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勇敢
人立下一个决心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但想要实行这个决心却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总是想了又想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完成能达到既完美又不尴尬。 十月底的一天,窗外下着大雨。我趴在课桌上做英语试卷,雨滴在毫不留情的打在窗户的玻璃上发出“啪啪啪”的声音。 刚从宿舍归来有些许碎发被淋湿了贴在额头上,好不舒服,眼皮有些发痒,我揉了揉眼睛,突然感到后背有人轻轻地用笔捅了我一下。 我偏了一下头,后面就递过来一张纸条。 这是我们自习课上常玩的把戏,要好的女生和男生之间,用字条来聊悄悄话,中间帮忙传递的同学也会很自觉地不偷看,仿佛是不成文的公共协议。 我后面的后面坐的是陈宁,一般和我传字条的也只有她,因为胡静某次上课时再跟我们说话然后被老师逮到调了最前面去了,与我们相隔甚远。 我打开字条,看到上面是陌生的字迹。 “我写信跟他告白了。” 我有些发愣,想是不是谁传错了,扭头一看,斜后方却是那次我们在女生宿舍解救的那个女孩子,记性还真好,还记得我居然,要不是她穿着那次印有天线宝宝图案的衣服我也忘了,她看了我一眼,眨了眨眼睛。 还真没有想到是她,上了快两个月的课我都不知道她居然跟我是同班同学。 也许,她就是我们班传说中的翘课大王张倩吧! 我看着字条上清秀的字迹发呆。他? 是他吗。 我打了个问号递回去。 这次回来的字很多。 “他现在是学生会会长了,好多女同学都已要参加学生会的理由去找他。虽然上一次我被它女朋友给打了,但我还是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就又偷偷混进人群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项辰。 我也曾想去参加学生会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演讲稿,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失去了兴趣,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这样还跟他告白好像有点不合适吧。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语文书,虽然这是高中的课本,但我却一直将它带在身边,它已经被我细心地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第一次自私到不愿与人分享。 高考前期,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语文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高三那年补课实在太累太乏味,曾也想过要放弃,可每当看到这本书里,便就想到了他,这本书有他那么近的气息才让我更有了学习的动力,我是抱着要跟他考进同一所学校的信念才得以在高考发挥出色从而考了进来。 再次翻开那本语文课,在书的第一页他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鸟,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地上的青色小虫,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鸟有虫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划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项辰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夏天,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会有以前从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小的时候mama带我去赶市集,在一个卖玩具的小摊上我的目光被穿着红裙子的洋娃娃给吸引了,mama发现了我的喜欢欲上前帮我买下来,但那时钱在家里是奢侈品,明明喜欢的要死,还硬是嘴犟的跟mama说我不喜欢它,我看它只是觉得那个娃娃身上的裙子为什么会那么难看,mama当然不信,我却用我最大的力气将mama拖离了那个小摊。 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要得到,这是我从小就明白的道理。 是项辰,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悸动。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我再次仔细看着那女孩儿递来的字条。 我想,已经被殴打过的她,竟然还是勇敢的上前向项辰表明了自己的心意,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向她一样呢? 鼓起勇气,给青春里做过的梦画一个句号,仅此而已。 有一天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微笑着说,啊,那就是我青春里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没有开头,就已经结束,它们青涩、迷茫、纯白、幻想。 我猜,这是青春的心动里,大多数人最后的选择。 但是,我却不想。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我不美丽、不聪明,甚至不够勇敢。 但那时我渐渐开始确认一件事,我喜欢项辰,一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长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我在字条上回那个女孩:“嗯,我也去。” 画个笑脸给她,我们算是认识了吧。 下课后我把想法告诉了宁静二人组,“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的事啊?”陈宁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地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栗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地想起了一件事。 高三时最后一次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李娜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地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前进……”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李娜明显地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倒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地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cao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地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李娜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李娜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李娜的小鞋面上,深红的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茎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那一次李娜cao着把椅子把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号叫惊动了教务处。 “这辈子最怕傻子,尤其是傻的冒泡的”李娜那时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跟此时的陈宁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在课桌上有气无力的晃着脑袋。 好想念李娜啊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