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子之于归
沈重华本来以为烟波叟对她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的,毕竟秋十三私自逃走就是为了她的,而且他还面临着死劫这道坎儿,怎么说也是紧要关头,不好好躲起来却还在外面招摇过市,说不准会把她当成是红颜祸水的。 可是老头儿跟秋十三师徒两个关起门来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出来的时候居然是笑眯眯的,对着她也是和颜悦色的紧,不但丝毫没有想象中的不满,似乎还很是高兴。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沈重华纠结了,她心里还想了不下百种法子在烟波叟面前好好表现一番好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呢,结果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秋十三看着她那副傻愣愣的样子,揶揄偷笑几声:“你就是喜欢瞎cao心,师父可以说是我最为尊重的长辈了,于他而言,我也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只要是对我好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会不赞成?” 对他好吗?沈重华戳戳他的脸:“可是,你现在应该是隐居起来避难才对,却因为我入了这红尘,师父不会怪我们吗?” “傻瓜!”秋十三伸手揉揉她的脑袋,一脸的宠溺:“你自己不是也说了,劫难依靠躲避是躲避不过去的,这个道理其实师父也明白,就是毫无办法,这才抱着侥幸的心思希望借着隐居减轻劫难的影响力,可是我却知道,若是我真要应这样一个劫难,那一定是应在你身上的。” 沈重华眼眸之中迅速的闪过一抹惊色,刚欲开口,秋十三却把手指竖在她的唇边,眉眼含笑的看着她:“嘘!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别担心。我逆天而行不是第一次,以前那么多回都没要了我的命,何况如今。就算真是熬不过去这道坎儿,有你在身边,就算我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沈重华怔怔的看着他,眼中几乎要落下泪来。 秋十三用指腹轻轻地擦掉她眼角的湿润,俯下身子虔诚的在她眉间落下一个吻:“别哭。我们不是都决定悬壶济世了吗?或许老天爷看在我们救人活命的份上。网开一面,容许我们白头到老呢?” 沈重华胡乱地点点头,两个人静静的依偎在一起坐在门槛上。看着不远处青山上不时飞起的鸟儿,十指交缠的不发一言。 汤圆拉着秋奴的衣角,两个人悄无声息的走远,直到拐出院子。汤圆才叉着腰神气活现的说道:“看到了没?我可不是在骗你,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根本就不容许别人插进去。我们家小姐怎么可能会忽然的移情别恋?你的脑袋就不能稍微的动一动?”手指头没好气的在秋奴的胸膛上戳戳戳,脑门太高了,她够不着。 秋奴一张脸全都变成了窘迫的红色,讷讷得说不出话来。他就是傻嘛,不像那些聪明人一样脑子里面十几个弯,好端端的沈重华要嫁给欧阳瑾瑜。那不是背叛是什么?虽然秋奴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家爷是天底下最好的,可是心里面也隐隐的有些替他自卑。以前的时候腿脚不便空有满腹才华也没几个人看得到,后来腿脚好了,可是比起欧阳瑾瑜安清源这样背后有着强大家族全力支持的人来说,底气上还是差了些,所以沈重华说要嫁给欧阳瑾瑜,秋奴马上就觉得对方是看不上秋十三的处境才会做出如此选择。 说到底,他还是觉得没有家族支撑的秋十三比不上那几个人有底蕴,心里没什么把握才会看不清楚情况,现在知道了事情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子,心中顿时就开心起来,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看中身份背景的。 所以,被汤圆这丫头欺负着拉耳朵什么的,他完全没有觉得有什么生气的,反倒是笑的很开心。 烟波叟既然到来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总算是有了一个说得上话的长辈了,别看烟波叟自己没成过亲,对这些事情倒是比他们还热衷,这几天里忙着东奔西跑的研究婚嫁事宜,买来的东西流水般的送进了宅子里头,那般声势弄得几乎整个镇子上的人全都知道了刚搬来的那户人家要办喜事了。 林五娘罗七娘一行人是第二批赶到的,烟波叟是秋十三的师父,自然是代表着男方这边的长辈,林五娘一行人里面罗七娘是沈重华的授业恩师,自然是女方长辈了,还有没赶到的北堂家一家人,都是女方的人,林五娘最后觉得烟波叟那边有些凄凉,临时叛变帮她去了,倒是被何璧钦好一顿取笑。 一切都要按部就班的来,纳彩、问名、纳吉等等的在沈重华看来完全可以省略的步骤也被一一的进行了一遍,按照林五娘的话来说,成亲那是女人一辈子里头头等的大事,万万马虎不得的,否则不吉利。 对此沈重华不置可否,上辈子跟云飞扬之间的婚事倒是按部就班一点不差的进行的,到底还是成了一双怨偶,这一世遇上秋十三,她是认定了这个人的,这些形式是否还要进行她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倒是秋十三很严肃,一心一意要准备一个毫无纰漏的婚礼,作为两个人走到一起的见证。 秦夫人一行人昼伏夜出的赶路,简直就像是见不得人的逃亡一样,好不容易赶在婚期前到了青山镇,那婚事却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偌大的宅子里头披红挂彩,喜气洋洋,任谁一看也知道这绝对是要办喜事的。 虽然对于沈重华如此仓促的就要嫁人秦夫人有些不大满意,却也保持了缄默,欧阳家族的事情最近闹得很厉害,因为欧阳夫人使人退婚,欧阳家族如今被整个江湖给逼到了风口浪尖上,所有人都知道了欧阳夫人看不上沈家的女儿坚决的反对这桩婚事,既然如此,沈重华就算嫁过去了也不过是受人欺负的命,还不如就这么嫁了。 就是考虑到这一点,秦夫人才没有把事情通知欧阳瑾瑜,那是个好孩子,若事重华嫁了他,也能生活的很好的,可惜,却有那样一个母亲。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好像昨儿才刚认识你的,眨眼你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秦夫人满腹心绪的看着沈重华,周围全是一片红色,百子千孙的喜幛,并蒂花开的床帏,榴生百子的被面,其他大小的绣品上也都是鸳鸯戏水百年好合之类寓意吉祥的,看着就觉得喜庆。 沈重华早就已经把需要的绣品全部赶制完成了,亲手一件一件的折叠好了收起来,闻言笑道:“义母怎么忽然发出这样的感慨来?” 秦夫人失笑:“我居然也学着人家伤感起来了,这可就不像我了。”说着拿起梳子给沈重华慢慢的梳头,站在她身后语重心长的说道:“我虽不是你的亲生母亲,却是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的,可惜彦儿跟你之间没缘分,要不然我其实想着要你给我当媳妇的。” 嫁给北堂彦?沈重华脑子里面浮现出北堂彦冰山一样的脸,嗯,是个很可靠的男人,不过就是太冷了一点儿,也不知道谁有那个本事把冰山化成春水。 “嫁了人了可就是大人了,这跟做姑娘的时候可是不一样的。”秦夫人伤感起来,这可恶的秋十三,她才收了这个女儿多长时间,还没亲热够呢,就被这小子给抢走了:“虽然你上头没有公婆,可是对待烟波叟老前辈一样要孝敬尊敬,华夫人虽然对自己的儿子没什么母子之情,到底血缘关系割舍不断,她若是有什么歪招儿你尽量的能忍就忍一下,只要她不过份,你就当是替秋十三还了生育之恩了,她是当娘的,她做那些事情就算别人瞧不起,却也没人会多事的说什么,但是你们小辈一个不慎就是忤逆长辈,是不孝,到时候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你们给淹死。” 沈重华虽然不相信华夫人那个脑子里面明显有问题的女人能想出什么高招儿来,却明白义母是为了自己两人打算的,乖乖地听着。 秦夫人忽然发现自己无话可说了,只好默不作声的给沈重华梳好了头发:“明日就是正日子了,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该嘱咐你的话我也都说了,你们俩以后要好好过日子。”说着说着,忍不住背过身去擦了擦眼睛,只是送义女出嫁而已,怎么感觉像是割她的rou一样的难受? 一双软绵绵的手臂从身后环过来,柔软的身躯靠上来,沈重华撒娇一般的叫了一声:“母亲!” 秦夫人浑身僵了一下,转过身来把她搂进怀里:“哎!我的好女儿,我的女儿!” 秋十三轻轻地合上房门,面上露出一份怅然的微笑。 他跟沈重华两个人都缺乏母亲的关爱,可是他们却也遇上了像母亲一样关怀着他们的人,如果前面十几年的苦难是为了以后的日子能够长长久久甜甜蜜蜜,那么,他情愿在成婚之前多吃一些苦头。 还有一天他的心里陡然那火热起来,明天那令他牵肠挂肚的人儿就会穿上大红的嫁衣,曾为他相守一生的妻子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子之于归,宜室宜家。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ps:mama居然得了肺气肿,花落天天在这里祈祷,希望mama康复,大家不要嫌弃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