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文网 - 历史小说 - 世界演义在线阅读 - 第四十四章 周文王的宗教改革

第四十四章 周文王的宗教改革

    周文王“训:昔前人传宝,必受之以詷。今朕疾允病,恐勿念终。女以著受之,钦哉勿yin。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求中,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扰。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滋备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于呼祗之哉!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汤,祗备不懈,用受大命。于呼发,敬哉!朕闻滋不旧,命未有所延。今女祇备毋懈,其有所由矣,不及尔;身受大命。敬哉毋yin。”

    译意为:昔时,前人承传宝贵技艺是传授给同行同理想的有道德人。今我的疾病确实病重,恐怕我著作之《周易》“朕闻滋不旧”,即“新闻”之中道易理信念,已经不能在我生实现了。发儿,你虽然不娴熟筮占、观象技艺,但可以我著作现成受用之,像先辈圣贤那样钦佩应用中道易理,不可yin失。

    不仅于此呵。从前,殷商成汤之上六位祖先,名称甲微,凭借伏羲氏传统文化易学和虞舜“恐求中”所著作《连山》易,衍变推导出“中”道易理之《河图》序系统,布施于当地民众受益,得以应用易理谋略发动和领导民众为其父仇报复“有易”,至使有易屈服认罪。地道《河图》序是天道的互相变易,天地阴阳和谐归中,对阴阳八卦传统文化中道易理没有损害,乃成为后来商朝作为国法、礼仪理念、历法,推行《归藏》易《河图》序系统。是甲微著作,且念念不忘遗传给子孙,至于成汤之恭敬备用不懈中道易理,指导“商革夏命”成功,得有天下。

    呼吁发儿要敬佩致学舜、汤那样应用中道易理。我著作《周易》滋益了新的内容,以姬家宗族史料、朕亲身经历之益损训戒为素材,遵照“卦变”规则,嵌入卦象,因陷困于羑里监狱恶劣环境而隐寓、比拟系辞。但中道易理本质并没有延长。今你恭敬不懈备用《周易》新的中道易理,足够你遇到所有事情理由之应用,也无须刻求你具体cao作其技艺,关键是要领导革命成功,实现“身受大命”,治理天下。恭敬从命,谨慎行呵!

    从《保训》简里,可以进一步了解商周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了解周文王的对商策略、了解周人的治国理念,还可以了解儒家思想的渊源及其发展历程。

    而周文王建立的宗教观与商的时期不同。

    商汤建立了区别于后世的一元体系宗教观,是原始的多神教的发展,以祖先崇拜为核心。

    即先王(祖先)和“帝”(现任君王)都统一于对祖先神的崇拜,所以祖先神在现世的代言人,将来也是要升为神的,现任君王通过祭司阶层与祖先神相联系,实行*****这种商汤建立的体系使得商朝的情况类似于古埃及。

    但是随着祭司阶层逐渐产生自己的利益,而开始独立于王权,并且侵夺王权,所以到武乙时期王权开始破除对天神(祖先)的崇拜,实际是在破除祭司阶层的特权,商朝****的体系渐趋解体。

    《诗·大明》“天位殷适”和“《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之语:商王都是皇天上帝的嫡子、元子,而皇天上帝又正是商人的先祖神。

    商人是皇天上帝(商朝的祖先神)之子,周王也是皇天上帝之子;这里“天子”“帝子”的概念不是抽象幻化的,而是确有血缘关系的:商王是父系制的上帝——祖先神之子孙;周王是从母系来看的上帝——祖先神之外孙。

    从母系看,商族先祖也是周人的先祖,是周文王的外祖父、岳父等先祖。文王、武王也是商族先王——“上帝”的后裔,与商族王室有血缘关系,因此也可以在周建立文丁神宫、帝乙宗庙。

    这样就可以揭示一个周人革命的大秘密:周文王代暴虐的纣王而兴只是“帝改厥元子”的结果,纣王是商族祖先神——“上帝”的后裔,自认为生来“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而文王、武王也是商族祖先神——“上帝”的后裔。因此文王、武王受天命只是上帝——祖先神改立“元子”,王位继承权并未转移。文王、武王是文丁、帝乙的后裔,自然可以继嗣他们的等级名号。

    《孟子·万章下》述孟子向齐宣王解释贵戚之卿与异姓之卿的区别,前面介绍过。

    对于君王犯错误后,贵戚之卿与异姓之卿开始对待的方式同,都是进谏。君王不听的话,最后处理的方式就不同了:异姓之卿只好失望地离去,而贵戚之卿则可取而代之。

    孟子所言正好反映了早期国家阶段氏族贵族专政时期的特点。周文王、武王奉天命革殷纣王之命,也就是上帝改厥子、贵戚易其位。

    在那时人们看来,王位君权的更替是同姓王族、贵戚之间的事务,外人不得插手染指。因此,文献金文中称周人革命是“改”是“代”,周文王是受命之君。

    季历、文王相继与商族通婚以来,已有“圣瑞”,已承袭了商族王族的等级名号,是殷先王的后代、外孙,也是商族的贵戚,当然可以取而代之,这也就是周文王、武王一面祭祀殷先王,一面积极准备征商并取而代之的原因。

    周文王充分考虑到祭司阶层的利益和弊端,开始实行新的宗教观。

    周代帝王宗教观是二元的,先王与上帝相脱离,先王受命于上帝。在先王以外另创造了一个上帝,再由上帝授命于先王,使先王“克配上帝”。这种宗教观类似于苏美尔人的王权神授。也就是说周朝虽然宗教祭祀仪式更加隆重,赋予了宗教更多的工作岗位,可是实际上彻底破坏了商代的****体系,是武乙宗教改革的更进一步,富有革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