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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战涿鹿背景资料之女娲

。”;“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归藏·启筮》:“昔女娲……昭昭九州……平均土地。”上引:“……和合万国。”沿革发展编辑母系社会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代民族学和民俗学的资料表明,母系社会的原始宗教神话早已不存在,但其残余形态却大量广为流传女娲造人女娲造人(9张)。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并非纯粹杜撰,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男性对于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作用的认识,来得太晚。父系社会的确立,主要并不是因为男性终于认识了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而是因为当物资生产(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工具的生产)取代人口生产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过程中,男性比之女性,具有特殊的有利条件。

    在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的公社生活中,土地、房屋、森林、水源等生活、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食品、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实行公有、分配制。而在此同时,外出作战、渔猎、放牧的男性,则率先开始了诸如弓箭、鱼叉、抛石索、独木舟等武器以及小型劳动工具的私有化进程,并在以物易物的交换过程中,开始了对牲畜等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

    女性在这个过程中,有点太大公无私。男性在私有制建立初期所具有的历史有利条件,以及男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天生体能优势,使得男性很快成为新的社会主角。人类历史之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进程,乃是以人口生产为其主导的血缘社会向以物资生产为其主导的物缘社会的转变。此一转变一旦完成,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便不再是血缘情结,而转变成为物缘情结以至金钱情结。物缘关系即物质的依赖关系,成为此时人类社会群体的主要人际关系,功能要素。

    在此“物缘时代之父系社会”中,即使是“血缘关系”,也逐渐由女为中心转变成为以男性为中心。出土的文物说明,在突出女性性征的女神塑像之后,世界各地都开始制造突出男性性征的男神塑像。*崇拜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转变,以及产翁制(一种在孩子出生之后,立即让母亲离开,而让父亲上床怀抱婴儿,卧床坐月子的风俗)的发生,都说明:在物缘时代,女性不仅没有掌握物质生产的控制权利,而且也失去了人口生产的主导地位。女性因之而由女神沦落为女奴,甚至沦落为神女即妓女。黄帝曾向之问道的素女一类人物,成为男性发泄*的工具。所有这些女性性地位的低落,其实不过是一种非本质的表象。

    就其实质而言,女性性地位的低落,主要是因为她们没有掌握物资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所有权、生产控制权以及产品分配权。即使是在物缘社会之中,一旦女性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掌握了这些权利,她们的*役状态就会顷刻瓦解,她们的性关系地位就会随之提高。武则天的故事,可以使人们对此产生深刻的印象。近代一些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先驱,之所以把目光注视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改善,正是基于对此实质的深切认识。正如女人不会永远甘心女奴的地位。随着信缘时代(亦称信息时代)的到来,女性真正开始成为女人。

    在这个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男性已经无须白白耗费精力再去争执人口生产的牛耳。两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造物而形成的体能差异,也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无足轻重。当今时代,信息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在此领域之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的女性、男性,都不再具有天生的优势。在超越两性差别之信息生产过程中,女性和男性开始分有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尚未完全由两性均分。不仅如此,超越两性差别之资讯的优势,正在成为拥有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控制物资生产和商品分配的重要条件。在这个以信缘关系即信息的依赖关系为人类社会群体主要人际关系、人类社会结构主要功能要素的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和男性的畸形发展(诸如神女和面首、吃青春饭之类)正在逐渐失去实际的意义;从而,女性和男性的本真状态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展示和显现。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男女两性才有可能形成真正和谐的互补关系。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口生产、物资生产、信息生产这三种社会生产,不断地变换着主导与被控的地位;随着三种社会生产之主导与被控地位的变换,女性社会地位,也在不断地变换。女性因此,由血缘时代之女神,到物缘时代之女奴,再到信缘时代之女人,逐渐完成了自己的历史生成。女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再复返;女奴的时代,正在一去不再复返;女人的时代,业已揭开历史帷幕。这将是真正女人诞生的时代——女娲母系女权的诠释。

    性别附属女娲文化演变史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学者有意无意的曲解女娲性别和身份,让女娲传说变得神秘和矛盾,其中最为啼笑皆非的莫过于把女娲说男性。这种做法在清代最为频繁。例如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描述:金秦桧门宗伯,奉命祭祀古帝王陵,回奏女娲圣皇,于是陵殿塑个像,村妇女都去祭祀,很惊讶看到听到命令有关部门整顿。奉圣旨照所议行。康祺论断:妇女祭祀,原本属于禁止命令。若说女娲氏是男、是女,那茫茫太古时代,荒幻难考察,百家纪说,更多错误……古书籍大都指向为女身的很多,但是怎么知道这不是互相附会。并且将妇女做为天子,道德正义有违于当今阳刚,恐怕会被后世流传垢弊,就如同唐朝人曾用这贡奉献媚武则天。听说从宗伯奏报后,河南地方官员拟改为男人像,臣的意思也类似不安。据《列子》注说:“女娲是古代的天子。”只有采取他的意思更换形象,装饰是木材为主,而刻写说:“古代皇女娲”,就可以称对正并且典礼也不荒废了。让知礼的清楚本质。[47]这则笔记反应了多方面的信息:一是清朝妇女地位低下,连祭祀都是骇人听闻的行为;二是女娲是众多妇女心目中有至高无上的神祗,她们甘愿犯禁受罚也要祭祀女娲,女娲信仰已经深入人心。女娲壁画女娲壁画朝廷强行禁止女娲崇拜,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妇女祭祀女娲很可能点燃压抑千年的女权激情,进而破坏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对女娲性别,陈康祺只是怀疑,而赵翼的《陔余丛考》干脆说“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娲氏”同书《女娲或以为妇人》描述:女娲,是远古的圣明帝王,上古没有文字,但是用音节呼叫,后面的人因为读音而贴上字,正好得到这个“女娲”二字,当初最早并不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加上这称号的。

    《风俗通》说:女娲祈祷祭祀上天,为女子婚姻设置行媒从这里开始。《路史》因为这个,记载女娲辅佐太昊,对苍天祈祷,而充当妇女,订正姓氏,职位婚姻,这就是神媒。那么女娲也只系创设婚姻媒人的人,而不能是女子的。于是后人根据女娲的名字,于是有认为女人的。王充《论衡》引董仲舒的说法:久雨不止,就去祭祀女娲。按照董仲舒的思想,因为女娲为古代的女性帝王,男人属阳女人属阴,两股气息(不调)造成危害,所以祭祀女娲以求保佑了。王充又说:现在一般图女娲大多是妇女的形象。所以女娲被谣言传说是女人,这来历便久了。

    赵翼的言论有意曲解女娲性别,没有提供女娲为男性的证据,臆断女娲非女,曲解古文。创置婚姻媒妁就不能是女人——这种逻辑不可靠。他还把已经去世一千六百多年的王充也拉来“佐证”。不过王充也有丑化女娲之嫌:“久雨不止,祭祀女娲”,在礼节上有什么见地。伏羲、女娲,都是圣人一流,舍弃伏羲去祭祀女娲,《春秋》不说原因。一般画女娲的形象,是妇女的形象,同时又称她为“女”。

    董仲舒的思想,大概认为女娲为古代的女性帝王。男人属阳而女人属阴,阴气造成危害,所以祭祀女娲求福保佑了。

    王充揣测董仲舒祭祀女娲的意图,因为女娲的女性身份造成阴阳不调进而导致干旱灾害,祭祀她的根本目的不为求福而为避害,这里的女娲俨然凶神恶煞,灾祸之源。曲解女娲传说的做法是改变女娲的身份,设法把她从独立女神降格成依附于伏羲的对偶神。先秦时期就有女娲造物传说,秦汉明确记载女娲炼石补天,虽把女娲和伏羲相提并论,但未说二神有什么特殊关系,女娲神系是独立自主的行为。到了东汉,《风俗通》让女娲伏羲成了兄妹,唐代的卢仝说“女娲本是伏羲妇”,两人结为夫妻并生儿育女,这种说法看似理所当然,却又与人民广泛接受的传统观念格格不入,女娲既是媒妁之神,亲自制定了“男妇同姓,其生不蕃”的婚姻制度,却又自身“知法犯法”;既有抟土造人的本领,也不需依靠兄妹结婚孕育人类。该是时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矛盾,晚唐李亢发挥想象,在《独异志》里为二人成婚制造了合理的细节,女娲兄妹说:“上天如果要让我们兄妹两人结为夫妻,请将天上的云烟都合起来;如果不准,把云烟散了吧。”

    于是云烟马上就合在一起,meimei就来到哥哥身边,于是结草为扇,以挡住两人的脸。现在人们娶妻拿着扇子,就是这样的例子。[50]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说“兄”就是伏羲,作者也知道二人并列三皇,强行婚配有伤大雅。况且当代已有伏羲女娲为夫妇的传说,虽然语焉不详读者自然会合二为一,李亢之狡黠可见一斑。用合理情节设置成功掩盖了新作品与旧传说的矛盾,把“娶妇执扇”的风俗附会到女娲身上,成功的把女娲伏羲结成夫妻。这些学者缘何煞费苦心的曲解女娲性别和身份。丑化女娲是为凶神、变女娲为伏羲妹发生在东汉,正值儒家思想发扬光大,“天尊地卑,男尊女卑”广泛普及的时期,再加上两汉政治一大特色是经常性的太后垂帘,外戚秉政。对女主执政黑暗统治的深刻恐惧使女娲遭受牵连,对外戚秉政的司空见惯又让“二皇”结成兄妹。曲解女娲性别主要发生在清代,亦值重男轻女严重的时代之一,女性拥有造人补天的巨大力量被考据学家本能的否定排斥。所以寻找女娲是男性的依据并设法曲解。

    但是女娲性别在千年传承中早已定格,强大的文化惯性让他们的苦心孤诣难以遂愿。唐代文人改变女娲独立女神地位的原因,在李商隐的《宜都内人传》可以找到答案,武则天当政,重用男宠yin秽宫廷,宜都内人委婉劝诫:古代有女娲,也不正好就是皇帝,帮助伏羲,治理天下吧。以后的时代姑婆有超过庭院主持世间事的,都没有做对,大女娲造人(连环画)女娲造人(连环画)多是辅佐昏庸的主子,不然就是哺育教养小孩。只有大家去除夫姓,下了饰物,身套王服头戴皇冠,吉祥的征兆一直呈现,大臣们不敢妄动,是真命的皇帝。[51]《宜都内人传》虽是小说,却真实反映了以李商隐为代表的晚唐文人的女权观念,武则天是历史上的女娲二世,她的帝王身份不仅颠覆了当时的男权社会,而且极具示范效益。武则天薨后,其儿媳韦后、其女太平公主皆有称帝欲望,让男权主义者意识到这种示范效益的力量及对男权社会的潜在威胁。他们要彻底杜绝女性的权益意识复兴,消除女权主义的文化基因才是永葆男权的根本途径。也正是在这种男权危机和群体男权觉醒的作用下,女娲被动的和伏羲结为夫妻。丧失了独立身份。但是无论男权主义者如何煞费苦心的曲解,都没能颠覆代代相传于人民心目中的独立女神形象。对女娲传说的篡改和扭曲,恰巧暴露了大男子主义者对女娲文化所蕴含的强烈女权精神的深刻恐惧。女娲传说自身强大的文化生命力,历时三千年不仅没有被消解或颠覆反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历久弥新。唐宋以后出现女娲墓、女娲庙,民间信仰开始普及,官方组织的祭祀活动,虽有女娲、伏羲共享祭祀的现象,但二者始终是至少并列、平等的出现。女娲作为创世神、始母神的独立神格一直无法被取代。

    直到今天,神话体系中的女娲也没有因为家庭身份的变化而沦为伏羲的附庸,反之,其神格地位已经隐隐超过了伏羲。[52]罕见复姓渊源女娲姓:出自上古三皇之女娲大帝,属于以先贤名字转意为氏。女娲之后,社会逐渐由母系氏族社会转向父系氏族社会,其部族民众中有以女娲之名为姓氏者,称女娲氏,是非常古早的原始五氏之一。分布女娲氏今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一带有零星分布。相关争议编辑故里、出处“南方说”与“北方说”女娲,是中华民族信仰中一位显赫的古老女神,有关她的研究,一直是相关学术史上长兴不衰的课题。其中,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即有关女娲的神话与信仰行为最初是从何处发生和起源的,这个谜一样的问题,引起了中外众多学者的兴趣,长期以来,吸引着他们在这条布满荆棘的小径上,倾注着热情、胆力和智慧,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推断,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持“南方说”和“北方说”的两大学派。持“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

    (1)女娲、伏羲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大量出现时间是较晚的,所以疑非华夏旧有之说,可能是后来接受了南方民族所传的结果;

    (2)南方诸氏族中,盛传着兄妹始祖型洪水神话,其中有的主人公兄名Bu-i,妹名Ku-eh,与伏羲、女娲音近,而事迹尤多相似,可证有关伏羲、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始祖型神话同出一源,而盛行于南方;(3)南方民族(尤其是苗、瑶族)中,存在着信仰,有奉祀伏羲、女娲的习俗;

    (4)女娲、伏羲人首蛇身形象,也是他们源出于崇蛇乃至称作“蛇神”的南方民族(包括苗蛮、巴人等)的一个佐证。持“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是:

    (1)所谓南方少数民族兄妹婚神话中,兄名“Bu-i”,妹名“Ku-eh”,近于古音“伏羲、女娲”的推断,是误用了贵州黑苗、雅雀苗的语言,来比附汉古籍上的中古音;

    (2)伏羲,特别是女娲,在兄妹始祖神话中出现是有限的。杨利慧调查统计,在237则同类型华夏神话中,兄为伏羲的(包括妹为女娲的),有74则,不到1/3;妹为女娲的(包括兄为伏羲的),有52则,不到1/4。在少数民族的181个同类神话中,兄为伏羲(含异称)的女娲庙宇始母像女娲庙宇始母像有34个,约占18%;妹为女娲(含异称)的,仅有5个,只占2.8%,说明南方说日益暴露出其取材上、资料上的局限,不免影响其立论的准确性;

    (3)从女娲与兄妹始祖型神话的联系上看,尽管汉代以前,女娲的身份可能同伏羲有些粘连,乃至出现了配偶关系,但有关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婚神话毫无干系;她的主要神话业绩同其它其它神话也没有什么联系,直到唐代李冗的《独异志》卷下,女娲才被明确地与兄妹婚神话粘连起来,成了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4)从迄今为止收集到的资料看,女娲神话的主要传承者是中国广大区域的汉民族。247个明确有“女娲”出现的神话中,235则是在汉民族中传播的,占95%以上。其分布地点,遍及华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东北等各个地区,除迄今尚未见内蒙、西藏、云南、海南及北京、天津外,几乎遍布于全国各省。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关于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学界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这对于推进女娲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启迪。

    三皇、地位和造人和补天神话相比,女娲女皇之治神话的文学移位过程最为滞涩,无繁荣而近夭折。这一强烈的反差说明神话在其走向文学的移位过程中,其移位的程度是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限制和制约的。在女娲神话中,有关女王之治的内容与其它内容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但记载的内容比较模糊。首先引起人们注意的当是著名的“三皇”之说。例如东汉王符《潜夫论》说:“传说三皇五帝,很多人都认为伏羲神农合称三皇。其中一人或者说遂人或者说祝融或者说女娲。其中是与非可就不知道了。”

    说明东汉之前关于“三皇”的说法至少有三种。那么女娲缘何能够取得三皇的尊位,她后来缘何又被排除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三皇之外,这个变化与其文学移位的程度有何关联,都是很有意思的问题。有关女娲为女皇的说法,现有较早的材料是西汉时期《淮南子·览冥训》描述:“伏羲、女娲不设法律制度却以至高德性而流传后世,为何,是因为达到了虚静无为纯粹专一的境界,而不是忙于琐碎的政事。”

    这里没有明确女娲是什么身份,但她能和伏羲并列,且属于能否“设法度”和“遗至德”的人物,显然已经暗示出其女王的地位。与《淮南子》大约同时代的《诗含神雾》的记载可为佐证:“含始咽下红色的珠子,刻道:玉之精英生下汉代皇帝,后来赤龙感应女娲,是刘邦兴起的原因。”

    这个著名的刘邦诞生的故事似乎也暗示出女娲的至尊地位。也许是还有其它亡佚材料,也许是根据以上材料的推测,不久就出现了对女娲是三皇之一的猜测和坐实。应劭《风俗通义》引用《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郑玄则明确指出女娲是三皇之一:“女娲,三皇承宓戏者。”这种观念到了南北朝时期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女娲已经成为社会上人们约定俗成的女皇的符号或代称。《北齐书》描述:又正好太后被幽禁了,祖埏想让陆媪成为太后,撰魏帝皇太后的先例,为太姬说话。对人说:“太姬虽说是女人,但实在是英雄豪杰,女娲以来从没有过。”《祖珽传》

    祖珽出于奉承的目的,将太姬比作女娲式的女中豪杰,说明女娲作为女皇角色在社会上的普遍认可。唐代之前女娲能够取得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女娲造人造物以及补天济世的传说,都是其神话残余。而作为母系社会女性崇拜的极至,女娲进入“三皇”之列是合乎历史本来面目的。甚至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臆测,女娲当年在先民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比人们当今的了解和认识要较高。对于甲骨卜辞中有关祭“东母”和“西母”的记载,过去一般将其解释为日月之神。现代有人从原始的二方位空间意识出发,将东母西母分别解释为女娲和西王母。从女娲在远古时期曾经有过的“三皇”地位和母系社会女神的普遍地位来看,这种说法是可以相信的。神话的历史移位,照样需要适合的生存土壤。

    一个男权社会,尤其是儒家一统天下的中国封建社会,是可以有足够的力量让借助母系社会女权观念而在中国历史的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女娲的女皇地位受到了质疑,并将其排挤出去的。司马贞《补史记》描述:女娲氏也姓风,蛇身人首,有神灵的圣人品德,代替宓牺立号称女希氏。没有什么功绩,只有制作笙簧,所以《易经》不收录。不接应五运,一种说法女娲也是木德的君王。这是因为伏羲的后面,已经有好几代,金木轮番循环,转了一圈又一圈。特别推荐女娲把她的功劳抬高而充任三皇,所以并列(连次)木德的君王”。

    (《三皇本纪》)载。

    鉴于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之前历史的缺失,司马贞以《三皇本纪》为其立传。但其对三皇之一的女娲的态度,却是承袭了汉代以来对女娲这一女性神帝的冷漠和贬低的说法。一方面,他无法回避女娲泥塑女娲泥塑前代母系社会有关女娲圣德传说的遗闻,承认女娲有“神圣之德”。另一方面,他却为把女娲排除三皇之外寻找各种理由和根据。首先,他对女娲造人、补天等人所共知的功德视而不见,认为女娲除了“作笙簧”之外,没有什么功德可言。并以此作为《易经》没有收录女娲事迹的原因。其次,他还用秦汉以来的“五德终始”说来解释女娲被排除三皇之外的理由。按照他的解释,自伏羲后经过了数代,金木水火土五德循环了一圈,所以轮到女娲时应该又是木德。然而女娲无论是抟土造人,还是炼石补天,都显示出其土德的内质。

    所以女娲是“不承五运”。类似的说法还有唐代丘光庭:郑康成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宋均以遂人、伏羲、神农为三皇。《白虎通》以伏羲、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明曰:“女娲、遂人、祝融事经典未尝以帝皇言之,又不承五行之运。盖霸而不王者也。”(卷一)可见女娲因不承五运而淡出女皇行列的说法到唐代已经相当普遍。而到了宋代理学家那里,干脆就*裸地指出,作为女人,女娲和武则天一样,根本就不应该出头露面,过问政治:“处在高位的妇女,就是女娲氏、武氏,不寻常的变动,不可以说的,所以有黄裳的警告而不都说了。”[60]同代的鲍云龙在程颐的基础上则更加直接地指出女娲之类女子参政的荒谬性:“阴数不能违抗阳数,臣子不能违抗君王,妇女不能违抗丈夫,小人不能违抗君子。程子说:臣子处在高位就是王莽董卓之流。还可以说处在高位的妇女,就是女娲氏、武氏。不寻常的变动是不能说的。”

    于是乎,女娲一时间竟然成了女人不该过问政治、步入政坛的反面形象的代表。明周琦也说:“女子主宰天下称王,源头在于女娲。女娲在开始建朝称君的时候,人道还是不明确的时期。如今吕氏执掌国政是在伦理正确的时间,不是女娲时期可以相比。变化也不如王陵、周勃的侍从。怎么会不危害刘氏。”

    尽管周琦的主要矛头是要对准汉代的吕雉,因而还算给女娲留足了面子,说她在“人道未明之日”“王天下”应该还是情有可原的。但从根本上来说,女娲也都和吕雉同出一辙,都是属于“妇居尊位”之类的大逆不道之举。看了这些激烈言词,人们庶几不难了解父系社会中的男权主义在政治方而对于女子的介入是不可容忍。

    从而也就不难理解女娲女皇之治神话的文学移位是遇到了何等强大的阻力。女娲女皇之治的神话没有在后代的文学殿堂中获得像造人和补天神话那样繁荣的生机,其根本原因在于女皇问题涉及中国封建社会的最为重要的王权观念问题。作为上古母系社会残余观念表现的女娲女皇之治的传说,在进入父系社会后在男权的挑战和排异下逐渐淡出政权统治领域,而只是保留了对社会具有积极贡献的造人和补天等等意象,使其在文学的移位过程中大放异彩。

    这个明显的对比和反差,极为清楚地揭示出神话在其文学移位的过程中是如何必然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和限制的这一历史规律。蛇身、形象“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语出战国中后期楚国诗人屈原《天问》之篇。关于《天问》对“女娲”的发问,东汉时人王逸注曰:“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而《天问》创作宗旨,王逸认为:“仰见图画,因书其壁何而问之,以渫愤懑舒泻愁思”。从屈原对女娲形象的发问及王逸的释义看,表明在战国中后期的楚地,女娲似乎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外在形象;更准确的说,在是时人们的心目中,尚没有出现一个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女娲形象。

    故屈原在“仰见”图画于楚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之中的“女娲”形象后,发出了“孰制匠之”的疑问。而王逸对“女娲人头蛇身”形象的解释,尽管有所谓“传言”之依据,可能更多反映的是汉人之看法。“人头蛇身”的女娲形象,多与“人头蛇身”伏羲的形象并存于汉代画像石之中。显然,这种画像的出现,与两汉时人将女娲与伏羲并列的观念密切相关。[64]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属于东汉时期。迄今为止,最早出现可能是女娲形象的是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上有一“人首蛇身”神像,郭沫若等学者认为是女娲像,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65]。屈原的《天问》,以“多奇怪之事”而见称,射日的“后羿”,无夫而有九子的女神“女岐”女娲蛇身形象女娲蛇身形象等传说中的人物事迹,均成为屈原质问的对象。与女娲传说相关的另一重要人物——共工,《天问》中亦有“康回(共工名)冯怒,何故以东南倾”之语;但在古史传说中与“女娲”关系最为密切的伏羲,在《天问》中却未置一辞;于此,王逸似乎有所察觉,故在释屈原“登立为帝,孰道尚之”的疑问时注曰:“言伏羲始画八卦,修行道德,万民登以为帝,谁开导而尊尚之也。”

    由于女娲、伏羲并列的观念在汉代已经深入人心,且“登立为帝,孰道尚之”的疑问,又置于“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句前,王逸作如是解亦在情理之中。对王逸这一解释,补注者宋人洪兴祖不以为然,曰:“登立为帝,谓匹夫而有天下者,舜、禹是也。史记,夏商之君皆称帝。

    《天对》云:“惟德登帝,帅以首之”。(王)逸以为伏羲,未知何据。”洪兴祖引唐人柳宗元专为《天问》所作的《天对》“惟德登帝,帅以首之”,来反驳王逸的“伏羲”说,以为是指“匹夫而有天下”的舜、禹。洪氏是说,较之王逸“伏羲”说可能更为合理,但亦有牵强附会之处。

    现代姜亮夫先生认为,依据《天问》中的“文法组织”:“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当作“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则辞义皆顺遂矣”。此四句皆指女娲而言,“王逸不解此义,分“登立”二句属之伏羲”。屈原如此发问,是因“自古皆以男子帝天下,女娲独以女体,故疑而为问也”;而“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二语,姜先生则以为“文辞极奇僻生涩,疑有讹误……则疑文中”有“字为”育“字之讹…”制匠“亦即上句‘育体’之义……盖南楚有女娲化生万物之传说,故屈子以女娲之又为孰所生为问也”。

    姜氏之说,将伏羲等排除此四句解释之外,显较王逸等注家解释为胜;但改字释文,虽然使“奇僻生涩”的文辞立显通畅,但无其它版本之支持,恐为不妥。屈原毕竟是对可以直观的女娲图像发问,尽管后人不清楚是否如王逸所说的“人头蛇身”像,但“一日七十化”的说法,至少可以表明,在战国中后期,女娲“人头蛇身”的外在形象,在楚地并没有得到如同西汉以降的普遍认同。如是观之,王氏之解恐更符合屈原之意。

    ——节选自《百度百科·女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