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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周公制礼

    殷是传弟和传子的并存,曾导致了“九世之乱”。传弟终究还要传子,这本来是生物的规律。传子和传弟有传长、传幼和传贤的矛盾。传弟更有个传弟之子和传兄之子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导致王室纷争,王室纷争又会导致王权衰落,国祚不久。

    殷代从康丁以后,历经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纣),明显地废除了传弟制而确立了传子制。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反过来,它又起到巩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的统治,谁要是违反了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等的具体规定,便视为非礼、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则必以土地国有为前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代,并非虚构。由此引申出来的“田里不鬻”;土地不许买卖,恐怕也出自周公。

    周公能授给姜太公以专征专伐的特权,那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时代或更早确立而为周公所法定下来的。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

    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周公“制礼”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王国维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这些不同于殷人的社会制度,虽然不一定是周公制礼作乐时亲手制定而是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但是周公在摄政期间的所作所为奠定了周代社会制度的基础。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在政权与各种制度的建设方面,周公继承损益前代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井然有序,使政治上有君臣上下之分,有等极之别:在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别;在经济上上分公田、私田,使民不失耕。

    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

    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周公以商朝灭亡为鉴,特别重视贵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术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主张充分发挥“颂”、“诰”对奴隶主及平民的教育作用,并提出以治绩考察、选任官吏的原则。

    周公在继承《万》舞的基础上,先主持制作了歌颂武王武功的武舞《象》和表现周公、召公分职而治的文舞《酌》,合称《大武》。

    周公颁布了度量衡标准。

    据《尚书·洛诰》载:“当年十二月,洛邑初步落成。周王朝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大典。周公带领百官,使他们在旧都熟悉礼仪之后,再跟从王前往新邑。周成王在新邑开始用殷礼接见诸侯,在新都洛邑祭祀文王,这些礼节是非常隆重而有条不紊的。

    此时成王已经成年,周公决定还政于成王,开始与成王商量还政的步骤。

    二月,周成王到达故都丰邑,告祭太庙。

    三月,周成王召康公(卫国国君)到洛邑见面,周成王认为康公值得信任,所以召他入朝,任命他作为自己亲政的大臣司寇,卫国由康公的儿子统治。

    甲子日,周公对众官员宣布将在成周城初步竣工之后举行祭祀大典,还政于周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