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杨老邪
尸,禀天地至阴之气而生,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无穷,速度其快,其体硬如金刚,初生者即有九阶的实力。这是大部分先天高手对僵尸的认识,可以说,僵尸的强大是天地赋予的,整个江湖中,很少会有哪个人不想成为一个僵尸。 阴影仔细的打量着般若,虽然明知道这个般若是僵尸,但是即使阴影用感知把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扫描了一遍,却也找不出他有哪里与人类不同。见此情形,阴影也不得不感叹天地造物之奇,也只那无所不能的天地才能造出如此独特的存在。 阴影的目光是感慨,青衣的目光是好奇,轩辕风的目光则是羡慕……唯有轩辕龙儿的目光最奇怪,她看向般若的目光非常的独特,似乎是在惊讶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僵尸一般,当然,真正明白轩辕龙儿眼神中的意昧的怕也唯有般若一人。感觉着头上轩辕风那羡慕的眼光,般若也唯有苦笑。 僵尸在普通高手眼中确实是高高在上,力量大,身体强,速度快,还不老不死,然而,般若却知道,自己在轩辕龙儿面前真的什么也不是。 僵尸毕竟也有等级,而像是头上那个轩辕龙儿,般若真的不知道她有多变态,身为一个龙族,竟然成了僵尸,这样事情怕是自古以来就没有人想到过。龙族的特点,本身就是身体强,力量大,如果再把僵尸的特点与龙族综合在一起,那又会是一种怎么样的情况呢?般若不清楚这其中的变化到底有多大,但是有一点,那两者综合起来的能力肯定不会是一加一等于二。 般若心悦臣服的俯身跪了下来,恭声道:“我,般若,在此立誓,永生之年,永不主动伤害人类。” 般若的行为使得所有人全部愣住了,僵尸的厉害,这里的所有智慧生命,除了阴影有点迷糊外,全部是一清二楚,可是,现在,这人人羡慕地僵尸竟然跪在了几个人类面前表示臣服,这怎么可能? “般若,你是不是疯了?”血虎巨目发红的怒叱了起来。 “我没疯,血虎,听我的,认输吧。”般若头也回的叹道。 “我相信般若没疯……”雷萨魔突然俯下身来,以五体投地的姿势,恭声道,“我,雷萨魔,在此立誓,永生之年,永不主动与人类为敌……” “疯了。你们他妈地都疯了……”血虎陷入了半疯狂状态。来回地望着般若与雷萨魔。满脸地不可置信。 “血虎。我觉得这其实并没有什么……我们从来就没有主动与人类为过敌是?”风狐微微昂起头来。“四海龙君。我知道自己不是你地对手。所以。我也不说别地。我风狐也在此立誓。有生之年。永远再主动与人类为敌。” 天鹰一直默默地梳着自己地羽毛。直到风狐也保证不再主动与人类为敌后。这才缓缓抬起头来:“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天鹰从来就没有主动伤害过人类。所以。这个誓言发不发其实都没有什么。但是。既然风狐都发了。那我天鹰也会不敢发这个誓……” 随着般若地出现。短短地一瞬间。情势已经出现了天翻地覆地变化。血虎地巨脸灰黯到了极点。好一会后才轻叹道:“你们人类有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其实我血虎也很想识时务。但是我只能说。认输可以。发誓免谈。我只能保证以后不会主动伤害人类。但是如果人类欺到了头上。我血虎却也不是好惹地。” 随着血虎地低头。剩下地变异生物也只得乖乖地伏身下拜…… …… 站在城门口,目送着一队的变异生物缓缓的消失,几人心中各有感慨。 “可惜僵尸和吸血鬼不同,不然,我肯定让那般若咬一口。”轩辕风失望的道。 “要是僵尸和吸血鬼相同,那还不如直接去找吸血鬼……”青衣翻了翻美目,满脸可惜地道。 “但是僵尸和吸血鬼终究是不同啊,吸血鬼那可是怪物,而且,我喜欢阳光,其实,我最希望僵尸具有的能力就是传染力……” “那倒是没错,如果僵尸能够传染,我当年就去内蒙大草原找他了……”青衣轻叹道。 “不老不死,确实是多数人地企盼,然而,不老不死却也未必就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好。”轩辕龙儿摇头道。 “就是,你们看到僵尸地好的同时,还要看到僵尸地不足,虽然是说不老不死,但是其实也就是老不死罢了,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另一层含义也便是不入轮回,那也就代表着一旦死亡,就是形神俱灭……” “那又有什么关系?现在的人,哪个不是只修 来世?就算能够轮回,还有来世,谁知道来世的<> “就是,在我看来,死与形神俱灭本就没有什么差别,我不知道不老不死有什么不好,我只知道,如果我师傅能够不老不死,就用不着在寿元耗尽前把功力传给我,而且,如果我有无尽的寿元,就能够尽情的追求剑道的巅峰,那又有什么不好?” “可是,听说僵尸都没有味觉的。” “要味觉做什么?我从进入先天起,就再也没有吃过东西了。” “可是我想吃东西。 ” “那你就不要去当僵尸啊。” “我又没有说我要当僵尸,轩辕风,你笑什么,笑笑笑,笑个毛啊,你是轩辕家的人,难道不知道去城里管一管纪律,当一当城管?” 把管城市的说成城管,也唯有阴影会这样说,轩辕风虽然不满,不过想到轩辕家的大业和上京城的善后事情,也只能无奈的摇着头,回到了城内。 …… 乌牛山脉,位于上京城南二十多里处,此山脉占地方圆百里,最高峰高达三千多米,可惜,山上一棵树都没有,草都找不到一根,满山都是光秃秃的黑土和黑石,看起来无比的丑露,完全就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然而,表面丑露的乌牛山,内里却是别有天地。 山腹内,四千多米深的地方,一间长宽数里的地下室里,正稀稀疏疏的聚集着许多的白大褂。 数千盏白亮的灯盏照得整个密室亮如白昼。 最中间的手术台上,躺着一具浑身青黑的尸体,手术台上空,正有一支亮晶晶的探针缓缓的刺向台上的尸体。 “咔……滋……”探针刺在尸体身上,一瞬间已经变形,同时上空的机械手臂上响起一串串的火花,空气中传为隐隐的焦臭味。
手术台旁边的首席研究员抹了抹头上的冷汗,寻思道:这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连着损坏了五根高科技探针还采集不到它的基因样品,接下来,难道还要继续? “这么久了,还没进展?”旁边一个青色长衫的老者终于说话了。 这个老者正是杨家的大长老杨老邪,几乎是与不死轩辕同一时代的人,也许是因为天才罕有,也许是因为有了杨老邪在,不需要别的天才来支持家族,和轩辕家一般,轩辕家在不死轩辕的光辉下,数百年来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追上不死轩辕的成就,而杨家也是如此,杨老邪的名头,虽然逊色于不死轩辕,但是人老成精,杨老邪就相当于是轩辕家的不死轩辕,偶尔有后辈弟子资质出色,可是老来却也被杨老邪的光辉所掩盖。可以说,不死轩辕和杨老邪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家族支柱,有了这个支柱,家族的大厦才会傲然挺立,只有当支柱倒下,家族大厦将倾,才会有可能出现新的支柱,而这便是,忧患与安乐,天之大任有无的差别。 杨老邪身高一米六左右,整个身子瘦削得如同一架骷髅,皮包骨头的脸上,满是密密麻麻的黑紫色老人斑,最恐怖的是,他的后脑竟然有一个巴掌大的洞,透过那洞的一层透明的膜,还可以看到里面跳动着的大脑皮层和脑髓。 而最巧的是,造成这个伤口的主人就是正从头上乌牛山脉上空飞过的血虎。 血虎的血能不愧青衣嘴中的诡异之名,便是杨老邪这等九阶顶级高手,在受了伤后,竟然都不能完全愈合,虽然这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受伤的地方在头部,但是毫无问,血虎的血能确实非同一般。 杨老邪问话的语气非常的平静,但是,那位首席研究还是吓了一跳,不仅仅是因为杨老邪的形象,同时还是因为杨老邪的地位和性格。 “是……是……还没进展,目标的身体硬度太大。” “哼……算了,科技?什么东西,还是我自己来好了……”杨老邪冷哼一声,凌空一抓,把手术台上的尸体吸到了自己的手中。 这具尸体的强悍,杨老邪是早就清楚了的,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对这些研究人员抱有多大的希望,先前的时候也一直是冷眼旁观,如果不是杨逍非要研究出这具尸体的奥秘,好来壮大家族,杨老邪怕是连这点时间都懒得浪费,要知道,他的寿元可是不多了。 随手从尸体下掰下一根尾指往上术台上一丢:“好了,你们继续研究基因吧,老夫闭关去了。” 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