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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法律

    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本,但是各项法规的成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这就像是一个游戏,为了保持游戏平衡度,不可能在某一个方面出现一个特别厉害的东西,法规也是一样,而且对于法规的制定要权衡很多东西,不可能按照别国的法规一次摘抄下来就行的,最主要的就是一个国家的习俗,要是这一点我发权衡好,那这个国家就离破灭不远了。

    下面来说一些法规制定背后的故事和相关法规的内容:

    《环境保护法》,发布时间:1912年5月1号。

    对于环境保护法,可以说是陈豪宇力推重议后的结果,要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同样经济和环境也不可以兼得,要想发展经济就一定会破坏一定的生态环境,特别是中国这样的新星国家,为了不断的发展经济肯定会破坏到环境。

    这是陈豪宇在一次外出的时候发现,应为之前大量的工厂建设完成,各种化工厂排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有毒污水,在开工短短的数个星期,化工厂附近的空气环境就和别处差了很多,而且有时候还会传出阵阵刺鼻的味道。

    最让陈豪宇吃惊的是因为有了机械化的生产,造纸厂竟然在一天内砍伐了数千颗树,陈豪宇不得不立刻喊停这类所有的工程,并且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在所有的工厂内部建立监测站。

    第二条:所有有排放物的工厂必须要对排放物进行处理,各各工厂的检查站必须对排放物进行检查,如若不达标禁止排放。

    第三条:一旦发现有公司排放出不达标的排放物,对该公司必须缴纳公司总资产百分之十的处罚金,发现第二次将会对该公司进行总资产百分之五十的处罚,发现第三次直接取缔该公司,扣除该公司的经营许可,公司所有者将终生不得办理任何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所有的伐木工厂必须在指定的地区进行伐木,并且需要遵守“伐一种一”的规则(伐一种一:砍伐一棵树木,要从新种植一棵树木)。

    第五条:规定伐木区伐光树木并且从新种植树木完成后,该地区将在往后十年内不得在做为伐木区。

    第六条:如果有公司私自砍伐非伐木区域树木,对该公司必须缴纳公司总资产百分之十的处罚金,发现第二次将会对该公司进行总资产百分之五十的处罚,发现第三次直接取缔该公司,扣除该公司的经营许可,公司所有者将终生不得办理任何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如发现私人违法开采国家任何资源,将缴纳该私自开采资源总价值5倍的罚金,并且将处以10到50年的监禁。

    此法律一出立刻被称为世界上第一条《环境保护法》,也被称为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几乎就是一棒子打死人的节奏。

    《劳动法保护法》,发布时间:1913年1月10号。

    说道这个《劳动法》还是有点曲折的,在1912年11月份,公安机关接到报警说有人非正常死亡,而这个报警电话是当地的医院部门打的,死因是应为劳动过度,导致大脑休克死亡。

    后来公安机关也介入了该项案件:死者是一个年仅15岁的男孩,在一家制衣厂工作,因为那里是按照小时计算,也因为那里的每小时工资是在低的可怜,所以很多人的工作时间都是超过10个小时,想象一下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孩子每天要工作长达10个小时以上。

    而那个男孩在回家的路上昏倒后被路人送到医院,但是可惜的是男孩在路上就已经死亡,以为按照规定虽有非正常死亡都必须要提交到公安机关,所以公安部门也介入其中,很多报社也是大肆报道。

    最后的结果就是:工厂老板赔偿给男孩家人,男孩本月2倍工资,这还是在很多社会压力下在做出的赔偿。

    而就在这件事情过去2个月后的1913年1月份,大家都已经淡忘的时候,政府部门就出台了《劳动保护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各工厂不得使用未满18岁的童工,一经发现直接取缔。

    第二条:体力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劳动工资为:5分。

    第三条:体力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时间每小时按照原定工资两倍计算,每人每天工作最多不得超10小时,此项有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如有违反直接取缔。

    第四条:体力劳动者每天有30分钟休息时间,计算与正常工作时间,每星期有1天休息时间,无需工资。

    第五条:特殊工种,相应工厂必须要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险。

    第六条:高要求和高危险岗位,相应单位必须提供职员上岗培训。

    第七条:如职工在岗位上意外死亡,赔偿金如下:死亡人员现年薪乘以可工作年限(可工作年限:60岁减去死亡人现年岁)。

    第八条:如果死亡人死亡原因是因为相应单位未做措施导致,该单位将直接吊销营业许可证。

    在最后陈豪宇还加了一句:中国不需要“血汗工厂”

    此法规一出立刻受到很多的工厂老板的反对,但是陈豪宇只是丢出一句“要么同意,要么滚蛋,要么因为阻碍执法送你们进去坐坐。”

    同样也应为这一项法规引发了《义务教学临时法案》

    里面内容很简单就一条:所有6岁儿童必须送入学校进行学习,直到义务教学结束(高中毕业),不遵守将直接取消所有的国家福利。

    当然还有很多的法规都是建立在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之上,有点后知后觉的意思,但是在法规的制定上,还是有很多的人在不断的努力着,或许还有很多的不完善的地方,那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对于法律的制定是坚决的严格和谨慎。将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这个国家能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