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诗会与花会(7)
那一声尖叫仿佛战争开始的号角,当众人还在回味蔡康那首意境深远的七言诗的时候,数十道黑影从水中一跃而起。 “取了钱从之的狗命!”人群中忽然有人大喊起来。隐约中又有人喊着“大慈大悲普世显圣菩萨”,就在嘈乱的声音中,身穿黑衣的刺客“锵锒锒”抽出了钢刀,那刀映着水光月光,闪烁着银白色的微茫。 “有刺客!”“保护知府大人!”“快走!”底下的一众书生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钱从之身边的侍卫便已经行动了起来。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刀光剑影,惨叫,鲜血,在人群之中爆裂开来。 下一刻,人们方才反应过来。在惨叫声中,人群顿时四散。原本傲气凌人的蔡康呆住了片刻,便被人群推挤着绊倒在了地上,待他堪堪站起身来时,衣服上已是一片血迹。顶着凌乱的发髻,蔡康茫然中看到身上的鲜血,立时惨叫一声,滚着消失在人群间。 柳风同样被吓了一跳,他倒是比较幸运,因为柳风当时靠近金陵商人们的看台,而刺客的目标在对面,距离较远的柳风在人群蜂拥而来的时候已经被陆胖子和苏子君拉着跑到远处。大多数与陆胖子一起逃跑的商人都在慌乱中离开了,此时留下来的,只剩下不怕死的柳风三人和已经快要入土的孔福连。柳风躲到一边,看着场内的情况,此时钱从之身边的侍卫与众刺客已经交手半天了。柳风不懂得什么武功套路,但简单的形势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钱从之身边大概二十人左右的侍卫,而现身的刺客大概也是这个数。从水中窜出来的能有十几人,人群中假扮成平民然后跳出来给钱从之“惊喜”的也就十人左右。双方人数差不多,但奈何刺客的身手更好一些,几乎一个照面,那些侍卫就伤亡了一半。 钱从之冷静地站在几个侍卫中间,心中却是起了大波澜。在来金陵之前,皇帝听说了法罗门传到京城的话,大为震怒。钱从之捞到机会主动请缨,发誓要将金陵的贼寇尽皆消灭。只是他实在没想到,他才刚来金陵,只是闲来无事主持一个平常的金陵诗会,竟然就已经引来了这么多的法罗门贼寇。这些家伙真是太过于猖狂了! “喂喂,怎么回事,子君?这帮家伙看上去有些眼熟啊?”柳风躲在一边,忽然觉得那些穿着黑衣的刺客看上去竟有些眼熟。当然,这也排不除天下黑衣人一般黑的可能。苏子君看了半天,摇头道:“不知道,你难道与这帮刺客有一腿?” “有你妹!”柳风立刻回击道。 陆胖子插嘴道:“哎,子君,你meimei貌似是苏柠曦那丫头吧?” 听到陆胖子的话,苏子君脸色立刻难看了下来:“子谦我可警告你……我meimei很难搞定的,你要努力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作者这二-逼怎么竟喜欢扯些没用的垃圾话?”柳风无力吐槽着,猛然想起了这些家伙的来头,“等等,我想起来了,这些家伙是上次刺杀郑大人的!” “嗯,我也想起来了。看来这法罗门……真的是来势汹汹啊!”陆胖子点头道。 这边说话的功夫,钱从之身边的侍卫已经倒下了大半。钱从之心生绝望,就在这时,忽然从旁处传来一声口哨,听到口哨声,刺客们互相看了一眼,一点点后退了一些。 “钱从之钱大人……”随着口哨声出现的,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书生,那书生手里拿了一把黑面折扇,青面无须,一看便知是一个风sao的小白脸潜力股。他潇洒地走到刺客中间,笑着说道:“久仰大名啊!” 钱从之冷眼看着不远处站着的书生,问道:“法罗门贼寇,也敢公然亮相!” 书生哈哈一笑,道:“钱大人真是京城来的,眼高于顶,看不清形势啊……”他环顾一周,冷笑不停,“现在你可是瓮中之鳖啊。” 钱从之道:“翁中鳖不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很好,钱大人果然豪迈。我此番出来倒不是想暴露自己,只是觉得钱大人可以争取一下。现在看来,只能……杀!”那书生冷声道。他一声令下,刺客们立刻冲了上去。钱从之暗叹一声,已然闭上眼睛准备等死。 就在这时,夜空里突然闪出一道银白色的光,那光芒直射书生。书生眉毛一皱,随手一抓,银光已经落入他的手中。书生抬手看了看,竟是一枚梅花刺。 “哼,上次也是你们吧?百花宗的杂碎!”书生好像是自言自语,他猛地挥手,那枚梅花刺急遽飞了回去。梅花刺在半空中撞到一道黑影,然后消失不见,那黑影几个闪身,已然站在了钱从之的身前。钱从之还在纳闷,不知这独自成群的黑衣人又是什么来头,柳风眼睛倒是雪亮,联想到刚刚的那群人,他轻松猜出了这黑衣人的身份——这个人,正是上次营救郑大人的黑衣人。 “百花吹尽梅花起,不见雪来见花飞。阁下想必是百花宗中寒梅门的人了?”书生似乎对这所谓的百花宗极为熟悉,口中随便念着,便已经将来人的底细说了个清楚,“我法罗门与百花宗不共戴天,上一次应该就是你来阻止我们的行动,今日正好一并除掉!”
那黑衣人定定站在钱从之身前,沉寂片刻后,道:“法天无地真自在,独醉萧江一书生。没想到只是一个小小的金陵,竟就能够劳烦法罗门大司法亲自出手。” 那书生道:“我法罗门既然已经与朝廷交了底细,自然要足够重视,金陵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更多事情要做。所以,这第一步,绝对不可能被一些小辈搅乱!”那书生再次下令,手下的刺客这一次可是动起了真格。 “钱大人,你且退后,这里我来处理。”黑衣人回头嘱咐一句,转身间已经冲了上去。 但见一道灵活的黑影于众刺客中间来回穿梭,那些刺客有些倒能够抵挡一两招,但是许多人已经就在那黑衣人的来回穿梭间失去了生命。 “真吃鸡……”柳风看着不远处那道飘逸的身影,喃喃道。 “这百花宗,不知又是什么来头……”陆胖子摸着下巴自言自语。 一直坐在一边靠两个仆人支撑身体的孔福连这时接上话,说道:“百花宗乃是当今武林一个极为隐秘的门派。据说门派中尽是女子,修习梅兰竹菊四种花之功法。宗内的人大多身份神秘,外界对他们的了解也只是一点点,但整个江湖都知道的是,百花宗与这法罗门,可谓不共戴天!” 不共戴天?难道百花宗的宗主被法罗门的大当家给甩了而怀恨在心?柳风不禁恶俗地想着。 孔福连看清场内的局势,似乎自言自语道:“本以为今日钱大人必死无疑,没想到竟然出现了转机。阿福阿寿,那女人恐怕对付不了萧江书生,你们去帮上一帮吧。” “是,老爷!”一直站在孔福连身边的两个人答应一声,一个跨步就冲了出去。 “那女人?这老头什么意思?”柳风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柳风还没搞清楚这女人那女人的,只见阿福阿寿几步便飞进了战场,接手过多名刺客。名叫阿福的仆人甚至还抽空喊了一句:“钱大人,我家主人命我前来相助!” 钱从之激动不已,立刻道:“多谢壮士相救,你家主人是何人?今日若能脱险,钱某感激不尽。” 阿福一个扫堂腿扫地一名刺客,然后一脚踩在那刺客胸前。只听“咔嚓”一声,那刺客已然吐血身亡。阿福抬起脚,淡定地说道:“我家主人乃是金陵孔福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