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环境这座牢笼
勤政苑0802室的房子,说实话,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姚婉还是很有些想念的,她对这里有一种很奇特的情怀。 一百二十平米三室一厅的房子,既不像美丽家园租来的房子迟早要还回去,也不像父母家一百八十平米的大房子,冷冰冰的,还有保姆穿梭其中。 勤政苑的房子只住了薛临毅一个人,可是阳台上的绿植,电视前的仙人球,冰箱里琳琅满目的食材,厨房里咖啡机、烤箱、微波炉等厨具,还有卧室里暖色系的窗帘,无不营造出一种舒适的居家环境,她喜欢这个家。 她躺在米色沙发上看电视,正看电影频道在播《肖申克的救赎》,影片里瑞恩说:这些墙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痛恨周围的墙。慢慢地,你会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 安迪为爬出牢笼奋斗了二十年,有一天他终于走出了这个地方,可是他会怀念这个地方吗? 有时候,你自以为已经解脱,其实你还在狱中!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你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这里,你的爱就在这里。 姚婉想到这里一阵恶寒,环境成就思想,思想决定命运。莫非她待在这里久了,就爱上这个地方了?她一边暗自嘀咕,一边打量房子里的布局摆设,大气又不失温馨,连活动着的物体都那么养眼。 活动着的养眼的薛临毅,身穿看一眼就感觉很舒服的家居服,手端一盘切好的苹果放在姚婉面前的茶几上,含笑道:“饭后水果,吃吧!” 看看,住在这里怎么可能不怀念!环境舒适,饭食好吃,水果都是切的直接入口,最重要的是,做出这一切的人长得还很好看。 姚婉鄙视一把自我沉沦的思想,暗暗告诉自己,眼前的人是一只大尾巴狼,他囚禁了你的自由,你不能看这个牢笼漂亮就安心认命圈在这里不出去。 姚婉把水果推得远一点,捂着胸口,像在防守叛离本意的心,撇嘴道:“你这个人那么阴险,干嘛把家里布置的这么温馨?和你冷冰冰的气质一点也不相符!” 薛临毅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忽略“阴险”二字带给自己的不舒服,淡淡道:“大底经受过黑暗生活的人都更渴望温暖吧!” 就像他渴望姚婉一样,他贪图姚婉给予他的温暖。不光渴望温暖,还渴望生长旺盛的生命力,他一直希望姚婉在家里再种美丽家园租房里那样的麦子和红薯盆栽,可她一直没把这里当家,只当暂时栖居的客栈。 他在阳台上种了绿萝、文竹、芦荟、常青藤,还在客厅放了仙人掌,每当看到这些植物顽强生长的可爱样子,他就觉得生命还是有很多期许的,它们刺激他一路向前,忘记过去的不快。 后来他重遇姚婉,过去混乱的生活就像一场梦,已经很久不再为那些逝去的青春伤怀,他现在只想重拾眼前女孩儿的心,挽回他因为逃离错过的美丽。 “胡说!”姚婉猛力摇头,“受过伤害的男主都喜欢生活在阴暗的环境里,不开灯,色调黑蓝,爱喝酒,性格阴郁爱发脾气,和你的形象一点也不相符!” 薛临毅皱皱眉:“你这番论断哪儿来的?” “小说里的男主角都这样!” 薛临毅无语了,生活能和小说一样吗?无论经受再大的苦难,为了家人,你总得活着,且还要想办法越过越好! 他现在就在想办法让自己越过越好,于是他说:“姚婉,既然你把我当成小说里的男主角,那么——,你——愿意,做我生活中的女主角吗?” 姚婉手一抖,心慌的遮面,嚷道:“哎呀,当我没说,当我没说!我一不漂亮,二不坚强,三也没有惹人喜爱的性格特征,我可当不起爱的死去活来受尽磨难的女主角!” 她嚷完仍觉得没有摆脱今晚一系列奇怪的心思,受不了的起身跑回自己的客卧,发誓不能这么下去了,她不能天天这么乖乖听话,下班就回家,慢慢地,迟早把这里变成没有上锁的肖申克监狱。 薛临毅靠在沙发上,心像落在大海上的扁舟起起伏伏,掌控不了风向,落不到实处。 他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啊? 可是,你爱我的时候,我不接受;我爱你的时候,你回应不了。因果相报,忧思难寐,我和你还能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爱情里,我们已经是彼此的主角。只不过,记不清往昔的你,不愿承认罢了! 清晨吃过早饭,薛临毅换下家居服打扮停当,上身毛衣加夹克外套,下穿做旧牛仔,配上在爵色保养得很好的脸部皮肤,就像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敲敲姚婉的房门:“今天周六,咱们去学校转转吧,怀念一下大学时光!” 实际上他是想带她重新走过学校的教室以及cao场。重温那些场景,不知道她是否能忆起曾经和他在一起时心动的感觉! 姚婉在屋里忙的手忙脚乱,边化妆边吆喝,“你一个人去吧,上班下班都在一起,你不烦我也烦啊!我要出去透透气,约了几个朋友玩!” 这是她昨晚思索的结果,她要走出这个房子,走离薛临毅的身边,万万不能把自己变成他的所有物,如果被美色所获背离了自己的本心,实在是太得不偿失了。 她要在习惯了薛临毅的存在前,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不能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身边都是他的影子。 最后一抹唇彩抹匀,她掂上包包走出房间,正撞上薛临毅的眼神。 她嘚瑟的在薛临毅面前扭上一圈,时尚圈正流行的一字眉,卷翘的睫毛,玫红色的唇,飘逸的长发,纤细的身型穿着一款黑色蕾丝裙,外罩彩色条纹的短款皮草,她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从随性洒脱变成时尚靓丽。 “你什么时候去买的衣服?”薛临毅问道,神色复杂。 “前天回家老妈给买的!”姚婉很得意,幸亏捎了这身衣服,要不今天和发小聚会还没有衣服穿呢! 她看看腕表,时间已经九点了,她们约的九点半,现在打个车过去,时间刚刚好。 她对着薛临毅羞涩一笑,在他面前转个身,把手里握着的墨镜戴到了眼睛上,身姿摇曳的走了出去。 薛临毅久久愣在原地,回想姚婉闪闪发亮的腕表,长到天际的耳坠,半晌竟想不起她的样子。 直到他无所事事的磨了杯咖啡喝进嘴里,突然就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了,姚婉今天的打扮,可不就是当下最流行的装扮吗?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美则美矣,就是记不住长相! 朋友圈里俗称这样的长相为——网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