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白五的陷阱
仓库在郊外。 郊外的仓库里摆满了烟土,每一个箱子上都写着十个黑字:大不列颠东印度总公司。 杨风数了一下箱子,一共是二百箱,价值四十八万银洋。 一箱也不多,一箱也不少,就是那船丢失的烟土。 “你还有什么话想说吗?”杨风淡淡地道。 成虎看这一箱箱烟土摆在面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苦笑。 他知道这是一个圈套,第一个套住的就是自己。 他已经无话可说,也无路可走,只有死路一条。 有人拿过一根白绫递到成虎面前,成虎用颤抖的手接过来,抬头望了一眼仓库的房顶。 那里有一根横梁,很粗,很直,很结实。白绫挂在上面打了一个结。搬过来一把椅子放到下面,成虎站上去,白绫就恰好可以套住他的脖子。 成虎道:“我最后只有一句话。” 杨风道:“你说。” 成虎道:“放过我的家人,他们和这件事没有关系。” 杨风道:“我会转告杜老板。” 成虎点了一下头。 祸不及家人,这是已经很少有人提起的江湖规矩,只有一些老人还记得。 成虎只希望杜啸山也记得。 他踢开椅子,直挺挺地挂在上面,在半空中挣扎几下,很快就咽气。 三尺白绫七尺躯,人生就这样结束了。 杜啸山站在仓库外看着成虎吊死在横梁上,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在想,这件事真的是他做的吗? 烟土确实在他的仓库里出现,可是却没有人见到他运进来,一个人也没有。 就连他在成虎身边安插的细作也不知道这件事。 成虎做事一向鲁莽,绝不会这么严密,可是这一次他却做的滴水不漏,没有一丝破绽。 可是做的却很蠢。 一个思虑周密的人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 杨风走出仓库时正好看到杜啸山。 他知道杜啸山一定也已经听到成虎最后的请求。 杜啸山道:“斩草除根,一个也不留。” 他知道仇恨就像野草,只要它的根还有一丁点留下来,只要遇到合适的气候和环境,就一定继续生根,发芽,壮大。 这个根一定不能留。 杨风走了,杜啸山还站在仓库前,没有走,他还在想这件事究竟是不是成虎做的。 他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很奇怪,也很蹊跷。 洛克也觉得很奇怪。 因为大姐很肯定成虎一定会死。 这件事很多人都看出有鬼,很多人都认为不是成虎做的,觉得他不会死。 屋子里坐着两个大姐。 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 男的叫萧方,女的叫萧芳,名字听上去就像一个人。 如果两个人同时穿一样的衣服,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或者姐妹。 这就是为什么同时会有两个人见过大姐,也是为什么叮当会见到两个不一样的大姐。 萧方道:“这件事有很多疑点,杜啸山一定会发现。” 洛克知道。 萧方道:“可是他还是会杀了成虎。” 洛克也知道。 因为成虎死的消息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他也已经知道。 他不知道杜啸山为什么一定要杀成虎。 萧方道:“因为杜啸山年轻的时候疑心就很重,他不相信任何人,就连他自己的儿子也不相信。现在老了,疑心就更重了。” “疑心生暗鬼,一个连自己儿子都不相信的人又怎么会相信朋友。疑心最重的人就是曹cao,他曾经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杜啸山也是曹cao一样的人,他一定也懂得这句话的道理,他一定会杀了成虎。” “疑心就像毒药,如果怀疑一个人就一定会毒死他,成虎虽然跟了他几十年,一样要死。” “杜啸山一代枭雄,斩草除根的道理不会不知道,我想现在成虎的家人一定也已经死了。” 成虎的家人就在他死的当天夜晚,全都死在乡下老家里,尸体扔进院子里的枯井中,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这件事每个人都知道谁做的,只是没有人敢说出口,因为如果说出来,那个人也会像成虎一样全家死光。 萧方继续道:“成虎死后,最害怕的一定是白五。” 洛克道:“为什么?” 萧方笑着没有说下去。 萧芳接过话继续道:“因为白五和成虎的感情最深,据说他们还是同乡。现在成虎的家人已经死光了,就该杀他的朋友了。” 洛克不理解,道:“为什么要杀他的朋友?” 萧芳道:“其实就算没有烟土这件事,杜啸山也早晚会除掉这三个人。因为这三个人随着他打天下,威信很高,势力也很大。如果杜啸山不在了,把位置传给他的儿子,这三个人就是最大的隐患。 “这三个人毕竟还年轻,杜啸山很可能会死在他们前面。” ”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开国功臣很少会善终的原因。“ “狡兔死走狗烹,虽然绝情,却很合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杜啸山知道自己老了,是到了安排自己身后事的时候。他的身后事就是要给他儿子留下一个清平的江山,一个没有任何隐患的江山。” “现在他就要开始清除自己江山中的隐患。” 洛克道:“他一下就除掉三个这么重要的人,难道就不怕伤了元气,让别人乘虚而入?” 萧芳道:“不怕,因为这三个人已经老了,虽然有威信也有势力,但毕竟还是老了,很多年轻人都已经对他们不服气。这几年杜啸山身边多了很多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已经完全可以替代这些老人。” “你今天看到的那个擦筷子的年轻人也是他身边的人。” 洛克对那个年轻人很感兴趣,道:“这个人以前我一直没有见过,怎么会在他身边有几年了?” 萧芳道:“这个人叫杨风,据说是一个杀手,只要有钱拿,什么人都会替他杀。他不是杜啸山手下人,却一直为杜啸山效力,他的工作只有一个,就是杀人。杀杜啸山觉得对自己形成威胁必须要死的人。” 洛克笑道:“看来我还不是杜啸山觉得必须死的人,虽然这几年来一直和他作对,可我从来也没见到过这个人。” 萧芳也笑了,她笑起来全身都在颤动,似乎随时会倒在你的怀里,她笑着道:“没想到你笑起来这么有魅力,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对你感兴趣,早晚要把你弄到手。” 洛克的笑容很快消失,道:“我对不男不女的人却一点兴趣也没有,每次看到你都在想你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想起来就倒胃口。” 萧芳继续在笑,笑容变得温柔而性感,更加迷人,她笑着道:“你要想知道随时可以让你看清楚,也可以让你摸清楚,就算是现在也可以。” 说着她就去伸手宽衣。她身上穿着一件丝质长袍,很薄,也很轻,仿佛一片轻雾,用一根长带子扎在那里,很松弛。 她的手指只是才碰到长带子,长袍就解开,像一片云雾忽然遇到风一样迅速散开。 长袍里面竟然什么也没有穿。 洛克冷冷地道:“我不想看。” 萧芳还在笑,笑的更迷人,长袍像云雾一样向两边飘散,她望着洛克,眼中仿佛也飘着云雾一样的笑容,道:“你早晚有一天会想看,而且想看的要命,不让你看都不行,我说的不会错。” 她的话真的很少会错。 她说白五一定会害怕,他现在真的在害怕。 清晨,阳光灿烂。 房间里却很黑,很暗。 厚实严密的窗帘,遮挡着窗外的阳光,透不进一丝光亮。 成虎死了,全家都死绝了。 白五坐在阴影下,心中充满了恐惧。他了解杜啸山,跟随他几十年,知道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他在乡下没有家人,城里也没有,可是他却比那些有家的人更怕死。 因为他知道自己死了,连一个替他收尸的人也没有。 仓库里的烟土还不能确定是成虎偷的,杜啸山却毫不留情地杀了他全家。 白五知道杜啸山同样会毫不留情地杀了自己。 他在想自己应该怎么做。 杜啸山杀他的原因是那船失而复得的烟土,他一定怀疑他和成虎一起做的这件事情。 成虎是不可能想出这样的主意,他只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莽夫。 如果有人策划了整件事,一定是白五,因为这么重要的事情成虎只会和他商量。 他和成虎的关系一向很好,甚至有人传言他们两个是同乡,从小在一起长大。 其实他们不是。 成虎死了,他手下的人还没有死绝,一起去码头的年轻人还有几个活下来,只是已经藏起来。 有一个藏到了白五家中。 白五问过这个年轻人,问过很多次,劫走烟土的是什么人,这个年轻人每次回答的都是一样。 大姐和洛克。 白五很注意地听年轻人说的话,注意听他说的每一个细节,注意看他说每一个细节时脸上的表情,希望找出他说谎的痕迹。 可是他没有找到。 这个年轻人说的好像都是真话。 白五相信他说的话。 可是,杜鹏说的话也不是假的,他也派人去调查过,调查了每一个见过他在依秀楼的人。 每一个人的话听起来也是真的。 可是白五还是听出了问题。 这些人只是可以确定大姐一个人没有离开依秀楼,却不知道洛克是什么时候去的,有些人甚至不知道那天晚上他睡在那里。 妓馆里对客人最熟悉的是大茶壶。 依秀楼的大茶壶收起白五递过去的很大一笔钱后,告诉他:“我只看到洛克出去,没有看到他进来,至于他什么时候进来的,我肯定有人在说谎。” 白五也相信有人在说谎。 大姐不能动,因为她的势力不小,手下的人也不少,就连杜啸山也不敢轻视她。 白五就更不敢轻视他,也不敢随意动她。 他也相信大姐真的没有去过码头。 难道成虎真的在说谎? 他真的动了这船烟土,想赚一笔钱回家养老,离开这个已经让他厌倦的城市,离开这个已经让他厌倦的江湖。 白五相信,成虎虽然想离开,却绝不会动这个念头。 因为他们三个人都很清楚,只要动了杜啸山的东西,就在再不能离开这个城市,再也不能离开这个江湖。 死人不可能离开。 白五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去想,去做。 也许能让他想通这件事的只有一个人,一个很难缠的人,一个很可怕的人。 洛克。 黄昏,夕阳,夕阳下。 滨江公园在夕阳下。 白五也站在夕阳下,远远地望着滨江公园。 他在公园里安排了五个人,只等着洛克走进滨江公园就同时出手抓住他,问清楚这件事。 他对这五个人很有信心。 他也知道洛克一定会来。 小刀是其中最可怕的一个人。 小刀是一把刀,很普通的刀。 也是一个人,很普通的一个人。 这个人瘦瘪,枯干,矮小,看上去不起眼,却精悍的像一把锋利的小刀。 就像他手里的那把小刀。 他好像永远活在阴影里,不愿意暴露在阳光下。他的脸,他的人都已经完全淹没在一处阴影中。 阴影中,他手里握着小刀。 普通的人,普通的刀。 小刀虽不起眼,却非常危险,它会在你认为最安全的时候突然刺入你的心脏。 他的手指揉捏着刀柄,就像在玩弄情人柔软的手指,可是他的内衣却早已被冷汗浸透。 每次杀人前,他总是会这样感到很紧张。 这里是走入公园必经之路,这条路是公园里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洛克走进公园时最容易大意的地方。 ——人多的地方总是会显得安全。 ——人在安全的时候总是会大意。 现在是公园里人最多的时候,也是最热闹的时候。 小刀的目光从热闹的人群穿过,就看到了对面一个卖甘蔗的小贩。 这个小贩连个名字也没有。 他说自己是孤儿,从小让父母遗弃,像一条野狗一样活着,也像野狗一样在路边和其他的野狗抢食,抢生存的机会。 他说自己就是一条野狗。 所以,他这个人也像野狗一样,冷酷,凶残,狡猾。 现在他正蹲在路边,用一把古怪的弯刀,将身边的甘蔗一根接着一根切断,削皮,然后放到一个干净的竹篮子里。 他的动作很笨拙,削甘蔗的手法也并不灵巧。 因为他通常只会用这把弯刀杀人,他杀人的手法迅速而灵巧,就像切甘蔗一样容易。 小刀冷笑着。 “鬼才会吃你的甘蔗。” 他的冷笑还没有结束,就看到一个很壮,很矮,头上的头发乱蓬蓬的像一团杂草一样的乞丐从他的眼前走过,还抬起头斜着看了小刀一眼。 他竟然一眼就看出小刀藏身的地方。 这个人是白五重金从东瀛请来的杀手,像哑巴一样从不说话,嘴里只是不停地在咀嚼一种叫“槟榔”的硬果。
他说自己的名字就叫槟榔。 有人说那是东瀛海盗和浪人的一种习惯,可是从来也没有人问他。 因为问过他的人不是割断了舌头,就是砍断了脑袋。 他的手里拿着一根打狗棍,这根打狗棍比普通乞丐手里拿着的都更粗也更长,因为里面藏着的是一把三尺七寸长太刀。 这把太刀刀锋犀利,刀法诡异,总是从你没有想到的角度劈过来,像闪电一样一闪而过。 刀锋过后,很少还有人能站在他面前。 小刀对面有一个路边摊,卖一些简单的酒食,虽然简单却可口,经常有一些人在这里吃一点东西,喝一点酒。 那个不是乞丐的乞丐就坐在这个路边摊前,面前放着一个缺了边的破碗。 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乞丐。 他的样子看上去虽然像是乞讨,却并不是乞讨。就算有些人可怜他施舍一些零钱,他却连看也不看一眼。 摊上坐着两个人。 这两个人是朋友,却像兄弟一样亲密,吃饭,睡觉,就连上厕所都在一起。 他们两个一起来,也一起走,好像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从不分开。 高的叫高松,矮的叫丁野,两个人的个子其实都不矮。 他们两个人性格也很像,很随便,很懒散,很喜欢笑,也很喜欢喝酒。 他们现在就在喝酒,坐在那里就像两个疲倦的游人在那里歇脚,只是他们的眼睛却一刻不停地盯着过往人群,他们的手也一刻没有离开过桌子上两根竹竿。 那不是两根竹竿,而是两根像竹竿的奇形长剑。 这两柄长剑宽不及二指,长却有三尺六寸,只有剑尖没有剑刃,也没有剑柄,看上去就是两根竹竿。 所以只能刺不能劈斩。 所以他们的剑法也非常简单,非常直接,但是非常有效。 他们两个人只要出手就是两个人同时出手,两柄剑同时刺向一个人。如果他们想刺你的眼睛,一定是一个人刺你左眼,一个人刺你右眼。 据说他们两个同时出剑,就连飞过的苍蝇也会立刻变成瞎子。 他们五个人是一起来的。 小刀,野狗,槟榔,高松,丁野。 就在这里,就是这五个人,他们要刺伤洛克。 刺伤不是刺杀,因为白五要活的不要死的。如果抓活的一个人赏钱一万,如果是死的一分也没有。 五个人对这个价钱都很满意。 为了这个满意的价钱,他们制定了一个满意的计划,每个人都对这个计划很满意,每个人都认为非常周密,没有一处纰漏。 他们认为这一次绝不会失手。 这个计划如果说缺点,那就是练习太少。时间仓促,他们才练习了不过四十次。可是也已经对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都已像对自己的手掌一样熟悉。 现在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等着洛克走进公园来。 他一来,就要倒在地上,血流满地,想跑也跑不了。 计划分成四个部分。 洛克一走进公园,来到这里,野狗的弯刀就会立刻像一条发疯的野狗一样死死咬住洛克,他的刀未必会伤到他,却一定可以咬住他。 就在野狗咬住洛克的时候,槟榔的长剑会悄无声息地从身后暗算。不要他的命,只是让他受伤,重伤,让他流血不止,然后倒地。 只要血流的多,就算不能活捉,也跑不远。 只要跑不远,还是会落到他们手里。 如果野狗和槟榔两个人不能成功,还有已经在路边摊上喝的不醒人事,似乎已经呼呼大睡的高松和丁野两兄弟。 他们两个人会同时出手。 一个人一柄剑,两个人两柄剑。 可是如果两个人同时出手,却好像二十个人拿着二十柄剑同时向你刺来。 两兄弟虽然卧倒在桌上,手还是放在那细如竹竿的竹形长剑上没有动。 只要洛克走到这里,只要野狗和槟榔已经动手,他们两个人就会立刻清醒过来,在最佳时机同时刺出他们配合的天衣无缝的两支长剑。 这两支长剑,就像蝴蝶的双翅一样,轻快,优雅,而且无声无息,就好像二十个人同时拿着长剑刺出一样。 这两剑也是只要生,不要死,一定会留下洛克的活口。 如果他们四个人联手也不是洛克的对手,小刀知道就算再加上自己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他本来就不擅长厮杀。 他会一直潜伏在阴影中,等待机会,等待可以让他一击就可以成功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一定会有。 远处响起一声唿哨。 这是他们约定的讯号,表示洛克已经来了。 洛克果然来了。 他的身边还跟着像蝴蝶一样快乐的叮当,每走一步都会发出笑声,笑声中又蹦又跳,让笑声传的更远。 每一个听到她笑声的人都感觉十分愉快。 都忍不住望着她。 这么多目光注视自己,叮当显得更得意,笑声更大,蹦的更高,跳的也更远。 洛克却一直在走。 缓慢的步伐,沉稳的神情,两只眼睛毫无表情地盯着前方,叮当在他眼前已经跑过去又跳过来好几次,他都没有看一眼。 他在看什么? 他好像什么也没有看,却又好像看到了什么。 叮当早就习惯了他这种样子,拉起他的胳膊向前跑,一边跑一边说:“你还记得这里吗?” 洛克道:“记得。” 叮当道:“我也记得,这里是我来这座城市安的第一个家。” 深夜里,黑暗的公园,无人的长椅,一个弱小的女孩躺在长椅上,还没有入睡就做了她这一生第一个噩梦。 那个夜晚是她来这座城市里第一个夜晚。 洛克道:“这里也曾经是我的家,我在这里睡过很久,只是没有人来打扰我。” 叮当道:“看来我们还是邻居。” 然后她就在洛克面前,弯腰鞠了一躬,笑着道:“邻居大哥好,感谢你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然后她就笑,她也希望看到洛克笑,可是她失望了。 洛克没有笑,甚至没有表情。 叮当好想看到他露出笑脸,哪怕只有一丝笑容也好。 晚风吹来,她回过头迎着风,望着远方,似乎叹了一口气。 这口气叹出,她就看到了一个卖甘蔗的小贩,正在用一把弯刀削着甘蔗。他的身旁放着一个竹筐,放着已经削好了的甘蔗。 叮当忽然想吃甘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