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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四章:风神

    纳维斯城的冬天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基本上见不到雪,不是因为纳维斯城的冬天很暖,而是因为纳维斯城很有钱。

    他们有钱到几乎每一户人家都有昼牌阵做成的暖气,火元素的浓度甚至比夏天的时候还要多几分,因此连带着纳维斯城的街道,都有着恰如其分的火元素,雪还没落地,便已经融化。

    因此,在寒冬季节,很多人会选择到纳维斯城来避寒,当然,前提是他们很有钱。

    现在是下午时分,路上人很多,在这种人挤人的时候,小偷当然是最横行的职业了,更何况能在纳维斯城走动的人大部分不是有钱人就是官员。

    香榭丽舍大道是整座纳维斯城最繁华的街道,可以说整个奥丁帝国最具知名度的奢饰品都在这条街道上,女人用的香水,贵族的服饰,最昂贵的酒。。。。。。

    但是,这条街道还有另外一个名字,被称为小偷圣地,因为这条街上的小偷基本上都有组织,并且自成一派,每个小偷组织定期还会有比赛,来决出到底谁是这条街道上最厉害的小偷,甚至可以说,能在这条街上称得上名号的小偷,他的家产甚至可能比某个走在这条街上的富豪还要多。

    政府也试图整治过,但是这小偷就像是野草,春风吹又生,过一段时间后,又卷土重生,甚至比原先更加张狂,于是政府不得不妥协,但是与他们签订了协议,每条街上只能有一支小偷集团,并且不能动用暴力,一旦违规,政府将不惜一切代价处理。

    今年成功赢得香榭丽舍大道的小偷组织名字叫做,风神集团,一个很中二的名字,但是确实很厉害。

    风神是一支新兴的组织,不算老牌,但是,传说,为了让风神这两个字打出名号,他们计划盗窃亚历山大拍卖场即将拍卖的一样拍品,而这样拍品据说价值连城,是树精一族花费了数百年才做出来的一样东西。

    而当时保护这个拍品的的牌师,多达一百位,真的可以说是里三层,外三层,完全做到了密不透风,当时负责保护这个拍品的组织宣称,要是风神能够偷走,自己的脑袋当尿壶给他们使。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件拍品,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

    而那个扬言要把自己脑袋当尿壶的人从此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从此,风神的名字,响彻江湖。

    阿风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身上穿了一件极其朴素的麻布衫,尽管简陋,但是很干净。他从小是一个孤儿,他好不容易找到了风神组织,但是他们居然还有入选考试,而考核的内容,就是在香榭丽舍大道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一件风神组织认为足够价值的东西。

    严格来说,他不算是一个很厉害的小偷,但是为了能够嫁入风神,他已经在香榭丽舍大道上蹲点三天了,就是为了能够找到携带珍贵物品的粗心大款。

    他在两天前已经瞄准了一个目标,是一个男人,他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贵族气质,甚至完美的脸蛋加上这种气质,让从未与其谋面的阿风都有些亲近感。

    只不过这种亲切感并不能阻止阿风盯上他。

    而其实真正让阿风盯了他这么久的原因,不只是因为他的气质,而是因为他身上所带的东西实在是太惹人眼球了。

    这个男人大概是三天以前出现在这条街道上的,不得不说,他身上佩戴的东西,只要是个小偷,绝对会盯上他。

    要知道,他的腰带处,居然佩戴了一块半个拳头那么大的偃月结晶。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树叫作偃月精灵树,顾名思义,这种树,只有精灵才能养殖,人类根本就无法养活他们,而偃月精灵树的果实,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纯净的一种类似于石头的东西,这种石头是完全透明的,越是纯净,越透明。

    几乎所有的女孩,将这种果实,看成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几乎做梦都想拥有一块。

    但是这种果实异常珍贵,几乎可以说一年都出不来两三颗,更何况还是精灵族的东西,更加难以获得,别说是像这个男人身上佩戴的如此巨大的一块。

    “只要偷到这块东西,那么我应该能加入风神了吧。”阿风心里说到。其实他心里也非常自信,自己能够偷到它,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太没有防范意识了,居然就这样把他绑在腰带上,估计是第一次来香榭丽舍大道的外地人。

    一个合格的盗窃者,必须拥有的天赋,便是拥有做主风系牌师的天赋。这样才能够保证,盗窃的三要素:快,准,狠。

    盗窃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事情,里面包含的学问很多,比如地理位置,人物性格,身高,性别,甚至风向,都极为重要。因此,这三天里,他一直都在观测他的一举一动,不敢轻易下手,但是,他已经大概把握了这个人的一切他想要的信息,今天,阿风便准备出手。

    此时,这个男人正在一家人满为患的卡牌店里转悠,仿佛是因为没有找到自己所想要的卡牌,懊恼的正要出来。

    “就是现在。”

    “匿形!”这张匿形的昼牌是他花了极大的价格买下来的,基本上是他以前所有偷窃来的金额总和,不过这张匿形的时间只有五秒。

    一瞬间,他便冲了出去,以极为高难度的姿势晃过了密集的人群,来到了这个男人的身旁,这一连串动作,他居然只花了两秒钟,不得不说非常完美。

    他立即摸上了那个他梦寐以求的偃月结晶,心中一阵暗喜,心道:“终于拿到你了!”

    然而,就在他要溜走的时候,一只手搭载了他的肩膀上,用一种慢条斯理,极其温和的声音说:“终于逮着你了。”

    ps:阿难现在在电视台实习啊,朝九晚五,所以原来的一天两更暂时转变成一天一更,请大家原谅哈,不好意思,对不住各位书友了,希望大家能够耐心等待哈,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