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回 英雄血魔冷红
宫朝天在朝庭极有势力,梦惜泰根本不敢招惹,现在赵世杰溃败,他自然便收揽最好的地盘,可他派出去的人竟然被梦惜泰的手下打成重伤,割去了耳朵。此事他实在难以忍受,不顾尚有客人在此,怒喝道:“召集人手,把那人剁成rou泥。” 可他话音刚落,这间雅间的门便被一人踢了开来,两扇木门咿咿呀呀的响。进门的人尚不解恨,两足连踢,两扇门便都碎了一地。 这人是个高大汉子,一身红色长袍,极为惹眼。耳朵上悬着有碗口大的银环,在自门口透进来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晃得宫朝天闭了眼,怒道:“什么人?” 红袍人双手叉腰,对桌前坐着的人不屑一顾,冷笑道:“就你那花花把式也配问我的名号?” 秦枫和宫朝天早已在书信里商定了结盟之事,他也知道宫朝天所需要依仗的,是他秦家剑派的功夫高手。当下不紧不慢站了起来,说道:“那我呢?你看我配不配问?” 红袍人也是见多识广,一见秦枫面相,心知遇上了高手,微一沉吟,道:“天山红衣圣者,大号魔冷红。你是?” 秦枫早年走江湖之时结识了武林黑白两道无数高手,于各地的奇人异士均有所了解,这魔冷红的名号他也听过,传闻他辣手无情,却不轻易杀人。而一旦动怒杀人时,便似着了魔一般,拉也拉不住。他本姓莫,后来便被江湖人改称为“魔”,他也觉得“魔”字更加霸气,便也乐得高兴,从此自称魔冷红。 “在下秦枫。”秦枫一拱手,气度儒雅。他本不是爱读诗书之人,只是近几年成帮立派,自觉管制门下实在不易,便与妻子一道读书论道,欲寻出管理弟子的好的方法。几年下来,管理良方自然是有,而他的性格也被书本磨砺得愈加温和,举手投足间更是一股书生气。 “秦枫”二字在武林中传得沸沸扬扬,魔冷红不是耳目闭塞之人,自然也听过他的名头。他一扫在座之人,一个中年儒生,瞧来是个教书先生,想必不会什么武功。再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公子哥,气度不凡,眉目间隐隐一股煞气,想来手段不低。 他忍不住心中一声怒骂。他本是梦惜泰请来的门客,只是梦惜泰门下食客众多,不少都是有些功劳的,唯独他是新来的,教人看不起。他思来想去,唯有迅速立下功劳是正经。赵世杰的地盘要被瓜分,他便奉了梦惜泰的命令前去占领地盘。他带着几个人走在路上,肩头扛着十来面“梦”字旗,心中回想着梦惜泰在他出门前说的话:“如果好的地方被宫朝天看上了,你就随他去,我们暂时惹不起他。若是不好的地方也被他看上了,你也就只需出手将他的人吓走就是了,切不可伤了他们,更不可杀人。” 他不懂梦惜泰何以如此胆小懦弱,但一想起梦惜泰的话,心中老大不是滋味。心想他再不济也是天山上排名在前面的人物,怎么能够见了人不打?想到自己是天山“排名靠前”之人,他心中更加不满了,天山南北以前均是他地盘,来往商旅均要缴纳保护费,因为只他一人,收得也就少,但总算过往人多,自然便累积了一些财宝。怎料山上忽然去了一群不知名的人,他们的武功更高,手段更狠。 魔冷红打他们不过,只好负气出走,四下流浪。他每到一处道观就想到天山上和他相斗了十次的那个道士,那道士长得斯斯文文,动起来可一点不含糊,每次都在百招之内将他制服。魔冷红自然不服,但斗了十次之后,他也就服了。所以自称是“天山排名靠前”的人物。 他一面想着自己要建立功劳,一面四处搜索可以打的人。他虽是心狠手辣,但也知道良善百姓不可欺的道理。终于,他到了赵世杰的地盘上最繁华的的一条街,他识字不多,一看地标,认得一个“猪”字,问左右时,知道这是“贩猪巷”。此处本来只是当地百姓买卖rou食之处,后来被赵世杰出资修建了不少酒楼客栈,成了较为繁华的地段。 他眼睛四处瞥,已看见了一家高大豪华的酒楼,门口招牌上的字他更不认识,似乎有个“酒”字和“口”字,又似乎有个“鸟”字,他心中骂:“鸟怎么喝酒?欺负我在天山不认识鸟么?”却不知这酒楼叫做“白鹤回酒楼”。 他的眼睛继续四处看,就看见了酒楼招牌旁边挂着一面旗子,上面似乎是个“客”字,心想:“是客满的意思么?”问道:“酒楼还有客满的说法么?”他身后一人愣了一愣,道:“魔爷,那是‘宫’字,意思这家酒楼是宫朝天的了,想来这条街都是他的了。” 魔冷红一声大喝,道:“他奶奶的,难道魔爷好不容易出来做事,连个酒楼都占不了?”他的身手也当真了得,身子一提,似红云掠起,将“宫”字旗摘了下来,扔到地上狠狠踩了两脚,又吐了两口唾沫,喝道:“宫朝天的人在哪儿?” 宫朝天的五个手下正在酒楼内找老板索取“照顾费”,他们正在得意,却听见了有人辱骂他们的主子。他们立刻便奔了出来,一看门口只站了一个红衣大汉和两个瘦弱不起眼的汉子。他们习惯了群殴对方,心下一衡量:己方五人,对方三人,赢定了。 哪知他们还未报出名号,便被那红衣大汉打倒。他们心中想:“打架前不是都要报上名号的吗?”在他们还在地上**之际,红衣大汉从红袍下取出了一柄戒刀,只看见刀光晃动,他们的耳朵上先是一凉,随后疼得在地上打滚,他们五人的耳朵均被魔冷红给割了下来。
魔冷红身后那两人慌忙劝:“魔爷,梦公子说了,不得伤人。”魔冷红一摆手,道:“你们看看这五个走狗,是不是长得欠揍?这样的人站在你面前难道不打么?那岂不是太过浪费了?去,你们也打打试试。”那两人一面想着回去之后将责任尽数推给魔冷红,一面却又上前对那五人一阵拳打脚踢,直打得累了,大口喘气,心中却极为痛快。 他们均以为魔冷红定会将这五个人放了,然后插上“梦”字旗,回去交差领赏。哪知魔冷红在看着五人走远时,突然说了句:“跟上去。” 跟上去? 跟上去! 那两人吓得不轻,问:“为何?” 魔冷红怒哼一声,道:“只是占了一座酒楼算什么功劳?我们去把宫朝天杀了,那才是大功劳。”他也不等那两人,大步追上仓惶逃走的那五人。 他那两个跟班吓得脸都绿了,宫朝天若能够轻易就杀气,又怎会活到现在?他们可不愿前去送死,他们唯一坐的就是跑,往梦惜泰的家里跑,他们要去禀报梦惜泰:“那魔冷红不仅打伤了人,还要去杀宫朝天,他实在太可恶了。我们劝了他,反而被他数落,梦公子,他不可用,他虽然武功比我们高,可是太笨了。” 魔冷红一路跟着那五人,跟着跟着就到了这家酒楼,然后上了三楼,进了这雅间。 他和秦枫都是站着,争锋相对。 可他的肚子忽的“咕咕”的响,他心中又骂一句:“怪我早上吃得太少,又怪他们的食物太好吃。看,那个是只鸡,鸡就是鸡了,怎么还在鸡的肚子里装上米?这样好吃么?可他们都在吃,看来是不错的了。那是什么汤?咦,怎么汤上飘着几片树叶?什么树子还可以做汤?” 他越是想,肚子叫得越厉害。喉咙竟也不争气的吞了一口口水,“咕”的一声响。他感觉脸上在发烫,这时候本该是凶神恶煞的打一架,怎会如此丢人?都怪这肚子不争气! 宫朝天一呆,想要笑,却一直强忍着。秦枫却上前拱手道:“想必兄台饿了许久了,来来,到这儿好好吃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