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火红之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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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切安排妥当,我于午夜时分来到科技馆,准备乘坐时光穿梭飞行器回往宋朝。除了携带的一个双肩大旅行包,里面装有枪支弹药及其它等物品,我还在身上套了一件最新款的避弹衣,做到有备无患。 这款避弹衣的材料是“开夫拉纤维”,被世界公认为制作避弹衣的最佳材料。不仅强度比钢丝高百分之六十,而且抗冲.击性能好,而且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抗化学性、柔韧性也很好。我身上这件“护甲神”品牌避弹衣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避弹衣,重量仅有不到两公斤,美国总统穿的都是这种材料制成的避弹衣。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要平安的归来,所以,应该做到的防护工作尽量弄得周全,不然的话,若是没了这条小命,我一帮老婆孩子和财产怎么办,到时候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天空阴沉,宛如一块巨.大的黑布,连颗星星都看不见。 时光穿梭飞行器挪到了户外,顶部一闪一闪的亮着红色灯光,显得很神秘。不过,我倒是觉得它更像个乌龟壳。 想到自己即将乘坐它回往宋朝,我的心里有一些紧张。就要回去了,我去找武松这个仇人,不知能不能见到春梅以及诸多姬妾…… 勒社博士则一脸的兴奋,他知道我回去的年代是中国古时候的宋朝,脸色就一直如此,在他看来,这是一次真正的远行,可以彻底检验时光机器的功能。 “上去吧,都准备好了。”他催促说。 我用力咬了下牙齿,心想老子枪林弹雨中都闯过来了,难道眼下面对这个时光机器还胆怯了不成?自己本身可以重生在现代就是个奇迹,如果再以现代张晓峰的面孔回到古代找武松报仇,岂不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会意的点头,我叮嘱现场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说:“此次行动绝对要保密,你们谁也不准泄露?” 眼见众人点头答应,我这才按了一下手中的遥控,飞行器的门自动打开,背着双肩包的我专了进去。 飞行器的门缓缓合上,舱里呈密封状态,柔和的灯光弥漫在其中。我把背包卸下来放到一旁,坐在宽大的座椅上,戴上置有氧气罩的特制头盔,毫不犹豫的按动面前的绿色启动钮。 极其微小的声音传出来,我感觉到轻微的颤动,知道飞行器进入到启动状态,深呼吸一下,我输入数个字母,面前的屏幕上出现一个英语单词。 中国 紧接着,手指在数字键上灵活的按动数下,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四个阿拉伯数字。 1079 不错,这就是我要去的年代。 嘴里喃喃嘀咕了一句,“佛祖,保佑我吧。” 我点动紫色升空按钮,飞行器猛然启动,垂直升向天空,速度快的不可思议,据我感觉,应该是飞机速度的一百倍。 太灵活了,绝对的有速度! 只是,我襙作起来还有些不适应,慌忙按动右面的悬浮按钮。 煞那间,飞行器停止继续上升,不过,此时已经距离地面一万公尺以上。 是死是活就看这一回吧,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舍不得老婆套不到流氓,老子拼了! 狠下心,我按动控制时光穿梭的黑色按钮,开始了我的传奇之旅。 煞那间,飞行器然间快速旋转起来,简直让人感到头晕,屏幕上所显示的都是无数强烈光束不停汇入一个巨.大的漩涡,紧接着,我觉察到飞行器随着这些光束以惊人的速度不停旋转地漩涡冲过去,进入到漩涡中…… 随后,飞行器之内的灯光骤然熄灭,所有仪器及按钮上的光芒同时消失,大屏幕闪了一下没有任何影像。 四周一片黑暗,那种黑暗使我变得如同盲人一样,一种莫大的恐惧充斥着我的内心,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 我惊恐的想要大叫,忽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我缓缓睁开眼睛,觉得非常刺眼,赶紧合上。再睁开的时候眯起眼睛,只见屏幕上满是刺眼的阳光,旁边还有一行英文。 “抵达目的地。” 怎么,我回到宋朝了吗 目前飞行器是悬浮在半空,我目光向旁边的屏幕望去,上面显示的是高倍数电子探眼摄录到的景象,巍峨的群山,一望无垠的草地。 没有任何迹象证明这里就是宋朝,不管了,先降落再说吧。 看起来这里倒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飞行器降落在这里可以不被人发现。我选择了一个两座大山中间的山坳小心翼翼的控制速度襙纵着飞行器向下降落。 还好,总算是平稳降落了! 周围茅草足有半人来高,真是个原生态地区。我右脚刚踏上这片土地,一只野兔突然从草丛里钻出来,屁滚尿流的逃之夭夭。 背着双肩包的我咧嘴笑了一笑,老子还不饿,不然的话,非把你抓住烤了吃不可。 回头看了一下.身后的飞行器,心想,得弄些东西把它遮挡住才好,免得在自己四处闲逛离开的时候,有人发现这东西。 不远处即是山脚,我快步走过去,从背包里摸出一把开山刀来,飞身跃到枝叶繁茂的大树上,信手将手中刀不停劈下去,粗大的树枝纷纷落下来。 不多时,那颗笔直的松树被弄得枝叶全无,如同旗杆一样光秃秃的矗立着,样子很丑陋,仿佛被人扒掉了衣服。 拖着这些树枝往返数十次,总算是将飞行器遮挡的严严实实,我这才放心,信马由缰的向东面走去。 至于为什么向东,我也说不清,大概因为那里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所以,可能会有光明的存在吧。还有,东面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走路也畅快。 大概行进了两个多时辰,一百多里地的时候,我的肚子突然间咕咕叫起来,饿了! 干了好多活,如今又走了这么远的路,不饿才怪! 正想着找点什么吃的好,一只羽毛艳丽的雄野鸡扑棱着翅膀落在我面前,身上插着一支羽箭,它挣扎着动了数下,再也飞不起来,翘掉了。 羽箭,这绝对是古代的冷兵器之一,难道我真的回到宋朝了? 靠,老子真是人缘好,刚说饿了,立马有野鸡自愿献身给我吃,太棒了。 升上一堆火,把野鸡架在火堆上烤的外焦里嫩,直往下滴答冒着香气的油脂,想想都馋人啊!
我口水都差点滴出来,忙弯腰把那只从天而降的野鸡捡起来拎在手中。好肥啊,足有三斤多重,够老子美美吃一顿了! 伸手拔掉射在野鸡脖颈处的羽箭,我拿在手中仔细端详了一下。在现代社会很久没有见过这东西了,此时拿在手中倒是颇有亲切感。 想当初,我西门大官人在一帮家奴前呼后拥之下进山打猎,用的就是这种利器。 而且,这支上好的利箭显然出自名家,长约尺半,三棱箭头锋利无比,朱红的箭杆上刻着一个小小的“研”字。 手拿着这东西,我心潮起伏不禁唏嘘,难道,我真的回来了! 突然间,西面的茅草晃动了一下,随即一只巨.大的野兽扑过来,张开大嘴凶猛的咬向我右腿,速度快如闪电。 你母亲的,还敢惹老子,找死! 我猛地一脚踢出去,揣在那畜生的胸口,将它踢得在地上打个滚,一抖身上的毛迅速站起来,目露凶光,呲牙咆哮个不停,随时都要扑上来。估计它刚才挨那一脚疼的够呛,所以才没有立刻发起进攻,心里明显对我有所忌惮。 不过,我心里也暗自惊奇,自己这一脚居然没有把它踢得落荒而逃,它的抗击打能力倒是很强啊!等到我看清眼前这东西的形状,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见鬼了,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 只见它身躯高大犹如小牛犊子一般,模样介乎狼与狗之间,却又明显与二者有所不同,且体积也比它们大出很多。耳如刀削直立,利齿森森,长身扫帚尾,爪如碗口般大小,样子凶狠无比,更加让人感到诧异的是,它居然一身罕见的红毛,身子略微动弹,长毛即如火焰般起伏晃动。 靠,这到底是什么呀,老子自认见多识广,连狮虎杂交所生的野兽都看到过,却愣是认不出来面前红毛怪兽是何方畜生。 看它一个劲的咧嘴叫着,我皱着眉头说:“滚开,再不走的话老子对你不客气了,把你扒皮烤了吃掉?” 这绝对不是吓唬它,虽然我看到这厮怪异的模样吃惊不小,但是,怎么说它也是个畜生,怎么能让我放在眼里。 没想到,这家伙好像有那么两分灵气,仿佛听懂我话里夹带的威胁,弄得它十分不爽。大声咆哮之后,身子一窜,猛的扑过来,大嘴张开直奔向我的咽喉。 我心中恼火,好说好商量不行,看来你这厮非要老子动粗,手腕抖动中,那枚羽箭射了出去,划出寒芒声势惊人。 那野兽看到寒芒居然知道闪避,可是,又哪里躲得掉。只听嗷的嚎叫一声,左前腿被羽箭射中差点跌倒,慌忙后退一瘸一拐的飞快钻进草丛不见了。 我看着不停晃动的茅草冷笑,算你命大躲开了一些,不然的话,射中你胸口还有活路吗? 原本我见它不知好歹的往前上,存了要杀它之心,没想到,这家伙在空中晃动避开了要害,只射中了它一条腿,真是便宜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