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投奔
凯文无法和农夫解释什么,即便是城市附近的农夫认知水平也比较低,也许他们曾经吃到过中毒蘑菇,因此就把所有蘑菇都定义为有毒。不过话说回来,真正完全鉴别毒蘑菇也并不容易,通常认为颜色鲜艳的都有毒,但也有不少白色的蘑菇也是有毒的。凯文游历10年,也不敢说完全鉴别,他也只是敢摘自己认识的蘑菇而已。 农夫是走了,凯文还得重新捡柴火开始。刚刚被踢爆一锅,如果再烧,估计柴火可能不够。如果烧一半发现没柴火,那才真麻烦,只能再次准备。 中途失败无疑是让人气馁的时期,不过也没有办法。又花去不少时间,凯文拖着疲惫的身体重新搭好一个火堆,左右看看,再向天祷告:“希望不要有不长眼的来踢爆我的锅子。” 突然,林中一阵咯咯咯的鸡叫,一团黑影飞快的从草丛里扑出来,在凯文眼前掠过。凯文不假思索,一个魔法飞弹砸上去。 但在同时,丛林中也有一只箭飞来,两方同时命中,黑影顿时落地,挣扎片刻,当即不动了。显然这是一只黑毛鸡。 凯文当即起身,从地上捡起黑毛鸡查看。马上,丛林里一个背着弓的猎户就火急火燎的冲了过来:“你干嘛?放下我的鸡!” “这是我的鸡,”凯文回答,“是我先命中的。” “这上面插着我的箭,你说是你命中的?”猎户瞪眼,“你再说一遍?” “这是魔法,你根本不懂!”凯文反唇相讥,肚子饿了人也脾气躁一些。 “法克!”猎户痛骂一声,活动活动胳膊就要上来动手。凯文早有准备,在手中悄悄凝聚了一个魔法飞弹。魔法飞弹虽然只有农夫老拳的威力,但只要在手上凝而不发,随着拳头打出去。那么魔法飞弹加自己的拳头,就等于有两拳的威力。面对这种人,应该能一击把他打翻在地。 看准时机,凯文率先出手,打出了他的农夫二拳。 啪!被对方用手接住,随即对方反手一拳。 砰!凯文躺了。 “哼!垃圾。”猎户一把夺过凯文手里的鸡,顺便踹了他两脚,这才骂骂咧咧的离去。 半响,凯文才晃着脑袋爬起来,轻轻砰砰鼻子,依然还是酸痛。自己好歹还是魔法师,居然没能打赢一个猎户,还真是丢脸。打架方面的技术和经验看来还非常欠缺,但现在也没办法。抬头看看天,已经过了半夜。凯文无奈,只能随便找了点野果子吃。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放小溪里洗洗,自己也洗个澡,然后还是把湿衣服穿回身上。时至5月,这边气温不低,洗澡也不冷。 打点完毕,天已经开始蒙蒙亮。一夜时间,也就洗了个澡,想野外生存还是太苦了点。斯达特男爵好歹是个贵族,又是自己的编辑,去投奔他应该没问题吧? 凯文打定主意,先给自己贴上大胡子。这大胡子还是他用自己的头发做的,有些地区喜欢大胡子,凯文入乡随俗,也做了一个,在讲段子的时候带上。如今正好用来遮掩一下。 “喂!证件。”卫兵拦住。 “凯文。”凯文拿出他的胸牌。刺客刺杀似乎不是全国通缉,不然凯文出泔水桶就应该被抓了。 “你……”卫兵惊讶,“一天不见胡子这么长?” “不要介意这种细节,”凯文只是随口回答,“对了,有人来找过我么?” “不知道,”卫兵摇摇头,“至少我当班的时候没有。” “好的,谢谢。”凯文点头,进城。 看起来追捕自己的力度完全不够啊。凯文边走边四处张望,并未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一时间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失误了,也许那个琳达真的是一般读者?但当时在泔水桶里,凯文亲耳听见她跑来找自己,难道他只是以为自己失踪,所以调查么? 不像!凯文片刻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自己和她不过初次相识,不至于要冒雨来回奔跑。但对方追捕的力度,又实在太小。如此看来,只能解释为对方派出的刺客非常蹩脚。 说来也对,自己不过是区区吟游诗人,连一个猎户都打不过。也不需要大费周章派出什么高等刺客,或者全国通缉之类。也许自己这种人,就是给刺客新人练手的。不过这样一来,却也给了凯文逃脱的信心。 凯文曾经为了写作合理性,试图推演过如果自己这类人在大国内逃亡的可能性。推演结果就是,如果国家真的全力拘捕,以凯文的实力是没有任何能力逃脱的。他的气味等资料都早已经留下,哪怕躲深山里,也有龙鹰部队过来搜寻,各种强力的搜寻魔法和使魔足以让人无所遁形。任何所谓的逃遁手段,必须建立在自己有相当实力的情况下,真的遇到顶尖魔法师,只需要看你一眼,立马就瘫了,往哪儿跑? 除非在小国里,国力较弱,还有可能。再不然,只能捡到尿壶,在尿壶的帮助下,才可能脱身。凯文没有尿壶,也不指望捡到尿壶,也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还是寻求庇护,找到一个合法的生存方式,融入社会才是重要的。 为此,前往传送点虽然有点冒险,但凯文认为依然值得。 现阶段几乎所有人族城市都有一个或者多个传送点,大大方便了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由于传送点直接连通其他主城,等于又是一个内城门。而且由于传送点的瞬间可全国传送,一旦逃犯逃入,则难以追踪。因此这边的盘查丝毫不必外城门松懈,甚至更严。 出入必须出示相关证件,不得携带高出爵位的武器装备,不得携带火油、魔晶石、空间戒指或任何空间法术装备。有些属危险物品,有些则可能造成传送门空间出现错乱,造成严重事故。 传送点需魔晶石驱动,这当然价格不菲。虽然并无明文规定必须贵族通过,但实际上通过的大多是贵族,平民百姓基本不舍得付这车票。贵族多了,自然出现一些贵族的规矩,比如一些肮脏邋遢的人不得入内之类。如果是昨天的凯文一身汤汁,必然会被轰出去,但今天虽然还是一身水,总算属于可接受范围之内。 庆幸的是吟游诗人是有优惠的。吟游诗人公会鼓励大家四处游历,并优惠50%的车票,凯文能走这么多地方,不得不说这个政策帮了大忙。否则连面包都吃不起,哪里有钱玩传送。 片刻,内城墙已到。传送门就设立在城墙上,泛着魔法光晕。整个内城墙呈现C字型,卫兵林立,长枪闪光,中间还有三位魔法师坐镇。 这里的卫兵一看表情,就更加严肃,也更加傲慢。他们见惯了各种贵族,一般人基本搭不上话。不像外城门卫兵,随便一个老农都可以上去聊嗑两句。 所有逃亡的人神色总有些不自然,这方面凯文也不例外。虽然读过也写过不少惊心动魄的追杀逃亡故事,但现实放在自己身上,则是完全另外的心情。不过庆幸这边也没有观察入微的智者,没人注意到凯文的神色。 不由自主四处张望,双手不自觉的开始搓手。直到他进入传送门的那一刻,才真正送了一口气。甚至还想笑,这位新手刺客还真是蹩脚。哈哈哈! 眼前一亮,周围景色已经大变样,鼻子一吸都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传送就是快,只需眨眼之间。眼前已经是希雷斯城,这里是楼保勒王国最繁华的海滨城市之一,同样也是军事重镇。全城足有300万人口,其中大小贵族都有5多万人。 而斯达特图书馆就位于城市中心地带,今天还是平静的一天。自从上次黑衣刺客半夜偷看书之后,就没什么大事发生。那个黑衣人说会把《刺客列传》还回来,但也至今未还。不过这已经是小事,在斯达特男爵的心目中,已经没有一场贵族舞会来得重要。 笃笃笃!又是三声敲门声,斯达特男爵放下手中的稿子:“进来。” 门被推开,进来三个吟游诗人,斯达特抬头看了一眼,有点面熟,但并不认识。三人微微躬身,算是行礼,然后各自摊上一份稿子:“我们三个是莱顿的男爵,也算是看多了小说,有点兴趣开始自己创作。不过我们的编辑似乎并不看好,我们都认为有必要给斯达特男爵亲自过目。” 斯达特男爵点点头,随手拿起一份开始看。吟游诗人中也常有贵族,这些人底下的小编辑应付不了,必须斯达特亲自打发。 “我认为我的小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小说,我设立了全新的升级体系,从猛兴、兽惨、夏达、乱暗一路升级到劳受、又猬槽、无限联再到大神。我认为这本作品不久就能超越《雷克斯传》成为无数吟游诗人竞相热捧的神作。”左边的吟游诗人面有得色。 斯达特边看边点头:“这些升级体系和123456789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对方回应,“就好比为何我们的爵位是公、侯、伯、子、男爵位,而不是12345爵呢?” 斯达特点点头,放下这篇稿子,在看另一篇。第二个吟游诗人自动站出来:“这是一本穿越小说,讲述一个剑圣突然穿越到一个落魄贵族的身上。这个落魄的贵族受尽了欺压,但自从剑圣到他身体里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他开始……” 这位吟游诗人唾沫横飞的讲了半响,斯达特早已经看完他的稿子,但对方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似乎打算把整个小说后续都讲一遍,但仔细一听,却也不外乎踩翻神上神的故事。 “你觉得怎么样?”半响,吟游诗人终于回过神来,询问。 “不错。”斯达特点点头,再看下一篇。这位吟游诗人却一言不发,眼神中也略带高傲,似乎完全看不起和他同来的两个同伴。 斯达特匆匆浏览一遍,不由疑惑:“主角没有尿壶之类的东西么?” “并没有,”对方声音甚至有些不屑,“我的主角是靠智慧取胜,我花了一年时间才开出这个一段篇章出来。我收集很多资料,访问过很多名家。相信我的小说必然是最合理,最具备启发意义,也最优秀的。” 斯达特叹息一声:“然而并不能赚到钱。” 对方三人互相看看,一时沉默。 斯达特对着先前两人开口:“你们两个先回去吧,你们的稿子可以出书。每月把后续章节寄来,我这边更具借阅的量来支付你们金币。契约合同一会儿就给你们,先去下面等候。”
“好。”两人点头,回头看向第三人,不免有一丝得意。而第三位则显得有些茫然和不解,同时也略感不平。 “你的作品不错,”斯达特看着留下来的第三个人,先是给予肯定,“毫无疑问花了更多的心思,比和你同来的两本书质量好很多。然而这是小众,也许会出点成绩,但很难有什么大的发展。” 吟游诗人沉默,但面部表情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去年我们图书馆的借阅量,《雷克斯传》仅仅一本就占据了总量的8%。几乎每一个来借书买书的人,都会随手翻翻《雷克斯传》。包括和《雷克斯传》类似的小说,不少贵族看一本感觉不过瘾,特异找几本相同的,差不多的再看看。我们图书馆30%的收入都来自于此。”斯达特摊开牌讲,“另外50%是举办贵族舞会、贵族交易会的收入,18%左右其他产业贵族在这里打广告的收入。而一般小众书所能赚的比重,不过1%到2%之间。” “我们用数据来说话,我首先是一个商人,然后才是一个编辑。”斯达特回答,“也许你会觉得那些贵族愚不可及,只会看一些垃圾主流文。但事实上却是,我们赚到了跟多的钱。主流之所以成为主流,你觉得是为什么?” 吟游诗人不甘心:“也许我能引领一个主流。” 斯达特笑了,在他看来,仿佛是问一个普通小孩长大想当什么,小孩回答长大要当国王一样可笑。当然如果严格来说,也不是没可能,所以斯达特也只是笑笑,嘴上还是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梦想。” “我有位朋友,他也和你一样,喜欢用古怪的思维方式来进行写文,”斯达特开始回忆往昔,“他的作品相当优秀,我曾经多次给不少贵族推荐,然而事实上他目前落魄到四处讲黄段子为生,25岁了还是个光棍。我和你讲这个故事不是说小众不可能出名,但的确很难。” 吟游诗人再沉默。 笃笃笃!突然门又敲响,斯达特开口:“进来。” 门被推开,却见赫然就是凯文。从传送点一路走来,倒是把他身上的水给晒干了,不过逃亡两日,依然显得憔悴不少。 “真是巧,”斯达特高兴,“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和你说的25岁光棍,凯文.因缺思厅。” “又在用我来给新人当反面教材?”凯文只是随意的朝新人点点头,“那边集市上的吉尔,我记得他的文写的不错的,为何他现在开始卖咸鱼了?” “是我建议他买咸鱼的,”斯达特坦然回答,“卖咸鱼明显比他写文来的有前途,这是事实,你就说说你最近过得怎么样吧?” “最近糟透了,”凯文叹息,“不过我只是遇到些意外,可不是因为小众文才这样的。” 边上新人吟游诗人忍不住问:“凯文先生,是不是真的只有主流文才能大火。” 凯文打量了他几眼,笑了笑:“当然不是。” “那太好了,我回去把这本写完!”新人显然有些高兴。 “不过我首先还是要问你一句,你是要赚钱,还是仅作兴趣?”凯文开口。 “当然是赚钱了。” “如果是赚钱的话,以量取胜是最好的办法,”凯文的回答出乎意料,“精雕细琢的工艺品很容易被大路货打败。” 新人显然相当失望,有些不知所措。 “很遗憾,这就是现状。成功者不是没有,但极少。教导大家朝这个方向努力,其实是不对的。”凯文叹息,“很多艺术家的作品,甚至到死后,甚至死后几代人之后才被奉为神作。但在当时的时代,很多人都在社会底层生活。如果你有超出时代的智慧,那就很难被时代所包容,如果你有超出主流的智慧,那就很难被主流包容。就是这个道理。” 新人沉默片刻,拿着稿子,默默的走了。 “很意外啊!”斯达特一脸惊奇,“你居然会说这种话?还以为你要教导他追逐梦想,然后巴拉巴拉一大堆呢。” 凯文只是摇摇头:“如果是几年前,我会这么说。不过经历了多了,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一些事情。” “哦?那你的下一本小说准备写主流了么?”斯达特问。 “呵呵,”凯文只是淡淡一笑,“我准备写一个吟游诗人的故事,正好是自己本行,比较熟悉一些。打算把编辑也写进去,你觉得怎么样?” “又是小众啊!”斯达特轻叹,不过他知道凯文已经是老顽固了,也不打算说服他。 凯文当然也知道编辑心情,但并不怎么理会,他只是调侃:“相比小众与否,我倒是担心要是我在书里暴打了编辑,会不会引起真编辑的不高兴啊?” “哈哈,”斯达特笑,“你想多了。” “那就好。”凯文也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