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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弄鬼者与猎奇者(上)

    “遵行父的旨意,来到我怀抱中的人们啊,你们便是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了。”又是那把破锣嗓子所吟咏的圣经,手里还拎着一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球棒,这副样子无论怎么看都不会像个好人,更何况那破棒子上还沾着没擦掉的血。

    看到坏人就逃跑,这是常识,实际上,看了这么两天戏以来,大多数受害者都是转身逃命,等后脑勺上挨了头一棒子被放倒,脸朝下的趴在地上,一边在变rou酱的过程中等死,一边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能当场反抗。于是,当好不容易出现一个不但不逃跑反而迎面走过来的家伙,不但法师会有所发现,就连疯子本人都感觉到不对了。

    这个新来的家伙戴了一顶棒球帽,用那东西遮住了自己的大半张脸,开始他还是漫无目的的闲逛,不过当听到那响亮的、错误百出的圣经吟咏以后,就直接往疯子这边走了过来,结果,面对这种反常现象,疯子倒是首先感觉不对劲的停了下来,而棒球帽,则一直走到距离他五六米的地方才停,然后把脑袋扭到侧面,噗的一声,吐出一块口香糖。

    “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对峙只持续了几秒钟,疯子大概没觉察到什么真正的威胁,他又动了起来,继续用自己那夜猫子的声音玩咏叹调,同时,破球棒也从侧面举了起来,不过,他的动作显然没有对方快。

    “玩够了吧伙计?放下武器,双手举到头顶,靠到一边树上去。”手枪,很漂亮的一只大手枪正指向了疯子的脑袋,几乎是眨眼的功夫,这位始终没露出脸的棒球帽先生就已经完成了从猎物盗猎手的转化。他好像在笑,用一只手举着这支巨大的手枪,而另一只手则插到了衣兜里,摆了个pose,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自信。

    疯子呆了一下,他在笑,两只手向上举,似乎在摆一个投降的姿势,唯一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还没扔了手里的棒子,然后,当两只手举过肩膀以后他开始加速,再然后,枪就响了。

    枪声异常的响亮,远远超出疯子曾经听过的几声。不仅如此,他所计划的,硬挨一枪然后冲上去一棍子打翻对方的念头算是破产了。肚皮上传来了惊人的冲击力,那感觉根本就不像子弹,而是像一把大铁锤,直带着他整个人往后面退了四五步才停住,低头看时,只见那地方多了个核头大的血洞。然后,他两腿一软,趴下了。

    马克?希姆尼摘掉了棒球帽,他的脸上也是一幅后怕的表情,并且整个人的姿势也很奇怪:他正用左胳臂肘紧紧的夹住那只开枪的右手来回摇晃,看起来滑稽无比,直到等疯子倒地以后才算松了一口气,摸出一把哨子来吹响,同时他还在奇怪,自己刚才那发子弹是不是有质量问题——正常状况的话,他这一枪理应让疯子的肚子开上一扇天窗。

    正常状况下本该如此,按照.44马格南的真正威力来说,如此短的距离内,这一枪本该把疯子的五脏六腑变成一团浆糊,可现实是,他活下来了,虽然肚子上开了个核桃大的洞,体内的各种器官也至少被炸掉了一半,可他至少还有半条命——虽然,这半条命还在以惊人的速度从他的身体里跑掉。

    “****!”安吉利娜在小声地骂着,虽然在发现马克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并非警务用枪,而是个人收藏的经典马格南时就已经感到要糟,可她仍旧低估了这种绝对有资格被叫做手炮的重武器的强大威力,单凭着一颗子弹,就轻易击穿了她所设的防线,之后还会造成那么大的破坏力,她觉得,这场戏可能会往演砸了的方向发展。

    “别担心,亲爱的,局面还没那么坏。”贝坎宁揉了揉太阳xue,他又一次后悔自己对这个世界知道得太少,如果早知道这把枪的威力那么大,他应该早做补救,至少和安吉利娜一起建立那条防线才是。

    幸好,他还有办法保住那疯子的命。在他的吟诵下,一条暗红色的光线紧贴着地面打到了对方的身上,在夜色的掩护下,这个小动作没被任何人发现。

    “你做了什么?”安吉利娜有些惊讶,她可没有法师那么有把握,这两天,她也见过几次疯子的肌体再生能力,再她看来,那再生的速度虽然不慢,但绝对不可能快过大量内出血导致死亡的速度。

    法师耸了耸肩,他知道安吉利娜在想什么,不过他也知道这个想法必须保留一个前提,那就是这疯子必须还是一个人,而恰恰在这一点上还有文章可做。

    因为身体的自愈能力,这疯子早就把自己当成选民了,他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否则也不会一连这么多天就堵在中央公园这么块小地方杀人玩。虽然说,这种使命感在很多人眼里是个笑话,但它的确能起到一些神奇的作用。

    使命感,或者说执著,是一种很神奇的力量,它可以让一个平凡普通的村姑成为拯救国家的英雄;也能让受困在矿井里的人不吃不喝好几天直到再见阳光,甚至还能让受到必死伤势的将军一直安坐在马上直到战斗结束。而法师所要做的,就是帮对方强化一下这份坚持。

    “这都行?”安吉利娜很是不可思议的样子,虽然严格来说她也算是个用信念战斗的人,可是法师所说的东西,也有些太神乎其神了。

    “啊,如果那一枪开在头上的话,肯定是不可能。”贝坎宁笑得有点狡猾,“不过如果只是体内血液流失二分之一这种小事,倒还可以完成。”

    在暗处的两人进行交流的这会儿功夫里,一向习惯迟到的纽约警探们终于到达了现场,其中一个家伙对马克摆了摆手:“怎么样,伙计,搞定了?活的还是死的?”

    “搞是搞定了,凶器还在手里,有血迹,有指纹,判定元凶应该没问题,不过,”马克用左手抓抓头,而开枪的右手下垂着,只是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这只手的手腕已经肿得好像一条法国面包,可见那枪的后座力之恐怖,他踢了两脚地上的疯子,脸色很是不甘,“抓的时候让马格南捅了一下,你说还能不能活。”

    “啧,可怜的家伙。要是活的,你的晋升就算搞定了。”同事耸了耸肩,如此对马克说,然后他对着身后的人把手一挥,“给法医组打电话,让他们来收尸,谁要是有空,也可以给纽约时报打一个,伙计们,我们是英雄了。”

    于是,警官们变得很是放松,他们有的跑去打电话,有的开始抽烟,不过更多的人聚集在马克身边听他讲这一段的经历,然后……

    “不对!这家伙还活着。”当一个名字叫麦特的胖警察经过疯子身边时,他忽然这么叫起来,这一声很响亮,很自然的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然后,众目睽睽之下,一直趴在地上装死尸的疯子,就这么爬了起来,然后三蹦两跳的一头扎进了路边的树林,动作敏捷得好像是一只兔子。

    带队警官的手指松了,点着的烟卷一下掉进了袖子,他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就是用手指着疯子钻进去的树林对马克:“你说你打中他了?”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马克同样盯着那方向看,他僵硬的摇着脑袋,想不出为什么。

    当不久以后,法医和记者们同时赶到现场的时候,马克差不多连死的心思都有了,追捕的警员们一个个无功而返,根据几个有幸发现那家伙踪迹的弟兄陈述,那疯子速度快得像兔子;身手敏捷像猴子,上窜下跳,连子弹都追不上,根本就不像个受了伤的样子。

    “也许自己会成为纽约警察局历史上最大的笑柄。”马克的心里就是那么想的,不过这种念头只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因为法医发现了地上的血迹。

    那是很大的一片血迹,看起来就算人身上的血流干了,大概也不过就是这样。非但如此,有细心的法医还从地上发现了两样东西,分别是一块肺叶的碎片,和一小截肠子。然后,就轮到记者们大呼小叫了。看着那一双双冒着光的眼睛,不难想象第二天的报纸上会出现些什么样的标题。至于亲手导演了这场好戏的人,他满意的观察了一番记者们的表情之后,拉上安吉利娜的手,静悄悄的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