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为了一个项目
“我说我是她的丈夫你相信吗?”林峰嘴角勾着一丝意说道。 林峰也走到慕萱的身旁,直接把她抱在怀里。 慕萱的脸蛋己是羞红一片,心里扑通扑通直跳,暗骂道:“坏男人,你就是一个大色狼。“ 虽然她被林峰抱在怀里,并没有一丝反感,心中反而还有点甜蜜。 “哦!原来你是慕总的丈夫啊!真不好意思,对了,这位先生是……“制服检查官说到这里顿了顿,因为他根本不认识林峰。 “我叫林峰” “林先生你好,我们是市检察院商业科的,我们正在调查关于慕董事长私自动用资金的案子,我现在要把慕董事长带走接受调查,烦请您配合。”检察官并没有暴力执法,能成为慕董事长的丈夫岂又是凡人,检察官此时放低姿态说道。 “咦,竟然会有这种事。”林峰故作惊讶说道。 “慕萱很是的聪明,当然知道林峰是什么意思,非常配合的说道:“公司确实有五亿资金,是我调配出去的。” “那你就老实告诉他呀,这五亿资金你到底是调去哪里了,不要私藏全说出来。”林峰故作不悦说道。 慕萱眼睛灵光一闪! “我也想说话呀!可是他们不信啊。慕萱委屈说道。 “老婆,你要相信他们,相信人民公仆,相信政府,不会冤枉好人滴。”林峰说道! 周围的检察官,听他们一唱一和怎么能不知道他们的意思,于是乎冷漠的说道:“慕董事长,你如果可以解释清楚这一笔钱的去向,我们检察院当然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还请您能告诉我们实情,不然的话我们只能带走你了。 “因为我们公司要投资一个项目,我把钱,打到盛南集团的账户上……还没得她说完,检察官就马上说道! 作为梅家的人,他当然知道慕萱所说,就是一个事实,可他不能因为一句话而相信,虽然这件事情有点不道德,但为了家族利益,他不得不这么做,而且梅天良派他过来一起做了万全的准备。 “慕董事,您说把钱打到盛南集团的账户上,把打钱的目的是“为了一个项目”,麻烦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检察官说道。 “证据?”那我想问一下你要什么证据?”林峰只是插嘴说道。 “投资一个项目当然会有合同,所以慕董事,麻烦你出示一下合同以此来证明你的清白,慕萱当然知道,检察官的下一句话就是让自己出示合同,可是合同已经丢失了,她上哪去找了? “这是慕萱看向林峰,他说他有办法,这个时候相信他了。”慕萱心里暗道。 “合同那么机密的东西你说看就看,不好意思,不可能。”林峰不满说道。 “林先生,我们希望你能配合工作!”检察官看到林峰的流氓样,以为他要耍赖,所以他的脸色不由得一正说道。 ”这位警官,请问我怎么不配合了,合同作为商业机密,真的不能说看就看,在丽雅高层也是有几个老总见过这份合同,不如让他们来作证怎么样?”林峰犹豫了一会儿说道。 “这……”检查官愣住了! “我们己经起诉了,如果你要带走她,法院判决结果之后。”林峰说道。 听到林峰这句话,检察官气的想要骂娘,但也不好发作,只好搜集了一些相关证据,便离开了丽雅国际,检察官走到丽雅大门的时候,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等待对方接通之后说道:“梅少爷,对方己经起诉了,我现在无法带走她,这件事不会有什么变故吧!”检察官小心翼翼说道。 “哦!是吗?”梅天良微微一顿!随后又说道:“怕什么?合同在我们手里,我就不信他们还能翻了天不成。” “等法院判决之后,你们就可以带走了她了。”梅天良胸有成竹说道。 “那为什么明知道会输,还要去打官司。”检查员不解问道。 “垂死挣扎,这官司一落败,那他们可真是要名誉扫地了。”梅天良****一笑。 检查官也连忙陪笑着!!
“就让他们多玩两天,好好享受他们不多的时间吧!”随后双方挂了电话。 “董事长办公室内,慕萱有些不解看向林峰,说道:“你为什么要去打官司。” 林峰微微一笑,并没有去回答慕萱。 见到林峰笑而不语,慕萱也只有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没有合同,这扬官司很难打赢的,被带去调查这是秘密进行的,打官司的话,到那个时候媒体会蜂拥而来…… “林峰走近她,在慕萱的耳边轻轻说道:“老婆,你要相信我。” 慕萱的头靠在林峰的肩榜上,双眸直直看着林峰半响之后才说道:“我相信你,你不会害我的。” “恩!亲亲乖老婆,你老公保证,到时候倒霉的一定是那个王八蛋,梅天良。“林峰笑嘻嘻说道! 丽雅国际内风平浪静,而外面己经是波涛汹涌,丽雅国际状告,盛南集团总裁梅天良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很快就被天南人民法院受理。 这个消息一发布,媒体都快疯了一样! 丽雅国际总裁慕萱,和盛南集团都是天南市的一方巨头,盛南集团虽然没有丽雅国际强盛,但是盛南集团作为天南市的老牌集团,底蕴还是令人咂舌,而这两位老总竟到了对簿公堂,媒体就像是十天不吃饭的饿狼一样,都想抢到这个头条新闻,于是乎媒体像潮水一般涌向丽雅国际。 法院正式受理了丽雅国际众员工的诉状之后,因为事态紧急,决定第二天之后就开庭。 然而在开庭的第二天左右,很多的媒体找到慕萱,想要在开庭之前,了解一下内幕。 对这些媒体的要求,慕萱并未去理会,能不能胜诉还是一个问题,她当然不会去管那些个媒体。 盛南集团老总对媒体采访,那是一个热情,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