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2 离奇案件
在病号房见到段丽棋,和她一番交谈后,王海才了解到,段丽棋原来是京城第一富豪张富强的夫人,三年前,张富强被人绑架杀害,段丽琪撑管了泰棋集团的,担任懂事长一职。 由于段丽棋和王海本交往不深,再一个她现在处境很危险,刘汉和王敢为随时都会派人杀她,他不想连累其它人,所以她和不想和王海细谈。 半个小时,直到刘雨婷来了,以警察和她特别小姐以及专案组身份审问她,她这才愿提供王敢为和刘汉谋财害命,非法拘禁她的罪证,经过一个小时细谈和段丽棋提供的书面证词, 王海和刘雨婷这才了解到三年前,京城第一富豪张富强被人绑架被人惨杀的真相,她这些年一直被王敢为非法拘禁,没收她公司的财产等事情离奇。 十年前,华丰集团花了3百多万购得京城徐家汇路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二年后把使用权转让给了张富强和段丽琪夫妇,有股权转让《协议书》为证,从此两家有了债务关系,段丽棋就在这块土地上投资三个亿建设了泰琪集团,这三亿是她从海外合法掏金得来的,正式转让手续是三年前办完,有《授权书》《股权转让合同书》《会议纪要》等转让手续,为证,当大厦建成之后,华丰集团懂事长刘汉于去年通过京城市检察院王敢为向段丽棋索讨要人民币本息合计7363万元(更多材料写的是7300万元,取的是不足近似值,即只舍不入的近似值),被断然拒绝。紧接着,就是官商勾结,非法拘禁,违法判决,没收段琪桂在华的全部资产,包括市价10多亿元的泰琪峰大夏。甚至图财害命,制造了一起震惊中外的千古奇冤。 那么,冤案的来龙去脉,就要从案件的起因开始。华丰集团相当借款221.85万美元,四年后,讨要本金加利息人民币7363万元是否合法有道理呢?段琪桂断然拒绝是胡搅蛮缠还是合情合理的呢?7363万元到底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在她在的这篇《大揭秘》中,就要弄个水落石出,用数字的量化来以理服人。 段丽琪冤案的起因,本来是一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债务问题、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这与死刑案件、与刑事案件、与贪污案件,有着天地之差。这与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根本都是风马牛不相干的。 那是十年前的事。华丰集团十年只花了221.85万美元购得京城徐家汇路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于XXX年1月6日把使用权转让给了段琪桂,有股权转让《协议书》为证。从此,两家有了债务关系。从此,段丽琪就在这块土地上投资了3.28亿元建设泰琪峰大夏,这3亿多元是她从海内外合法掏金得来的。正式转让手续是1997年9月29日办完。有《授权书》《股权转让合同书》《会议纪要》“转让手续. 当大厦建成之后,华丰集团懂事长刘汉于1年前通过京城检察院院长王敢为向段丽琪讨要人民币本息合计7363万元(更多材料写的是7300万元,取的是不足近似值,即只舍不入的近似值),被段丽琪断然拒绝。紧接着,就是官商勾结,非法拘禁,违法判决,没收段丽琪在华的全部资产,包括市价10多亿元的泰琪集团,甚至图财害命,杀害了段丽棋丈夫,还制造了一起震惊中外的千古奇冤。 那么,冤案的来龙去脉,就要从案件的起因开始。华丰集团相当借款221.85万美元,四年后,讨要本金加利息人民币7363万元是否合法有道理呢?段丽琪断然拒绝是胡搅蛮缠还是合情合理的呢?7363万元到底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在我的这篇《大揭秘》中,就要弄个水落石出,用数字的量化来以理服人。 跟据段丽棋提供的数据,相当双方在网上和官司的文书上给出的数据有:“221.85万美元、1200万元、7363万元、4年、年息22%、每半年复利计算。段丽棋经过多次模拟还原,均告失败,总是无法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 为什么还原失败了呢?原来,在这些数据中,肯定不会全对;肯定有对的,也有错的。如果221.85万美元和73,630,069.09元两个数据准确无误的话,可以断定,其它数字都有多少不等的出入。 我又经过多次验算失败,最后才还原成上表,这就是客观的结论。所谓的结论,就是当初银华公司计算出本息合计人民币为7363万元的原始来源数据。 结论一,关于欠款时间。当初,华丰集团计算时,欠款时间,肯定不是4年,而是4年半,才能算出7363万元;否则,无法算出。9个半年这是对方计算的时间,实际上应该是多少个半年,另当别论。 结论二,关于美元换算汇率。华丰集团当初计算的汇率肯定是1:5.54。而xxxx年12个月汇率的绝对平均值1:5.37,即221.85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是1191万元。如果是1200万元,汇率是1:5.41。汇率1:5.41,1:5.37,肯定都不是银华公司当初计算的汇率。 结论三,关于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理应根据当年当时的汇率计算。221.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华丰集团当初计算是1229.75万元,近似值取1230万元,汇率肯定就是1:5.54。至于1191万元和1200万元,均不是银华公司当初换算的金额,只是接近金额。 结论四,关于贷款利息四倍。我从网上查找1992年银行贷款利息,有200多个数据,答案不一。一般在5%-7%之间,取其中间值6%左右,四倍就是单利年息24%左右。低于和等于24%合法,高于24%违法。
结论五,关于年的复利率。华丰集团谎称年息22%,那是骗子的骗术,是在打马虎眼,肯定是不对的。实际上,一定是年复利44%。如果年息复利22%,4年半的本息是3146万元。如果年息单利22%,本息合计是2448万元。这样,永远不可能计算出本息7363万元。只有年复利44%,且半年一计息,才能准确无误地计算出本息合计为7363万元。 总之,根据以上的推断和还原,澳门银华公司本金就是人民币1230万元,汇率是1:5.54,年复利率44%,每半年一滚动,经过4年半时间,获得本利合计是人民币7363万元,其中利息是6133万元。 再作简单的初等数学计算,利息是本金的4.99倍,年均1.11倍,就是年息111%,这是单利。年息44%,这是复利,且每半年利息计入本金,进行利滚利。 四、华丰集团要的高利息违犯法规强盗逻辑明抢明夺 华丰集团在段琪桂冤案中,扮演了一个十分不光彩的江洋大盗的角色,利用中国司法的腐败,用金钱开道,依靠中山市检察院、法院和省高院的权势和腐败分子,明火执仗,毫无顾忌,向爱国华侨段琪桂伸出魔掌,极端残暴,公开劫财,已经到了无法无天、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请看看华丰集团讨要的利息吧!一是复利,利滚利,复利高达年息44%。二是单利,更是高得惊人。为了掩人耳目,低于24%,撒谎说是年息22%。他们自己明知故犯,而华丰公司身后的执法人员,更是知法、懂法、执法、犯法。院长、检察官、反贪局,法官们为了金钱,出卖灵魂和良心,违法乱纪,支持华丰公司高出国家规定若干倍的利息,向段丽琪讨债。 民间借贷,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规明文规定:“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法规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本《意见》是XXX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XXXXRH年21号通知于XXXX年8月13日下发的。当然适用于段丽琪一案的始末。 年利率111%叫什么利呢?就叫它是“狼打滚”的利吧!因为,这是一群长了狼心狗肺、怀揣狼子野心、见钱狼吞虎咽、所到之处狼烟四起、上下狼狈为jian、左右狼狈不堪的jian商、狗官们一起编造出来的特高利率。这一群人间的豺狼虎豹,是黄世仁他爹,是当代黄世仁的黄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