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红云镇元
鲲鹏将小岛阵法完全启动,就见虚空一阵震荡,一片涟漪扩散了出去,包围了整个小岛,而后一震,小岛隐没,即使以鲲鹏的修为若非是他布下的阵法,也照样看不出一点的痕迹,就好似什么也不存在,只是一片海水而已。 见到阵法还有隐身的效果,鲲鹏更加的放心,不再担心小岛的事情。而是考虑到洪荒的哪里去。 “我这次已经有一个多元会的时间没有出去了,在这小岛上也居住了一个元会,可是我还没给他取个名字,真是失败。这里景色如此优美,集天地灵气,汇天地精华,尽显造化,那我就叫它‘琼州’好了。”鲲鹏想了想,取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可以的名字。 “我现在应该先到巫族的祖地,去见见后土。然后以我现在的修为应该可以突破九天罡风层到周天星斗上去瞧一瞧,看一看这周天星斗的玄妙。而且天河之水也是与三光神水并列的水之精华,对于我进一步钻研五行之水很有帮助。而且天道是什么,是规则是法则,只有在天地之胜景,洪荒之造化,自然之神奇,在这些洪荒壮丽景观中才能体现的才更加明显些,我只有见识了更多的洪荒壮丽神奇的大造化,震撼人心的大奇景,才能更好的领悟天道,追求天道。” 鲲鹏有这样的认识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就像在不周山,不周山绝对是洪荒最雄伟的景色,天道显现的也最为明显,毕竟不周山乃是擎天之柱,洪荒之脊梁,给鲲鹏带来的好处也是非常之多,让鲲鹏的三花得以开放,坚定了道心,磨练了意志,若非呆的时间稍短,给鲲鹏的好处一定更大。 还有在琼州岛上鲲鹏的收获是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固然是琼州岛神奇异常,有天道规则的石台,有神奇的天然阵法,但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呆的时间够长,一个元会的时间,若是在不周山也带这么长时间,肯定收获更大。 鲲鹏架起遁光向洪荒飞去,只见一道天蓝色的流光划过,显出了一道天蓝色的光带,似彩虹悬挂天际。 鲲鹏现在的速度已然是非常之快,是以前的十倍,他现在可以达到光速,可是鲲鹏却感到这不是自己的最大速度,自己还有余力,但却无法再更进一步,这只能是一个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法则!天道! 天道不允许世上有超越光速的存在,物体所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就是光速,若是速度达到了光速就会受到天道的阻碍,似有一道屏障,使速度降到光速。 “我现在的速度已经达到了光速,速度在想更进一步不可能了。可是我的速度要是一直保持在光速,那我想要到洪荒上游历,观看奇景,这个速度显然太慢,而且以后我还要到天外听鸿钧讲道,那都得用千八百年的时间才能到,这显然也太慢了,要想使我的速度更快,就只能使用空间挪移,空间法则,可我现在空间挪移的速度还赶不上我rou身遁光的速度,有必要对空间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以便速度更快。” 鲲鹏下定了决心要好好的研究空间玄妙,使自己的速度变得更快,毕竟自己是鲲鹏,以极速著称洪荒,怎么也不能对不起这个天赋。 说起天赋,鲲鹏在石台悟道时就感受到了,自己对于水,风,变化还有空间方面的玄妙,领悟的非常的快,对于其他的天道法则则稍慢一些,也就是说鲲鹏在水,风,变化,空间上天赋极高。鲲鹏想来自己水方面的天赋,是由于自己的‘鲲’身,乃是鱼类,亲近于水;而风,则是由于‘鹏’身,乃是飞禽,亲近风;变化,是由于‘鲲’身与‘鹏’身之间变化,使自己精于变化;至于空间,则是由于风的极致,自然而然的亲近空间,这样就使的鲲鹏拥有了四个方面的天赋。 水,风,空间这三个方面的道术,鲲鹏都懂一些,可是对于变化就无处着手了,只是后世有一个九转玄功,天罡三十六变,地煞七十二变,都是变化方面的功法道术,可是没有头绪,鲲鹏也练不来。 突然在鲲鹏的灵识范围内,就见远处有三人在一起争执,很是激烈,一阵阵的法力波动,好似就要动手。其中有两人在一起,好像是一起的,温文尔雅,尽显大家风范,有道之风。另一人则很是嚣张,有恃无恐的样子,很是目中无人。 “两位道友,还是将先前得到的法宝交出来吧,我也不为难二位,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你别看你们是两个人,我照样不惧。看你们的样子,想必近来少在洪荒行走,我就劝告你们,这洪荒之上是我们麒麟族的,你们这些散修是根本没有立足之地的,该哪里去哪里去,不要在洪荒上惹眼。”一人看似温和,实则嚣张至极的道。 对面两人,一人穿大红色道袍,慈眉善目。一人穿深蓝色道袍,温和有礼。 原来这二人却是红云与镇元子,说起他二人的交情,可以追溯到盘古化生万物之时,可见两人交情之深。 红云乃是开天之时,玄黄之气化为功德雨漫撒洪荒,其中的一些功德之气与开天之后的一片云气相合,成为了开天以来的第一朵也是唯一的一朵红云。这红云在盘古化生万物时,得到一点盘古生机灵光,由于有功德之气相佑渐开灵智,可是时间一长他就非常的寂寞,正好在他的身下有一株人参果树,可是由于混沌灵气影响未开灵智,红云就用自己的功德之气,保护这人参果树,使得人参果树也开灵智,也得到了他的第一件法宝‘地书’,这人参果树也就是镇元子了,从此二人相交。 这镇元子也确实是有大气运之人,本来他是人参果树还伴生了地书,可是由于它是植物,还未开灵智,无法得到地书的庇佑,不像其他的荒兽得到先天灵宝直接吃进去后者其他巧合原因使得生机灵光得到先天灵宝庇佑,从而诞生灵智,本来镇元子会像其他的混沌灵根一样消散,可是由于红云,他产生了灵智,也得到了地书。因此镇元子对于红云长存感激之心。 而且在天道立的时候,镇元子又得到了一件大好处,天道订立五行,冥冥之中在洪荒上找到了五株分属五行的混沌灵根,气运缠绕,镇压天地五行,调理洪荒五行气脉。而镇元子正好是土属混沌灵根,便成为了五行之一,与天地气脉相连,可以说他即使不修炼,也是与世同存,万劫不磨,无人可以真正的杀死他,每死一回,他都可以在天地土气之中再次重生,与圣人元神寄托虚空的效果相类似。而且杀死他的人,与天地接下大因果,为天道所弃,修行无成,丧命在即。
先前,他二人也是在洪荒行走,就见有一处九龙升天,紫气蔓延九万里,气象非凡,显然有灵宝出世,因此他二人急忙赶来,好在附近并没有什么人,他们很快就收去了法宝,由于镇元子已有地书,因此这法宝就归了红云,没想到他二人刚刚收了法宝,就有人赶了过来,想是先前的异象惊动了此人,只是距离太远,没有及时赶来,被镇元子红云捷足先登。 原本镇元子红云也没在意,以为来的这人,见他们人多,而且修为高深,也不会来找不自在。没想到这人还来了,而且张口就想要他们交出灵宝,土人还有口火气呢,何况是镇元子这样的大能。可毕竟是麒麟族的,说的也不能太生硬。 “这位道友又何必如此,毕竟是我们先来的,若是没有得到法宝也就罢了,可是我们已经得到了,又怎能就这样交出去,而且道友你也没有这个能力叫我们交出去。道友还是不要费心,早早离开吧。” 对面那人如何肯依,他麒麟族称霸洪荒,这洪荒上的东西,就应该是他麒麟族的,更何况这件出世的宝物,就在他麒麟族的势力范围内,那就更应该是他麒麟族的。 更重要的是他想要这件法宝呀,怎么能让镇元子他们拿走,只是镇元子他们修为太高,他自己得罪不起,无法动手强抢。 这人名叫幻真,刚刚达到绽放三花的境界,比之镇元子,红云,鲲鹏那是差了很多,毕竟他们三人都达到了太乙金仙的最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成为大罗金仙,按说这幻真的修为比不上镇元子,不会如此纠缠。 幻真这也是无奈,他的神通是幻术,其他的方面较之同级的人都很平平,而且幻术在战斗力上就很低,毕竟能做他对手的人都是太乙金仙,元神凝练,不易受幻术影响,要想打败敌人,就必须在幻术上有极高的造诣,可是这洪荒之上一切都是从零开始,无人指点,他的幻术也就高不到哪里去,在战斗中作用就非常的小,可以忽略。这让他在同辈之中,地位就很低,有什么好东西也轮不到他。这时见有灵宝出世,他怎么愿意放弃。 “两位道友是没看清形势呀,只要我稍微拖延一会,立刻就有我的族人过来,到时你们就是想跑都来不及,我劝两位道友莫要执着,为了一件灵宝,而丢掉了性命。”幻真还待继续再说,这时鲲鹏赶了过来,幻真也不认识鲲鹏,马上警惕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