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喜欢用弓
凌风听到蔡姨和老娘的对话,顿时吓得屁滚尿流,张晓芹固然是个好姑娘,可自己是个喜欢大美妞的俗气男人。 假如真娶了张晓芹,说句心里话,新婚之夜不举是肯定的,虽然张晓芹也没他想的那么夸张,在天围村,肯定很抢手。但毕竟人比人气死人啊,他完全不否认自己跟众多臭男人一样,是个好美色的男人。 想到这里,凌风觉得有必要先出去浪几天了,反正宋沁柯现在已经差不多康复了。 他先是叫来虎子,交代了工作,然后问道:“虎子,你觉着张晓芹咋样?” “还行啊,就是黑了点。” “需要哥给你做媒吗?” “哥,你真是太闲了。”虎子说完便离开了。 接着他又叫来郭小兵,问道:“你觉得张晓芹咋样?” “我喜欢黄熙。”郭小兵坚决地说。 “哦,缺心眼,没眼光。滚吧!” 接着,郭小兵和虎子两人却都跟张晓芹说:“凌哥可能暗恋你。” 张晓芹的小脸蛋一阵红晕,然后埋头理账去了,她还没谈过恋爱呢,凌哥虽然比自己还黑,但很有男人味。 凌风准备好东西,出了村,他觉得现在有三个帮手真的很省心,但他没想到的是,等他回家的时候,将有一个勇敢的小姑娘,热烈地追求着他。这真是自作聪明,不作死就不会死。 他陪着乔乔玩了一晚上的捉迷藏,还爬到衣柜顶上平趴着,乔乔急坏了,说叔叔突然消失了。宋沁柯来找他的时候,都半天没发现,凌风全身是灰的从柜顶上伸出头哈哈大笑着。 “你是不是二啊?陪乔乔玩玩就可以,跑到那上面去干嘛?”宋沁柯简直无语了,陪小孩捉迷藏都这么卖力。 第二天一大早,宋沁柯送乔乔去姑妈那,便跟着凌风开车去北方取经了,那地方路途遥远,开车得十八个小时,宋沁柯已经跟他那同学约好了。 宋沁柯的脚还没完全好,所以凌风一个人开车,她就陪着凌风说话,两人心情看起来都不错。 第二天,一到预定的酒店,凌风就睡得像死狗一样,宋沁柯收拾他的换洗衣服,帮他洗干净晾好,才回房间休息。 本来凌风要定个标间,趁机占便宜什么的,他的理由当然是为了省钱,宋沁柯都默许了,反正凌风也不敢对她怎样。 宋沁柯的大学同学胡涛估计是暗恋她,连忙说道:“这样不好吧!” 凌风只好尴尬地说:“我开玩笑的,别当真!” 凌风睡了整整一天,等他醒来的时候,肚子饿得不行,打了宋沁柯的电话,才知道她跟胡涛在吃饭,凌风连忙屁颠屁颠跑过去。 宋沁柯看着蓬头垢面的凌风,问道:“是不是连脸都没洗?” “你怎么知道?” 凌风坐下来,抓着大猪肘子就啃起来,胡涛看着他,一脸的不解,宋沁柯读大学时,可是出了名的洁癖,怎么就能忍受这个邋遢的家伙呢? “赶紧吃,吃完了回去洗,看着都难受。”宋沁柯又给凌风夹了一个猪肘子。 “我们什么时候去参观狩猎场啊?”凌风满嘴油腻地说道,还不忘吸着手指上的汤汁,手他是真洗了,因为出门时撒了泡尿。 宋沁柯给了他一个鄙夷的表情。 “明早去吧!我已经跟那老板约好了。”胡涛说道。 回到房间,凌风洗完澡出来,宋沁柯已经将他的衣服洗了,凌风不解地问:“你是不是洗衣狂魔啊?这衣服今早上才穿的。” “睡了一天,一身汗,内裤你自己洗。”宋沁柯说完用衣架一撬,内裤差点飞到凌风头上,凌风一把抓住。 “帮我洗了,我就原谅你。” “原谅什么?”宋沁柯一头雾水。 “我睡着了,你偷偷跑去跟男人约会,都不叫我一起。” “关你屁事,我不是看你睡得跟猪一样,想着给你带点吃的回来。” “以后不许这样。” “你管不着,洗你的内裤去,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开车呢。”宋沁柯说完便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凌风又问:“胡涛以前是不是喜欢你啊?” “你知道的,警校漂亮姑娘不多,是个男人都喜欢我,所以对于男人的喜欢,我也就麻木了,不然,现在孩子都生了,哪轮得到你没大没小的。” 鳌山狩猎场其实离市区不远,只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宋沁柯觉得神龙山太偏远了,很是为凌风的投资担心。 但凌风有自己的想法,离市区太近,就没有了世外桃源的可能性,天围村只要配套设施做得好,远离大都市,说不定会让大城市的人,更想去度个假。 鳌山狩猎场的面积也是近万亩,吴老板本身就是个土豪,热爱枪支,投资三千万建狩猎场,主要是为了方便朋友客户一起来玩,他可没有凌风的待遇,每年租金都不少。 胡涛毕竟是直接管理这狩猎场的警察,跟吴老板关系不错,所以本人直接接待了他们。
吴老板在狩猎场有个大办公室,他们边喝茶边聊,几乎凌风问的问题,他全部都没有隐瞒,毕竟相隔一千多里,也不怕恶性竞争,狩猎场本来就不多,客户高端,靠的也不是价格竞争。 “吴总,有没有什么专业人士介绍?”凌风问道。 “我倒是有一个现场负责安全的副队长,当了八年兵,跟着我也三年了,参与了狩猎场的全程建设。他正在跟场长闹矛盾,上次还打了一架,我这枪支多,很让人担心。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跟你去。只是吧,他性格古怪,不好管啊!这也是我不想要的原因,其实人是不错的。” 场长是吴老板的亲外甥,那个副队长是外甥介绍进来的,其实工作能力也不错,这也是他没法翻脸,直接将其辞退的原因。 “专业能力怎么样?” “那绝对没问题。”吴老板肯定地说。 于是几个人便跟着吴老板开着四轮山地车,去了狩猎场。 这里的山其实不算高,树林也很稀疏,别说跟凌风选的那块地儿比,甚至还不如凌风家的后山,但似乎生意不错,从对讲机的声音来看,今天估计有三四十组人在狩猎,吴总说周末的高峰期能达到八十组,一百组是他们的上限,再多就不接了,怕不安全。 “你们现在有多少会员?”凌风问道。 “不到三百吧,来之前都是预约。不然不一定有场地。” 这时候,他们看到前面有个穿着迷彩服,身高一米八的壮实男人,在指导一个年轻的女顾客打野猪,旁边有两条猎犬。 但因为野猪是成群的,还有两头很大的野猪在那,他们一直不敢动,想等到落单的野猪再射击。 说明来意后,那男人一句话也没说,面无表情,他将猎枪递给凌风,说道:“射一头野猪,我再考虑。” “我不会用枪。”凌风无奈地说。 “我帮你吧?”宋沁柯说道。 那男人眉头一皱,然后看了一眼宋沁柯里面穿着的军绿色的T恤,便明白宋沁柯的身份了,不是警察就是军人。 “如果凌老板对打猎没兴趣,只想着赚钱。那么,我去也没什么意思,跟这里没区别。”男人说道。 “方凯,你小子找个工作还挑三拣四啊?”吴老板嘲讽道。 “我喜欢用弓。”凌风说道。 “弓?”方凯诧异地问。 “恩,不过在车里,我去拿,你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