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尘埃落定
不知道什么时候,山坳里突然刮起了大风。 风很急。 杨柳立在风中,单薄的练功服猎猎飞舞。 他纹丝不动,占据了擂台中央,恰如一根定海神针。 “噼噼啪啪!” 他直勾勾地盯着对手,并听到对方体内骨节连串爆发的巨响! 急如狂奔的马蹄! 声似乍起的春雷! 脸谱男并不如何健硕的躯体,竟然在不断“涨大”! 就像被吹起的干瘪气球! 就像空麻袋被注入了血rou! 他竟然在这瞬间,硬生生拔高了两寸! 杨柳目光一阵紧缩! 登峰造极的内家拳术啊,竟然可以短暂“化形”! 若以实力来评估,这位兄弟在他的对战生涯来说,应当排在第一! 风很大,带起泥土石沙。 貌似有什么东西吹到眼睛里来了,有些刺挠,杨柳不禁眨了眨眼皮。 就在这个时候! 脸谱男“拔高”到第三寸,猝然发动! 恰似电影特技一般,他“移形换位”,并且拉出一道残影! 杨柳的眼睛刚眨巴完毕,对手铁锤般的拳头,已经冲到了他的怀里! 拳头近在咫尺!面孔近在咫尺! 杨柳瞬间失神! 再重的油彩,在很近的距离下,也是不能遮盖本来五官的轮廓的! 他蓦然认出了这张面庞,这个人! 张守纯! 怎么可能?怎么会?丫不是在外地拍戏么?! 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变成了刽子手?! 王承志!张守纯!两人的意外出现,让杨柳惊诧万分! 在那一支凌厉的铁拳刚刚触及到衣襟之前,脑中乍起的警兆,将他拉回现实…… 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身体的反应,要比神经还快些!这是自然而发,也是本能。 杨柳急吸一口气,胸膛骤然“塌陷”了下去! 塌陷了两寸! 这两寸的距离,就是咫尺天涯!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张守纯势在必得的一拳击空,眼睛里霎时掠过怎样的骇然啊! 他迅速撤回手臂,急退! 但身前的这位陌生的胖子,已经开始反攻了! 杨柳双臂一震,飞出两个拳头!一拳上扬击脸,一拳下沉击胸! 标准的形意,可怖的“熊形”! 张守纯脸上的惊悚,已非言辞可以形容! 一招之间,风云变幻! 死亡,从未如此之近! 练武之人,在生死存亡的刹那,必然会使出本身最熟悉、最强悍的招式! 张守纯大喝一声!双拳上下一分,竟然以同样的招数轰了过去! 四拳相撞! 只有一声! “砰”! 强大无匹的力道,将张守纯撞开,连退四步! 他在退开的时候,身体开始“缩水”,恢复到最初的身高! 而站在原地纹丝未动的杨柳,显得越发硕大无朋! 一招打飞“脸谱男”,现场所有怀疑的、戏谑的、嘲讽的表情,全部被冻结! 没人还能笑得出来。 没有人还能张得开口。 擂台的另一侧,雷强同志的脸孔,瞬间奇惨无比,变得比纸还白! 张守纯浑身上下勃发的戾气,让杨柳明白一件事! 这小子沾血了!而且还不止杀伤过一个人! 想到他在片场里对自己暗下杀手的画面,杨柳目光一冷。 如此危险的角色,为了旁人的安全,还是让丫老实点儿好! 夜幕中,疾风里! 杨柳肥胖的身子违背了科学常识,脱离了地心引力,诡异的,轻飘飘的飞纵而来,向张守纯劈下巨掌! 无法言喻的速度、无法言语的力量! 视时间、空间,于无物。 张守纯唯有生生硬接,连第二条路都没有! 第一掌! “啪!” 张守纯出单拳挡下,脚底“咔嚓”一声,踏碎了擂台! 第二掌! “啪!” 张守纯架起双拳抵挡,身体一阵摇晃! 第三掌! “砰!” 张守纯连手都无法抬起,口喷血雾,远远摔落擂台,登时昏死过去…… 这是杨柳今生,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家传的绝技! “不动身姿若垂柳,动则雷霆震九州”! 这一刻,他已站在武学的最巅峰!堪称后无来者! 他没有击杀对手。 张守纯至少要在床上修养半年,而且,在他生命余下的时光里,再也无法聚集力量,伤害他人…… 齐三爷震撼莫名,大声宣布道:“乌鸦胜!” “耶!” 乌鸦顷刻间,泪流满面。 周小刀,包括他的伙伴们,人人欢呼雀跃,冲向擂台,将杨柳抱住,高高抛起庆祝! 赢了!赢了!赢得干脆利落、酣畅淋漓! 而在对面,雷强一伙,是怎样的惊惶和恐惧! 雷强惨叫一声:“不!” 他拔起身子,就想逃窜! 背后的黑衣人,面无表情,瞬间扣动扳机! “砰!” 雷强大大一震,一头栽倒,鲜血喷薄而出,染红大地…… 他的小弟们,痴呆傻愣,噤若寒蝉! 人生,就是这样荒诞。 前几分钟还在天堂,转眼就坠入地狱…… 乌鸦缓缓站起,走上擂台,对着他们厉声说道:“从今天起,你们最好全部消失……如果有一片药丸胆敢流到我的地盘上……那么雷强的下场,就是你们的榜样……” 轰然一声,他们立刻树倒猢狲散,急急奔命而去,连尸体都不敢带走…… 王承志王大公子也裹在人群里抱头鼠窜,只恨爹娘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杨柳很平静,也没有去追。 至于,王承志为什么出现、张守纯为什么为虎作伥,这些都不重要了。 杨柳的未来,再也不必和他们打交道。 他的明天,阳光灿烂,温暖动人,平和自在。 这一切,全当一场梦境。 他不是清道夫,不是救世主,他只想过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 如果,有人胆敢想将他拖下深渊,那么,他绝不介意先把对手送往地狱。 …… 灯火通明。 已经凌晨五点,桌子却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肴。 秘制凤爪、荠菜冬笋,碳烤羊rou、素炒茭白、文思豆腐、腊rou火腿、脆皮乳猪。 如此丰盛的宴席,标配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二锅头,玻璃瓶,很便宜。 杨柳恢复本来面貌,显得白白净净,圆圆乎乎。 就算是个胖子,他也是个喜庆的胖子,绝对不让人讨厌。 乌鸦感激道:“兄弟,这天大的恩情,哥哥这辈子是指定还不上了!就留到来世再报吧!我敬你八杯酒!” 杨柳道:“别别,您现在的身体,可不适合饮酒啊!” 乌鸦道:“没事儿!你我错过今天,还能有以后么?舍命陪君子,死了也要喝啊!” 杨柳无法推辞,酒到杯干。 都说女人是种奇怪的动物,其实男人更奇怪——只需要吃饭喝酒,便能增进感情。 乌鸦一边喝,一边咳嗽,甚至咳出了鲜血。 好人不敢说,但他无疑是一条好汉。 周小刀默默给他们倒酒,眼角通红。 乌鸦道:“明天,我会给你打过去一笔款子……希望兄弟你莫要推辞。” 杨柳道:“别……我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赚钱。” 乌鸦变色道:“你看不起我?嫌脏?” 杨柳叹气道:“行吧!随便你!” 乌鸦脸上柔和许多:“今天高兴,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 杨柳:“呃……” 记忆中,乌鸦同志的歌喉那叫一个销/魂呐…… 他根本不等杨柳答应,用筷子敲着碗碟伴奏,张嘴就唱: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 孤独总在我左右 每个黄昏心跳的等候 是我无限的温柔…… 《执着》! 当年他们俩第一次在酒吧见面,杨柳就唱着这首歌。 乌鸦正是用“相逢”,来作别“今朝”。 从此以后,再不相见。 他的声音沙哑破锣,唱得很难听,完全没在调子上。 杨柳没有笑,眼睛反而湿润了。 …… 临别,周小刀开车将杨柳送往机场。 他沉默着,沉默着,终于黯然开口说道:“柳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么?” 杨柳笑了:“最好还是不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