昭那一下,他绝对会对吴琛说:小琛子你不要担心,别说你爸,我哥都知道,放心吧一定不会让你有事。 打破这种气氛的最后还是沈掣,他把林白初手里那杯铁观音拿走了,“你,”男人一口闷掉那杯冷掉了的茶水,捏瘪纸杯,像个最佳投手一样把杯子扔进垃圾篓,“又不回去了吗?” 似乎在考虑措辞,林白初见沈掣说话的语速慢,还观察着自己的脸色。 林白初一下子从笑了,尴尬的气氛烟消云散。 “我看起来有这么惨吗?” 沈掣没说话,他那脸的表情极度坦然,摆明了在说,是的,就是这样。 然后林白初无法反驳,但是他还是说:“不知道,看看情况吧。”找下有没有离学校近一点的酒店。 沈掣从裤子里摸出一串钥匙,递给林白初。 “去我那里,要吃什么自己做,你睡床不用管我。”沈掣简短的说。 林白初却没有接。 这边沈掣还伸着手,林白初却只是低垂了视线,有些愧疚的意味。 见他这样,沈掣只能收回手,像是面对一个问题青年,耐心又颇具长辈风范的对他说:“行吧,但是有什么事要找我,知道吗?我们之间有秘密。” 林白初抬着那双眼眸,其实如果认真辨认,林白初眼睛的轮廓就像枚醇熟而优美的桃花瓣,只是他平日里总是学他哥的神情,要么老城要么冷漠中带点傲气,敛去了他本身特有的气质——温和,平易近人。 “好,知道了。”林白初笑了,就像是三月的桃花,那点意思正浓正熟,惹人采撷。 沈掣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别开视线上楼了,他去审吴琛,林白初则出了警局,一个人在街上逛。 离他请假已经半个月了,必须得回学校。 但是要用的教材都在家里,他暂时不想回去,或者回去了不想看见佣人们用饱含深意的眼神看他,于是他去了玛丽酒店。 因为是贵宾,不必到前台去,当林白初一进到大堂里的时候,站在自动旋转门两侧的模特队女侍者自动走了上来,那笑容比三月里的花还娇艳,瞬间让林白初觉得花轲现在入秋是种错觉。 “林先生您好,今晚是要住下来吗?”女侍者的普通话简直像是软绵绵的细丝,将人一点点裹缠起来,柔美无比。 可惜林白初不喜欢女人,他笑的礼貌而不轻佻,得体又极有绅士风度,“是,开我常住的那间单人房就行。”说话时,林白初和女侍者一起朝贵宾专用的电梯方向走,全程手都没抬一下,心安理得的让女士效劳所有的事。 “对了,今晚直接刷卡。”一般秦家的贵客或者和秦家相关的人来玛丽酒店都是直接挂账,林白初不想让人知道他来了玛丽,于是拿出了钱包。 可是在看到卡夹时他稍微顿了一下,指甲修剪整齐、晶莹圆润的指尖滑过那张霸气惹人的小小黑,落到了他另外一张平凡无奇的储蓄卡上,抽出,拿给女侍者。 女侍者很有职业素养的压制住了惊讶,明明那张黑金副卡更显土豪更装逼啊,她心中暗自佩服,林先生真不愧是秦先生培养出来的,一举一动都大气内敛,不像一些煤老板暴发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 林白初进屋后就坐在沙发上,女侍者去给他办理入住手续。 空无一人的奢华单人间里,林白初把玩着手机,偶尔侧过头,任由都市的霓虹灯滑过清冷带着郁色的眼眸。 这时,林白初收到了一条沈掣的消息:在哪?我带你去吃宵夜。 他们是审完了吴琛吗,林白初想。 他回:好。 两人约了地方见面,沈掣先到,他对着林白初打了双闪,然后载着他到了某个深巷里一家不起眼的肯德基。 沈掣此时还穿着警服,林白初稍微贴近他一点,就能闻到男人身上浓重的烟味,还有点点汗味,他微不可见的皱了下眉。 似乎看见了他的动作,沈掣拎起身上的衬衫闻了闻,好像味道是挺大的,“不好意思,得让你担待下了,你们的人不好审,磨了一下午,待会还要继续。” 这话如果不是林白初了解沈掣不是那么喜欢怼人的人,他还真以为沈掣在嘲讽。 林白初用土豆泥和牛奶换走了沈掣的咖啡,直接岔了话题:“小孩子才喜欢来肯德基,下次换个地方。” 沈掣伸手又要把牛奶和咖啡换个位置,这下被林白初挡住了,沈掣说:“晚上要通宵,咖啡给我。” 林白初就是不给,他把咖啡拿远,眼睛里盛着要溢出来的笑,他说:“这点香油有什么用?待会重新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