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女尸
要讲个破案的情节,呵呵,兄弟们,其实不是我想写这个的,因为这是个转折点,大家看后就会明白我为什么写这个情节了,应该有些离奇吧,是我自己想的,嘿嘿 ———————————————————— “请问兄台尊姓大名?”一位心理素质最好的才子向赵子文抱拳道。 赵子文笑道:“在下只是夏府区区的一个伴读小书童,不足挂齿。” 大小姐听他说辞,不由的想道你那是个书童,分明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坏人,大小姐知他脾气倔强,自尊心很强,更是不惧权势,斗状元,顶撞九皇子,辱骂我...... “你就是夏文?”那才子试探的问道。 “是他,就是他,”夜色朦胧,街道上只闪烁灿烂的灯光,可还是不能完全看清人的面貌,经刚才那才子一说,众人都是仔细一瞧,有几位见过他的才子都是惊呼道。 小姐们眼神颇有些失望,心中不由的叹了口气,原来是个小小书童,真是可惜了。 “夏文,你小子又是出尽风头了,”项子轩三人上前,一人给了他一拳头,笑骂道。 赵子文哈哈笑道:“那里那里,都是胡乱猜的。” “原来是他.......”众人皆是一阵感叹,这个书童自然都认识,群芳阁那首曲子技惊四坐,诗词会斗败大才子马至远,文坛会读的少年强更是震撼文坛,他正是钱塘县风云人物,才子小姐们那能不认识他。 他虽是一伴读小书童,可才学真是无人可比,众人又是敬佩道:“夏文,你真是好才学,恐怕天下只有苏大人与你比肩了。” “那里那里,”赵子文讪讪的笑了笑,每次出尽了风头都让他有些习惯了,见灯谜已全对上,是该回去的时候,向项子轩道:“项兄,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此时天色已晚,而且已连破三谜,没有再呆下去的乐趣了,方天宇笑道:“从来没见你看过书,却有如此惊人的才学,真不知你怎么学的,”方天宇调笑了一句,又正色道:“走吧,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不然我娘亲着急了。” 项子轩点了点头:“恩,我们走吧。” “公子请留步,”摊主见赵子文要走,便喊道:“公子连猜三谜,自然是有彩头的,”那摊主说完便从高挂的灯笼中取下了绣着鸳鸯的红色彩灯,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取了这个灯笼,径直的递到了赵子文手上。 靠真本事赢来的奖励,当然是却之不恭,可赵子文对这灯笼不怎么感冒,一个大老爷们儿提着个灯笼,真是不像个样子,可赢来的彩头哪能不要的,他接过摊主手中的彩灯,又是直接递到了大小姐的手上。 “给我吗?”大小姐见他将鸳鸯灯笼递给了自己,又喜又羞的俏脸泛起道道红霞,晶莹如玉的脸庞在红灯笼的映衬下,更是显的娇艳可人。 赵子文看的心里猛跳了几下,他虽讨厌这个忘恩负义的大小姐,可灯笼他又不爱带在身上,项子轩三人也是肯定不喜欢这个东西的,所以他则是想到了大小姐,女子都爱这个彩灯,他便随手扔给了她,面无表情道:“反正丢了也挺可惜的,你拿去吧。” 看着赵子文眼中冷冷的目光,大小姐的知道会错了意,失望的点了点头,从他手接过这鸳鸯灯笼,看着灯笼上的鸳鸯,大小姐眼中又泛起了希冀之色....... “夏jiejie,你在想什么了,”不知从那冒出来的余思凌,在大小姐身旁笑问道。 “没......没看什么,”大小姐怕被人猜中了心思,吓的支支唔唔道。 赵子文看这人妖来了,转过身去和不远处的项子轩三人集合了。 “余捕快,不好了!” 刚才的才子小姐一睹赵子文的风采,可惜他只是个小小书童,而他们是富家子弟,怎么也不会放下身份与他去搭讪,只得又是高兴又是失望的而去,所以此时的街道格外冷清,那声高呼直破云霄,寥寥无几的几人都是被这嘹亮的声音惊了下。 余思凌转过俏脸,向那奔来的人问道:“张恒,发生什么事了?”
是那个捕快?赵子文看到那人轮廓的时候,便发现他是有两面之缘的那个捕快,原来他叫张恒。 张恒急急吞了口口水:“刚才有人报案,在不远处的小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女尸体。” 女尸?杀人了?赵子文听的一惊,这钱塘县的杀人案还是挺少的,没想到今日就碰到了。 夏文登三人听后不由的皱了下眉头,他可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主,带着项子轩二人上前一探究竟。 “怎么会出现女尸?”余思凌听的是暴跳如雷道:“是谁干的,走,带我去看看。” 大小姐听到女尸后,浑身不由的轻颤了一下,双肩都有些微微的颤抖。 夏文登道:“夏文你陪我一起去看看。” 赵子文可不想去看什么女尸,这可是捕快的职责,他本想回府睡个好觉,可却被这少爷给揪住了,心中无奈道,真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主,去还把我给拉着。 “夏小姐,不如让项兄送你回府吧,”方天宇当然也知道项子轩喜欢大小姐,见夏文登与余思凌都要去看什么女尸,而大小姐却有几分惧怕,当然不会前往,所以他便给项子轩创造机会了。 大小姐偷偷瞄了眼赵子文,见他的目光根本没有朝这望来,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大小姐轻轻叹了声,又是点了点头,同意了方天宇的意见。 于是项子轩护送大小姐回府,而赵子文和方天宇陪着这个多管闲事的少爷去看什么女尸,可赵子文与方天宇那会这么蠢的陪他去看尸体,我又不是什么仵作,去看个死人有什么好看的,便趁他不注意,二人偷偷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