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是一个矫情的人。 很抱歉在这样正式的小说中间插播情书。以前写一些有的没的,我都会发布到微博上去,不过现在有了自己的小说,便想转移到这边。微博里有一些朋友,看到了难免调侃,放到这里,谁也看不见。 今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有阵阵的微风吹拂,身体疲惫却格外清凉,精神也大概因此振奋了不少。挣扎着拿出手机,听起了歌。我的歌单向来是随机播放的,所以当第二首歌变成黄渤的《这就是命》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 然后,我恍惚中听到了黄渤唱道:“深夜翻开了短信,还是会想你……” 我为之触动,猛然想起了——真的是猛然,我完全不知道我有什么道理会想起一个与我的生活再也不会有交集的女孩——那个长发飘飘的美丽女孩。可惜的是,我们之间从来没有短信,因为大家都在用QQ交流。 我努力回想着,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第一次进入三班的时候,我是忐忑而不安的,正如所有烂俗小说中写到的一样,一个家境贫寒的少年机缘巧合进入了一所富豪遍地的贵族学校,虽然这种情节的少年一般都是女性,但当我第一次走进三班的门时,确实有着这样的感觉。觉得,自己的成绩这么烂,怎么好意思走进实验班呢?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开始搜寻这个班里的亮点。 不过在环视一周后,我放弃了。大概自古以来的魔咒,学习好的女生绝不会长的漂亮,因为只有这样她们才会将全部心神放在学习上。三班总共二十二个女生,我第一眼看去,二十个都令我心头痛……直到她的出现,那个长发飘飘的美丽女孩,我如沐春风,只觉得终于在漫山遍野的蒲公英中看到了一朵美丽的秋菊。 哦,还有第二十二个女生,她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她转学了。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而我可以肯定的是,她没有注意到我,我却确确实实注意到了她。命运从来都喜欢开玩笑,一如我因玩笑得罪了许多人般,总是要伤害到某一个人才肯罢休。 情绪逐渐酝酿,我都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她。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喜欢变成了魔咒般的存在,我总是听到耳旁有人在低声与我诉说,怂恿我去做不可能的事。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她有了喜欢的人,而我仍然跑过去,兴致勃勃地表了白。 **-丝向来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我就那样,毫无希望地被她拒绝了。 故事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也没想过再去纠缠什么。一个男人,在得知了女孩的心意之后,必须要坦然。不是有人说吗,真正爱一个人,不是要得到她,而是要放手。虽然我觉得这个人是在放屁,但我还是选择了放弃。 因为我觉得,我和她根本不可能。 她是一个个性有些古怪的女孩,到底怎样我也不甚明了,因为我从没有深入地去了解过她,很可能,这就是我没有追求成功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她似乎寡言少语,全班三十个同学,能和她说上话的屈指可数;但她又似乎活泼好动,她总是能够组织一些聚会,或者其他活动。 我自始至终都没有了解过她,不过这样更好,神秘是保持人的好奇心的最重要因素。我想,正是因为对她的种种不了解,我才会直到现在还会像今天这样突然地想起她吧。 最后的交集,是在我的升学宴之前。不知道其他地方的升学宴都怎么做,反正我们这里总是召集一众同学蹭吃蹭喝,你蹭完我的我再蹭你的,如此,谁也没吃亏,谁都很快乐。 我那时候请了所有的同学,她也不例外。我原本以为她恐怕连回复都不会回复,却没想到转天就收到了她的回信。
“我在外地,参加不了。” “不好意思啊。” 我很感谢她的参加不了,更感谢她这么给面子的回复了我的消息。在接到她的消息的那一刻,我就知道,高中三年的同学关系,以及之后的交集,在这里就再也不会有之后了。这条消息就像是与曾经告别的休止线,我们都已经跨过了这条线,我们都与曾经说了再见。 世间惘然,如登高山,上得一峰,忘掉一峰,跨过一峰,还有一峰,峰峰不止,直到死去。 希望,我会把那种我自己以为的美好保留到我记忆模糊的时候。念旧的人喜欢回忆过去,他们总以为过去就在手边,便催眠自己强迫自己保持着当初的那种喜欢,可是时光啊,哪里会好心?它缓缓流淌,将人生的沟壑磨得光滑而平整,逐渐逐渐,就连我们自己,都忘记了曾经自己是多么的桀骜不驯。 我们终将被青春打败,这不是青春片永恒的主题吗?真是笑话,为什么我的青春从来没有堕胎、出国、撕逼等等东西呢?我相信你们的也不会有,因为这种情节,只会发生在背景是《继承者们》而人物却是《古惑仔》的垃圾青春片之中。 我的青春,我想自己亲手将她埋葬。这篇文章过后,真的再也不会去想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了。既然彼此都已经再也不会见面,那么再多的相思,无非是自作自受。 不过,若是真的还有再见的机会,那时候自己会怎么应对呢? 我可能只是抻平自己满是褶皱的T恤,像和所有人再次见面一样,笑着对她说: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