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就想活下去
“布莱克爷爷!我采到一朵花,漂亮吗?漂亮吗?” 布莱克看着才九岁的金娜举着花朵,飞扑到自己的怀中,满脸都是慈爱的笑容。他接过那朵粉色的花朵,插到了金娜的头上,接着柔声问道:“在哪里采到的?” “就在镇南外面的沟里。有好几朵呢。我就采了一朵。”金娜雀跃道。 在黑眼镇长大的女孩子,对脂粉那些化妆品都是闻所未闻。可是爱美又是女孩子的天性,所以只要能够采到花朵,她们都会高兴很久。 可是听了这话,布莱克的脸却一下子阴沉了下来。他板着脸教训道:“不是说过不要去镇南吗?起码也要让我们陪着去。有危险的。” 沿着横贯小镇东西的大道,黑眼镇就被分隔成了两块。其中镇南是佣兵的居住和活动区域,而镇北则是镇民的居住区。 由于黑眼镇原先没有领主,那也就没有什么秩序。换句话来说,就是谁拳头大谁说话。这么一来,佣兵和镇民之间的摩擦肯定不少。 佣兵当然都是些职业舔血者,可是生存在这穷山恶水的镇民也同样不是吃素的。几番摩擦下来,双方的实力也差不多,为了防止两败俱伤的局面,双方也就形成了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局面。 因此说,金娜到佣兵区域去**的行为就十分冒险。毕竟她是个女孩子,有可能遇上某个精虫上脑的佣兵。所以布莱克也曾经反复告诫过金娜。 可是金娜却对布莱克的教训却是不以为然。她抱着布莱克,笑着撒娇道:“知道了!布莱克爷爷!我以后不去了。” “绝对不能去!被我知道!打烂你的腿。”看到金娜的态度极不端正,布莱克就虎着脸生气了。万一金娜出事,那就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事,很可能会造成佣兵和镇民的全面火并。为了防止两败俱伤,布莱克就一定要防止金娜做出任何危险的举动。 “知道了。我不敢了。”小姑娘见布莱克真的生气了,她也迅速地开启了可爱模式。金娜绞着手、垂着头,眼泪在眼眶中打转,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这让布莱克是又好气又好笑,自己还怎么教训下去呢? “算了!改了就好。”布莱克溺爱地拍了拍金娜的头。而金娜也一下子露出了可爱的笑容。 “女孩子最讨厌了。”见到金娜在爷爷面前受宠,一旁布莱克的孙子——凯恩就吃味了。凯恩才十岁,不过长得人高马大,看起来也有十三、四岁。 金娜可不会害怕凯恩。她对着凯恩就吐出舌头,做了一个鬼脸,接着依然在布莱克的怀中撒娇。惹得四周的镇民是一阵大笑。 “布莱克叔叔!昨天晚上罗特到对面打听过了,领主老爷就是个释放不出魔法的魔法师,根本就是一个废物。咱们该……?”一位镇民问布莱克道。 在黑眼镇中,布莱克其实就是一个领头人,或者说就是事实上的镇长,所以刚才他就在与几位镇民中的骨干商量,商量该怎么与第普这位新领主打交道。虽然中间被金娜打了一个岔,可现在他们就要继续刚才的话题。 而镇民与佣兵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接触,有时候也会交流一些消息。而第普的“废物魔法师”也就这样传到了布莱克他们的耳朵里。 “我们该怎么?我们能做什么?他是我们的领主,再是废物,也是领主!也是贵族!难道我们杀了他?赶走他?然后王国再派位领主来,我们再杀?再赶?这没用!没用!昨天我就看出你们几个小子不服气。可那又怎么样?这是我们的命!就是我们的命!”布莱克听着那位镇民的话,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可是……,可是德里森大哥说……”那位镇民依然有些不服气,他开口辩解道。 “别提德里森那个蠢货!”布莱克激动的满脸通红,一下子叫了起来,“他在红杉领那边干了些什么呀?是的,是杀了红杉子爵,是抢了不少东西,是很解气。可后来呢?死了多少人?死了多少女人、孩子?现在连他自己都在莽原中流荡。我知道他的话很吸引人——天父爱世人,众生平等。可天父的慈爱没落到我们落日人的头上。多少年了?几百年?上千年?一天都没落到我们头上。” “我不反对你们给德里森送些粮食什么的,我也不反对你们给德里森送些消息。可你们听好了,我决不允许红杉领的事在我们黑眼镇发生。除非我死了。我们只要有口饭吃,我们落日人只想活下去。” 被布莱克这么一说,其他的镇民也就没有了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问道:“布莱克叔叔!那咱们对新领主……?” “哎——!”布莱克长叹了一声,“随便你们,我也不想管。不管怎么样,我想把凯恩和金娜送进城堡,去做领主的仆人。” “啊?”布莱克的话大大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他们都异口同声地惊呼了起来。 “就是这样。”布莱克点点头肯定道,“毕竟是领主,毕竟是贵族。跟着他,总能吃饱饭。我们落日人就想活下去。” …… 等到众人离开了以后,布莱克抚摸着孙子凯恩和收养的孤女金娜的头,心里是百感交集。 落日人,一个苦难的名词,一群被天父抛弃的人。他们的全部生活就是充满了饥饿、背叛、逃亡和自相残杀。唯一留着的只有绝望。 布莱克年轻时也曾经像德里森一样,充满了幻想,努力去抗争。可残酷的现实却给予他一次次地打击。到了现在,布莱克已经老了,他只想让凯恩和金娜脱离这种绝望的生活。 望着山顶上的黑眼城堡,布莱克也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不是对。但无论如何,那也是一个——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