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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百里奚

    草原茫茫,一条白玉绸带般的河流湍湍而过。

    小丘上,一座无碑孤坟,一位中年妇人。草原上的风,依旧在疾驰,妇人轻轻将散乱的发丝捋到耳后,偏头看了看身旁的坟茔。

    “忽尓赤,回来就好了。”妇人自语,意兴阑珊,又转头看向不远处的牧羊,吃草饮水,岂懂自家主人的悲伤?

    自从嫁给忽尓赤,自己全然是孤独守了二十八年的活寡,他从不归来,她也从不过问,只知道,他一路向东,是西厥独一无二的刺。可是自己呢,就是小部落里的平凡女子,愈加配不上战功滔天的他了。

    但他不再娶,哪怕是西厥大汗亲自将女儿许配给他,也是慨然拒绝,只说家中有人等着他,不愿对不起她。自己也不能为他做什么,不能像其他女子一般为出征的丈夫缝补战袍,也不能亲手给自家男人戴上自己亲自缝制的羊皮袹首,她呀,只能等,日复一日的等,年复一年的等,酿好一袋袋马奶酒,委托部落中出征的男子,给他带去。

    还好。

    每一次将马奶袋带去他身边,他就会托人带回书信。这样一个粗犷豪迈的汉子,谁知在家书上,涂涂抹抹,写到最后,就剩“还好”两字。这么多年来,一直如此,依旧如此。

    想及此,妇人忍不住笑了笑,自己不识字,也写不来中原人代代传颂的情诗恋曲,好不容易知道一句“既见复关,载笑载言”,着实也不懂其中的意思,再说,自己脸皮薄,也不能把思思念念的话语托人告诉忽尓赤。

    只要他还好,还活着就好。

    但是呢,自己的马奶酒,他懂。听说,他每一次上战场之前,都要拿出平常舍不得喝的马奶酒,大口灌下。

    想为她,而活下去。

    中年妇人拿出今年新酿的马奶酒,揭开塞子,慢慢倒在忽尓赤的坟头,“忽尓赤,现在,我终于可以亲自给你倒酒了。”妇人语气悲哀,忍不住低泣。

    岁月忽已晚,良人当归否?

    半年前,一个身着铠甲,率领三千兵马的年轻武将来到了小部落,当时吓得整个部落都惊慌失措,连酋长都急忙穿戴好最端庄正式的衣袍,恭恭敬敬跪在那年轻战将面前。

    岂料,这年轻武将却直接跪在了部落中这位守寡二十几年的中年妇人身前,放声哭泣,闻者皆哀。

    中年妇人也估摸不清情况,只是觉得这年轻人哭得很伤心,愣神之后,就赶忙扶起了他,就像扶着自家的孩子一般。

    这年轻武将说自己是忽尓赤的徒弟,叫速查尔,这次专门找来,只是因为,自己师傅战死了,把师傅的骨灰带回家。

    回家。

    这是忽尓赤死前最大的心愿。

    年轻人告诉中年妇人,师傅死前还说,他对得起国家,却对不起你。

    闻言,中年妇人跌坐在地上,捧着忽尓赤的骨灰盒,嚎啕大哭,一直囔着,不要他的对不起,只想他能回来,回来就好了。

    速查尔也哭,曾经是忽尓赤亲兵的三千战士同样哭泣。

    等过了二十八年的日日夜夜,等过了青丝熬成白雪,等到了暮颜苍苍,年老色衰,可是,自己心上的良人,却一直未归,未归……

    归来还依旧否?

    岂会依旧,物是人非,回家的,只是忽尓赤的骨灰。

    “回来就好。”妇人重复叨念,痴痴坐在早已长满青草的坟旁,将脑袋靠在坟头,恍若靠在忽尓赤宽阔坚实的肩膀之上。

    青青原上草,白马白袍,一骑策马而来。

    “婶婶,可知道柝柘城怎么走?”迷路的年轻男子翻身下马,向中年妇人施礼问安,满脸笑意。

    中年妇人将手掌覆在眉头上,遮了遮灼人的日光,看到眼前这位一袭白衣,腰悬长剑,星眉朗目的年轻男子,温煦一笑,“顺着药水河,再走三百里就到了。”一边说着,一边指向草原上这条母亲河,浩浩荡荡,蜿蜒东方而去。

    年轻男子拱手做谢,瞥眼看见妇人身旁的坟茔,轻声问道:“婶婶,这是何人的坟冢?”

    妇人苦涩笑了笑,想起部落里其他女子介绍自家男人时的情景,以往啊,自己怎么都羡慕不来,但是哪怕夜深人静时,自己一个人在毡帐中自言自语那几个字,也觉得欢乐。“俺男人。”妇人欢喜说道,第一次当着别人的面说出这三个字,脸色蓦然红润起来,心头却是喜意盈盈。

    忽尓赤,你看,我是不是能很自豪的给别人说,你是我男人了。

    白衣男子看着妇人面色几变,怎么也猜不透她的心思,只是赧颜一笑,摸摸头,恍若部落里调皮捣蛋的小孩儿一般,转移话题,问道:“婶婶,听说西厥之刺忽尓赤将军就是这附近的人,你可知他家在哪儿?”

    妇人轻轻叹了口气,偏头看了一眼孤寂坟头,又看向年轻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倒是关切问道:“娃,你去柝柘城干嘛,那边可在打仗呀?”

    “我也是去打仗的。”白衣男子憨笑,也随意坐在地上,和中年妇人闲聊起来,“我们西厥男儿郎嘛,天生就是骑马射箭,退敌千里的好汉!只是呢,因为某些原因,家族里一直不愿意让我来边关前线作战。婶婶,你说嘛,我好歹一个策马如飞,力挽三石弓的大好男儿,怎么能像那些只会提着笔杆子,天天动嘴骂人的文弱书生一般呢?”

    妇人笑着,听着,安静不语,他说他是家族出身。在西厥国中,等级森严,严格将国内臣民划分四个等级。

    具有正宗西厥皇族血统的,算是第一等级,是为皇族;第二等级呢,则是一些功勋彪悍,战功卓著的文臣武将所在的家族,除了人数极少的皇族,也就这一等级的家族是草原上的彪炳部落了,比如,西厥的四大家族,有军神百里春秋的百里家族,有大宗师赫连天王所在的赫连家族。再次一等呢,就是人数最为广博的诸司部落,整整十二诸司,却掌握了草原上近一半的牧民。最次一等,就是原属西域三十六国的亡国人民,以及部分从中原帝国迁徙过去的百姓,称为南人。

    妇人所在的部落,也仅仅是豪阀大族下的最末端旁枝,仅仅比第四等级要高那么一点点。想想,既然年轻人所在的家族,能阻止起从军作战,怎么也不会是小部落,否则,西厥王庭下发的旨意,岂不是要拿整族人的性命来填?

    年轻人继续絮絮叨叨说着,口干舌燥,忍不住瞥了一眼婶婶手中的酒囊,不好意思开口,倒是妇人眼尖,笑着就马奶酒袋递给了年轻人。年轻人大喇喇灌了几口,醇香的酒气四溢,“婶婶,这马奶酒太好喝了!你自己做的吗?”

    妇人含笑点头。

    白衣少年郎讪笑搓手,试探问道:“婶婶,能不能送点给我?”见妇人不语,他又立马接口道:“卖点给我也行。”一边说着,他一边接下腰间的青玉镶花腰带,要拿这根价值连城,西厥大汗亲自赠送的腰带拿去换酒喝了。

    也亏这家伙做得出来,平常处理生活小事,都不经过大脑的。当年他去拜访一位军中袍泽,那家老父是买酒的,这小子那嘚瑟呀,自己去偷了家中最好的一坛御赐琥珀仙品酿,喜滋滋跑到兄弟家上门。结果呢,把兄弟父亲气得胡须直抖,他娘的,你这一坛美酒比自家一地窖酒水都金贵,诚心砸场子吧!?

    自那以后,那位军中袍泽,再也不敢请他去家中了。

    妇人也是愣了愣,自己没见过大世面,但是年轻人手中这条一看就是稀罕难得的珍品,怎能说送人就送人了,真是败家子,微微佯怒,说道:“婶婶会送你酒,但是你随便送人这么金贵的物事,就不对了。”

    白衣年轻人咋舌,不解其意。

    “娃,你还年轻,你没考虑过你父母长辈赚这些银钱的艰辛,你看,像婶婶我们,平时织一张羊皮毯,在集市上卖,生意好,也才能买半两钱。你看看你手中的玉带,怎么看也是几十百两银子换来的。”中年妇人絮絮叨叨,犹如市井女子细细指教家中稚童一般。

    年轻人尴尬笑笑,自己在家中就是混世魔王一尊,别说是叔父这一辈,就算是爷爷祖宗辈,他也敢横着来。可是呢,此时遇到比自己母亲还碎碎念的妇人,却怎么也怒不起来。要知道,这家伙可是在家中没事就喜欢和自己父亲对着干的种,两父子没少干过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管你什么西厥军神不军神,在了家中,娘老大,我老二,你老三!

    西厥军神百里春秋,在家中,确实是最没地位的一个。自己的媳妇爱惜都来不及,那还舍得说重了话,结果呢,生出来这么一个犟脾气的儿子,打痛了呀,自家媳妇就碎碎叨叨不停,不打呀,这混小子就天天给你捣蛋,不是去揍了某位皇子,就是调戏了某家王公大臣的闺女。

    用西厥大汗的话说就是,有了这小子,整座偌大的王庭都城,才有了些许生气。

    这股生气,着实让百里春秋很生气呀。

    “娃,婶婶这里还有马奶酒,都给你。”妇人见年轻人尴尬不语,闷闷喝酒,微微一笑,取出最后一袋马奶酒,说道:“你之前说去打仗,娃,婶婶这里还是劝你一句,能不上战场,就别上战场,你这么出去,可考虑过家中父母长辈的感受没?”

    “我爹巴不得我离家出走。”年轻人咧嘴一笑,“倒是我娘不愿意我出来杀敌。”

    妇人哦了一声,见天色已晚,看了看身旁的坟墓,又对年轻人说道:“娃,今天不早了,要是不嫌弃,你就来我们部落住一晚,明日再走吧。”

    白衣年轻人喝完酒袋中最后一滴马奶酒,笑呵呵说道:“不了,不打扰婶婶了,我要赶忙去前线。偷偷告诉你,我一点都不佩服我家那军神不军神的老头子,我倒是很佩服被称为西厥之刺的忽尓赤。”

    “我要像他一样,成为西厥最锋锐的剑,一路向东!”

    年轻人一路高歌,策马而去,只在空旷的原野上,回响着他的声音——

    我百里奚,杀向东方了!

    残阳暮色中,中年妇人痴然站在忽尓赤坟头,面向东方,看着年轻人离去的身影,低语一声:“忽尓赤,你走了,我便帮你看着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