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情报之外
地球的某个时代,人们喜欢用信鸽来传递信件和情报。 它们其中有一些到达了该到的地点,有些却永远的埋在了猎人的肚子里。有些更是出奇,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透漏了自身的大秘密。 所以,政治家们总喜欢将自己的情报弄得非常隐喻! 这些语句有时候也充满诗意和哲理。 格林对诗歌和哲学从来都是看不顺眼。所以这位骑士在说下面一番话的时候,底气不足。像是脚底踩了一堆牛粪,却要面对朋友拉他进屋做客的尴尬。 “这个情报写的十分隐晦,一时无法理解通透,只知道,地点是奥斯镇,会有一场暗杀行动,被暗杀的人身份重要,可能引起帝国的混乱。我们将情报抄写四份”作为一个情报员,他尴尬的几乎说不下去了 “为什么抄写四份?”罗杰有些奇怪。 “为了把这封情报及时送给各位长官,我们十几个人兵分四路,有的驶往勃兰登堡总部,有的驶往京都佐敦公爵府,有的顺藤摸瓜希望能够找到更大的线索,而我和一个兄弟,负责将这个情报送给奥斯镇的里奥斯伯爵大人,希望能够引起他的警觉。并且能够在刺客动手之前将情报带到。” “后来你们遭到伏击了?” “没错,我们在鳄鱼谷遭到黑衣人的袭击。” “可是黑衣骑士,虽然恶名昭著,但他们好歹也是波西米亚的骑士,为什么会拦截你们呢?难道,大主教也与这件刺杀有关?” “罗杰,千万不要瞎说,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穿黑衣的也不一定是骑士!主教大人他是神的使者,万万不会干这样的事。”格林虽然意在提醒,但是表情却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依旧是那张紧绷的白脸,这种怀疑,他也曾经有过,而且随着事情的发展,怀疑越来越大。但是口头上,格林还是十分注意,他并不想摊上一个“没有信仰”或者‘信仰不坚’的罪名。 在波西米亚,一位骑士可以没有剑,也可以没有马。但决不能没有信仰。而信仰这玩意 正是对红衣主教的尊敬。 ‘对我的敬爱,就是对上帝的敬爱,因为无时无刻,我都在上帝面前承受着你们所犯下罪恶的责罚。’这是红衣主教对教众的教诲。尽管在说完这句话的半个小时之后,有人看见主教大人正抱着一个乳猪狂啃。但是这种话还是有人信。 “我才不信他们。我父亲的信仰,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你越是相信一件事,那件事越不存在”安南说道 “那么,你是否真的认为他们是黑衣骑士?”罗杰继续追问。 “实际上,他们的装扮和武器盔甲,全部都是依照黑衣骑士团正规骑士所配置的,而且也如他们一样,个个凶狠残暴。据我所知黑衣骑士团是红衣主教的弟弟吉姆男爵统管,倒是和大主教并没有多大的联系,主教大人和他的弟弟从小不和,这点大家都知道。但是政治家的鬼魅魍魉谁能说得清?····”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真让人心烦,伙计们,关于什么狗屁主教的事情,你们就别讨论了,说说后事如何?”安南不耐烦的说道。 “我们行走了三天才进入穆斯郡,后面的敌人穷追不舍。我的同伴霍夫。他为了掩护我,一个人在黑森林里与十几个黑骑士周旋,我最后听见了他的怒吼声,就像烧热的打火石,蹦出无尽的力量:他嘶声喊道:‘波西米亚万岁。’便悄然谢幕了。他死了。我在一个黑衣骑士的身上看见了他的一把金色口琴,那是他最珍爱的东西,死不离身。 ‘人死了,有些东西做不得主。’罗杰十分沧桑的说道。虽然表情十分好笑,但是没有人笑得出来。 “但现在,它在我手上。”格林从裤兜里拿出一个精细的口琴。“我杀了那个家伙,取回了霍夫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我才逃得那么狼狈,差点就死在路上。” “就为了一个口琴,你不会返回来又深入虎xue吧?”安南说道。 “那不只是个口琴,先生,那是我兄弟的遗物,心愿。我得将它交给霍夫的心上人,这是她送给他的,送给他的还有一首‘丽莎莎’的情歌,我并没有糊涂,我找到一个机会杀了那个家伙。当时,我被他们已经追的筋疲力尽,待他们以为已经将我围住的时候,我不再逃跑,而是反过来埋伏,是的,先生,当时我已经抱着必死之心,我所做的就只是能够多拉两个垫背的家伙,让我死的够本罢了。因为我相信另外的三队人员一定比我优秀,他们同样可以将情报送到该送的地方。”格林正色的说道 “所以你埋伏起来了?还真是以卵击石。”安南打了个呵欠。 “他们也没有料到我会回身埋伏,在一个丘陵下坡处,为了让马能够在白天使出最大的追击本领,晚上,他们只是很小心的前行。也许太过于自信了,黑衣骑士的队伍拉的很开,我趁机割掉了一个家伙的喉咙,还没等他发出声音,他的喉咙里就冒出滚热的鲜血,我将血涂在脸上,这会刺激我的各种感官,让我时刻注意周围的动向。” “当我发现拿口琴的那个家伙就在不远处的时候,我忍不住了,一剑刺中了他的心脏,他临死之前眼睛睁得很大,嘴里发出恐怖嘶嘶声,像沙漠里的响尾蛇。我知道行踪已露,急忙取回口琴,忽然,肩膀一阵火热,脑袋眩晕扑倒在地,我中箭了。,一支羽箭射穿了我的肩膀。 我连忙趁着杂草丛生的野地,滚到一个水沟里,任凭水蛭吸yun我的伤口,任凭蚊虫将我的脸当做可口的馅饼,我像个深埋地底的岩石,不为任何环境所动。果然,剩下的十几个黑衣骑士见我杀了他们两个家伙,怒火高炽,他们骑着马,拿着大砍刀四次砍杀,嘴里嚷着骂着,有人甚至叫唤,一定要用我的头盖骨盛酒喝。” 罗杰听到此处,就大概知道如此叫唤的,定是死在安南先生屋里的那个‘大猩猩’。 “本来我已经做好了赴死的打算,却无意中听见他们的对话,他们的首领,一个声音尖细的家伙,向其他的黑衣人说道:
‘混蛋们,打起你们的精神,这个人必死,否则得话,一但情报送到奥斯镇领主,里奥斯伯爵的手上,那么,所有的计划都会随之泡汤,’正是这句话让我活了下来。它强调了杀死我的重要性。为此,一方面我不得不后悔自己的莽撞,另一方面我得想好脱身之计。因为所有的关键就在我能否活着将这封信带到休斯山庄。” “我的马救了我,它原本系在一颗榕树下,但是缰绳松了,我用石块击打了它的屁股,它开始朝西奔跑,这个方向正是去往奥斯镇的地方,他们引马追击。我知道一旦他们追到马,就知道我仍在此处,所以,我伪造了向东的足迹。朝东走一段路,倒踩着脚印回到原处,然后朝南行走,走了一段路,然后再向西,经过一段山路。便到达一片芦苇丛。我依靠最后的一点力气,爬到一棵树上,希望能够逃脱他们的追捕,不知不觉,我睡着了,然后就掉下来。差点砸到你,罗杰!还有你的驴。余下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那么,那封情报呢?我在帮你擦洗伤口的时候。可没见到任何东西,你是否把他给遗失了。”罗杰说道 “哦,罗杰,谢谢你的提醒,这个情报就在我的脑子里,谁要夺走它,必须先割下我的脑袋,哦,错了,即便割下我的脑袋,他也得不到。因为,我的嘴从来不会再敌人的面前张开,除了向他们吐口水的时候。”格林坚毅的脸庞像块大理石。 “他们费劲千辛万苦,就是为了阻止你将情报送到里奥斯伯爵的手中,这么说这封情报一旦交给伯爵大人,伯爵大人就能明白他们到底会刺杀谁?”罗杰说道。 “事不宜迟,我们还在等什么?立马将这个情报送到伯爵的手中啊?”安南说道:“顺便还能要求伯爵府给我们配置几壶酒,这个时节,起早床会容易染上风寒的。而喝过酒之后,就不会了”,说完将剩余的一点果子酒倒入口中。 “安南先生说的对,我得尽快将这个情报送到伯爵府,所以,罗杰。能否借你和你的卢比一用?” “我?,当然可以,但是你得清楚,卢比是一头驴,所以,它愿不愿意被你用,我说了还真不算。” 还好的是,卢比好像已经将很熟悉这个家伙,格林骑上它之后,它只是打了两个响鼻,没有什么反抗的举动。 罗杰将母亲和木屋托付给安南先生,叮嘱他千万别惹梅尔夫人生气之后,就牵着它朝伯爵府走去。格林从来没有见识过行动这么缓慢的坐骑。 罗杰安慰他:“这已经是卢比最快的步行速度了,而其你还受了伤。我们只要赶到奥斯镇上,然后在镇上换两匹马就行了。 格林只好同意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