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mdash;mdash;美利坚的诞生(17)
北美殖民地人民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年头跟我们抗日战争年头一样,都是八年),打败了英国,打败了殖民者的嚣张气焰,美国真真正正的屹立于世界万国之中。现在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第一个问题——也就是没有存在不存在的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接踵而来,那就是这个新生的国家怎么办,怎么去建。首先,这个新生的国家都没有一部宪法。1781年打完仗,1783年谈判结束,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等到1787年才有了美国宪法,而联邦政府成立时间更晚,得等到1789年,而在这段时间里边,我们会发现这个新生的国家是一个没有总统、没有中央政府、没有实权国会、没有宪法的“四无国家”。 当时的美国是这个样子的。在刚开始的时候,这十三个州似乎很难相处,没法过到一块,它们显然不够团结,每个州都印刷了自己的钞票,制定了自己的法规,并且还都起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宪法。每个州都开始自己征税,比如纽约就向来自新泽西的货物征税,新泽西也向来自纽约的货物征税。在费城和纽约,报纸报道了一场试图从以前的殖民地建立起三个独立国家的运动。好嘛,分裂主义大行其道啊。 那中央政府哪去了呢?中央政府并不是不想管,而是根本就管不了,中央政府手中的权力太弱了。而且每个人似乎都明白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各个州甚至不会派代表到费城的国会会议上投票,人都懒得去,当路费太贵是一方面,但是最主要的是投票没用,我干嘛花那么多的路费投那没用的票。然后,到了1783年,国会甚至被自己的军队“赶出”了费城,因为没有向军队支付军饷。因为国会没钱给军队发军饷,所以军队聚集在国会门口示威,吵着说“我要退休金”“我要抚恤金”“你欠我军饷,欠我钱赶紧还”,国会一看这架势,自个跑了。因为国会怕军队发生哗变,那些可都是枪杆子里边出过政权的人。为什么国会会闹得怎么狼狈呢,因为国会没能力向军队支付军饷,它没权力通过征税来筹集资金,征税的权力在各州,所以这中央政府明存而实亡。 而且,在战争胜利结束之后,这些北美殖民地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自己,我不是英国人之后,那我到底是谁啊?有的人把新生的国家称之为“美利坚联邦”,有的人称为“美利坚邦联”,甚至还有人谈到了“联合州”,只有极少数人将新生的国家称之为“美利坚合众国”,也就是现在美国的国名。大多数人仍然首先把自己看作他们所生活的那个州的公民,经过很艰难的时光,才接受了把国家看得比他们所热爱的州更重要的观点。坦白的说,到现在大多数美国人可能还没有接受,国家比州更重要。举个例子,在美国唯一的那一次内战——美国南北战争中,南方军的统帅是罗伯特李将军,他本来在联邦军中服役,他本来还做过西点军校的校长,他本来在战争爆发之初就获得了林肯总统的授权,让他统帅北方军队当总司令。结果,老爷子不干,走了。经过痛苦的抉择,他成为了南方叛军的司令官。原因很简单,他首先是一个弗吉尼亚人,然后才是美国人,当弗吉尼亚宣布退出美国的时候,他自动就不是美国人了,所以他很痛苦的发现,我不是美国人,我怎么能帮助美国人打我们弗吉尼亚人呢?我回去帮着弗吉尼亚人打美国人算了。所以,直到今天,可能还有着其相应的影响,现在南方很多州的州旗还是殖民地时代或者内战时期南方的叛军的旗帜。这要搁在咱们中国都是不可想象的事,但是在他们那你管不着。扯远了,在回来,建国初期的美国人甚至都不喜欢用“国家”这个名词,他们把它称之为各州的“联合”。 就是这么一帮人,经过八年浴血奋战赶走了英国殖民者,他们怎么就开始散摊子了呢?有一种观点很具有代表性,他们可能普遍接受这样一种思想:我们刚刚努力赶走了3000英里外的一个暴君,为什么我们要接受300英里以内的一个暴君?换言之,中央政府压根没必要存在。打完仗了不是吗,打赢了不是吗,敌人不是投降了吗,对方不是承认我们独立了吗?好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其中,最坚定的想回家的人叫做乔治华盛顿......乔治华盛顿你别看他贵为北美大陆军总司令,他是真正拥有军权的人,他着急回家的心情比谁都迫切。华盛顿这辈子最想干的事是什么,是做波托马克河畔的一个农民。八年的战争使的他根本没有精力来打理自己的庄园,当他回到自己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一片荒芜了。他渴望着回去,他渴望着交还军权。 华盛顿走了,没人在中央政府里边真正管用,中央政府也软弱到一定境界了。在独立战争中颁布的《邦联条例》根本无法捍卫美国。你别忘了,英国可不是心甘情愿、敲锣打鼓唱着得胜歌回去的,英国那憋了一肚子火随时准备回来修理修理你的。英国还在那看笑话,就是你们美国人没有英国国王统治你们瞎折腾,就你们这帮人能折腾出个什么来啊。我等着你们折腾得乱七八糟,最后齐声欢呼“大英帝国的国王快回来吧”,这时候我再回来统治你们。这样一个美国,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国家。怎么办? 华盛顿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我们对于人类天性的估计大概是过于乐观了,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强制力量的干预,哪怕是为了人们的利益而设计的最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很好地采纳和执行。说白了,后来华盛顿自己可能也有感悟,我就这么拍屁股走人了,我就去当我的农民了,这国家不就散摊子了吗。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干预,原先设计的一切那都是梦幻泡影啊,那都不行啊,这大概是后来华盛顿想重新出山再组政府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新生的美国能够存在下去,北美大陆的精英们在1787年于费城的制宪会议上制定了美国的宪法。制宪会议的会场是一个二层小楼,与会的代表们身着正装,带着假发在一个几乎封闭的狭小的会场里边闷了很长时间,他们就想达成一个新的国家体制的设计。而这个设计,为后世的美国奠定了基础。其中,德高望重的华盛顿成为了制宪会议的主席。他们聚集在一起,来代表各州进行讨论。华盛顿身为制宪会议的主席,但是他这个主席在正式场合上一共只有三次讲话。第一次,宣布大会开始,最后一次,宣布大会结束,这就两次,中间还有一次说什么呢?有一天,华盛顿在会议结束以后,来开会场的时候他发现地上有一张纸,这张纸写的一个州提出来的宪法草案讨论的草稿,写满了可能没用也可能没注意掉地上了,没来得及收。华盛顿把这张纸捡起来,什么也没说,走了,但是在第二天的会议上他大发雷霆。他向所有与会代表明确的说:你们看看如果这样的东西流传到外边以后,是会产生非常巨大的、灾难性的后果的,大家可能知道你们在探讨什么,知道你们的缺陷是什么,知道你们的分歧是什么,而这一点对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是不利的。
这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美国人民在制定这一部宪法,而是以乔治华盛顿为首的一小撮政治精英。是政治精英在讨价还价,在探讨宪法的内容。当然,它后来需要得到全体人民的批准。 乔治华盛顿作为制宪会议的主席,经常是一言不发、神色凛然的坐在椅子上,像一雕塑似的。但是当他回到他所在的弗吉尼亚州代表团,他也是一个侃侃而谈的政治家。 最终,宪法制定完成。因为是在1787年制定,因此又被称为《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有两个核心思想:一是主权在民,一是三权分立。主权在民指的是国家的主权属于所有的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为什么还要一个什么三权分立原则?美国宪法之父,也是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杰斐逊的一段话可以作为一个解释: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政府就根本没有必要,在构筑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困难的是:你得首先让政府有能力控制百姓,接下来,你还得让它能控制得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