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戒指的魂器
“那么你呢,闪闪?”林天搞定了多比,转向另外一个小精灵,“看来你的情况不是很好啊,愿意在我这里工作吗?” 他的话音刚落,闪闪立刻就是一阵大哭,眼泪从她那大大的棕色眼睛里面滚出来,洒在她的胸前。 “主人,我的主人,我不要离开你……” 林天看着闪闪的哭诉,当真有点无语。不过如果把闪闪赶出去,多比可能也会走。他们两个是好朋友。 所以林天决定试试安抚这个小精灵。 “闪闪!”他忽然很严肃的说,“你是个被主人扫地出门的精灵,对吗?” “呜呜呜,”小精灵哭的更加厉害了,“闪闪有了衣服了,真是羞耻啊!” “如果你是个小精灵,你现在应该找个新的家庭,安稳的过下去,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不是个坏精灵。”林天冷冷的说,“如果你什么都干不了,那也只能证明了,你原来的主人驱逐你是对的,你不是个好精灵。也说明了,克劳奇先生的确有让人失望的奴隶。” “闪闪不是个坏精灵!”闪闪终于忍住了一下哭泣声,“不准你侮辱主人!” “我只看见了一个哭泣的精灵,而不是个努力工作的精灵。”林天毫不客气的说,“如果你想说明你不是,那就证明给我看!” 对付闪闪这样的,(原谅我的用词)闪闪这样的贱骨头。就要用她在意的小精灵的使命来压迫她。果然,闪闪终于不哭了,而是咬牙说:“闪闪是个好精灵,闪闪要证明自己。” “很好。”林天脸色缓和了一些,“闪闪,如果你愿意为我工作的话,每个月我允许你有两天去克劳奇先生家探望他,为他做些什么。而且不用告诉我任何的一点点他家的事情。你觉得怎么样?” “您是说,我每个月可以有两天回去看主人?”闪闪显然被林天的这句话吸引了,怀疑的说,“您真的愿意吗?” “为什么不呢?”林天很轻松的说,“如果你愿意在我这里待下去,我就答应这句话,我从不食言。我相信,你会喜欢的。” “闪闪答应了,在这里工作。”小精灵显然被林天的条件吸引了,林天觉得她似乎瞬间又有了点活力。想想,也许很快的,她就可以恢复状态了。 想想原来的闪闪,到了霍格沃兹之后就一直酗酒,多比和其他的小精灵要不不会照顾她,要不就干脆厌恶她,直接导(本·书·改·名·为·追·寻·巅·峰,已·完·本)致闪闪废了。可是其实小精灵和人一样,给她点盼头,总是能够振作起来了。 林天一下子就得到了两个廉价劳动力,还是那种最喜欢工作的,让他简直就开心极了。把两个小精灵介绍给卢平,不理会他见了鬼一样的表情,林天直接让紫风给马尔福送了一封信,请他帮忙再看看有没有愿意出售家养小精灵的巫师家庭。 家养小精灵是些显赫的纯血家族才有的,不幸的是,这些家族现在很多都没有那么体面了。毕竟没有能够一直兴盛下去的家族。林天愿意用一千加隆以上的价格购买,已经足够让一些家族心动了。 搞定了小精灵的问题,林天终于有时间去麻瓜世界了。他到了破釜酒吧,给了老汤姆一盒香烟,然后就走出了对角巷,来到了伦敦。 他先去找到了一个小型的画面制作公司,将自己电脑里面的那些魁地奇世界杯的画面委托他们进行剪辑。当然了,他借用的是一个业余导演拍摄的电影的借口。小公司的生意一直一般,林天开出了一万英镑的价格之后,他们答应全力赶工。 至于进货,林天雇佣了一个很守规矩的律师,请他帮助自己打理大部分的事情。向一个烟厂订购大量的香烟之后,林天就要求律师帮助自己搞定大部分的手续。反正他也不缺钱,香烟的利润向来都高的惊人,近期已经给他带了了巨大的收益。 这一切搞定了之后,林天就要开始进行一些其他的工作了。这些事情,是他已经计划了很久的。 …………………………………………………… 林天要去的地方,是伏地魔的祖屋。在那里,有着伏地魔的另外一个魂器——戒指。 林天找到了那个叫做小汉格村的地方,并且打听到了一个叫做“里德尔府”的地方。然后,他听说了几天之前的一场谋杀,一个老头,叫做弗兰克·布莱斯的园丁死了。 很显然,这是伏地魔的一次谋杀。他附身在那个魔法部的官员伯沙·乔金斯的身上,用不可饶恕咒杀死了一个麻瓜。 林天没有冒险进入里德尔府,他担心伏地魔并没有离开。虽然他有八成把握伏地魔应该去了巴蒂·克劳奇家里,但是显然,他不打算探险。 小汉格顿村位于两座陡峭的小山之间,拥有一个不大的教堂和一处墓地。林天出了村子之后,越过山谷细心的搜索了很久。终于,他还是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几间破烂的房子,伏地魔母亲的家。 这座房子房顶上的瓦片几乎都已经掉光了,几处地方有椽子露出来,墙壁上全是青苔,小窗子上堆着厚厚的尘垢。周围的地上长满了半人高的荨麻,看起来已经有很多人没有来过了。 当然了,这里也确实很久没有人来过了。谁会没事干来一座破房子,尤其是它已经塌了。 说实话,面对着这样一座破房子,而仅仅是需要找一个小小的戒指,林天也很郁闷。 不过还好,他不用遵守不得使用魔法的条例,因为他有不为人知的魔杖。而这里,估计也不会有魔法部的追踪系统。 用魔法将破烂的房梁抽出来,然后慢慢的将所有的瓦片细细的清理,接着是里面的家具。林天用无比的耐心一点点的清理整个房子,不放过任何的一个地方。 当然了,这样的进度也不快。整整两天,林天什么也没有找到,当然了,破烂除外。不过考虑到原先的刚特一家已经穷疯了,林天也没有指望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等到整个地表上的东西清空了,林天花费了五天,然后再一寸寸挖地三尺的搜索了一遍,一个星期过去了。
还好,林天也终于找到了他的目标。 坐在一块草地上,林天细细把玩着这个所谓的伏地魔的魂器。 斯莱特林家的戒指,上面镶嵌着连邓布利多都迷惑了的还魂石。 其实这只是一个硕大的金戒指罢了,林天大概可以插进两根手指。上面的黑色还魂石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是就这一个不起眼的戒指,却是至关重要,关系着许多人的性命。比如说,邓布利多。 林天当然不愿意邓布利多就想原本那样憋屈的死去,都没有发挥太多的作用出来。林天觉得,这个伟大的魔法师即使要死,也要有足够的贡献才行。 不要你杀了伏地魔,但是至少,要把伏地魔弄个半死吧! 林天休息了一小会,站起身来,决定整理一下自己的仪表。 几天的搜索让他现在看起来无(本·书·改·名·为·追·寻·巅·峰,已·完·本)比狼狈。一向梳理的整整齐齐的金发已经乱七八糟的纠结在一起,上面满是泥土和树叶。脸上也是黑一块白一块的,衣服更不必说,脏兮兮皱巴巴不说,还散发着一股异味儿——在这个废墟里寻找了这么长时间的,林天连打理自己的时间都没有了,那还来得功夫洗衣服? 不过还好,他的戒指里面有着充足的储备。给自己施展了十几遍的清理一新之后,林天感觉身上的污垢少了很多,然后换上新衣服,整理好头发和仪表。林天变出一面镜子看了看,对自己的形象表示了满意。 现在的他,又是一个干净、整洁、悠雅、贵族一般的斯莱特林了。 “生活多么美好啊,又是一件魂器!”林天开心的对着自己说了一句,他目前已经掌握了两件魂器,还亲手毁去了一件。有一件在小天狼星现在的家里面藏着,那是他的弟弟偷出来的。还有两个分别是哈利和伏地魔自己,还有伏地魔的那条蛇和赫奇帕奇金杯。林天唯一担心的其实就是哈利体内的那片灵魂。原本邓布利多用的办法太冒险了,哈利差点就真的死了。不过如今看来,林天也并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毕竟灵魂的抽取是几千年都没有解决的课题。 “如果哈利真的要死,那我就送他一程。然后,他会获得永远的崇拜的。至于剩下的荣誉,归我好了。” 林天阴冷的想到,虽然哈利是他的朋友,他们也很有感情。但是在一个斯莱特林的心底,并没有什么不可以拿来出卖的。也许韦斯莱一家林天会特殊一点,但是他们一家也确实没有什么价值。 林天愿意全力的拯救哈利的生命,但是如果他真的做不到,也不介意哈利去死。 你也许要说,没有林天的话,哈利也没有死。 但是现在,有了林天,一切都不一样了。不过,谁让海要给林天一个莫名其妙的任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