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蓝田日暖玉生烟
理论上说,每个人的一支眼都是可以看到世界的全貌的,所以即使是独眼龙也是可以过正常的生活。 但为什么人要长两只眼睛呢?是为了看得更清楚吗? 只是为了利用两只眼看到的差异,让我们看到的世界更加接近真实。 而此时的墨含光又有了第三个视角。 虽然其实还是只是一种类似于直觉的视角,但在经过最初几天的不适应之后,墨含光发现自己对世界的观察角度更加全面,世界在他眼中也更加鲜明了。 不但能看到事物表面的情况,而且能感受到起内部的能量运转,从只能感受一些剧烈的动静,没有几天就几乎像个扫描雷达一样高效了。 这样的能力在实战中几乎可以想到,是可以判断对手攻势底细的妙手。 不过仅仅是这样,也不过是止于技尔,还当不起元神的异能。 在墨含光继续的路途中,他每一天都在发掘新的感觉,每一天都似乎更加新鲜。 从水流的缓急,到飞鸟的羽翼,从枝桠的生长,再到云散雨歇的初晴。每一种自然的姿态,都能带给他全然不同的感受,都会让他在元神的感知上迈进一小步。 而事实上,不但对于事物的变化动态有所了解,这个视角还能提供给墨含光知道他身边人的心思状态呢! 就在墨含光持续的风景看厌了之后,他终于把视角锁定了身边的人。 因为人心是最复杂难懂的,所以墨含光将它放在这能力已经熟练之后才开始试探着接触。 最开始,他能感知到的只有很明显的情绪,诸如厌恶和喜欢之类。 为了能够接触到这些情绪,他有时甚至会冲到小村子里去做一些奇怪的事情。当然在他来说是不在意的,但对于那些村民来说确实是很古怪、甚至很可恶的,所以他感受到的厌恶总是比喜爱要多得多。 实际上,如果有人看到一个疯疯癫癫、嘴里念念有词,却又喜欢恶作剧的家伙,应该就是墨含光了。 然后随着他修行的慢慢进步,能感知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对人心情的感知也越来越清晰。 渐渐地,即使是不那么明显表露出来的感情,他也能有所察觉了。 就如同有些人被注视会有反应一样。 此时的墨含光对于附近旁人对自己的心情波动,都有了直觉,只要是心里有关于墨含光的想法,就能被他感受到。 实际上,他这时候的能力范围,已经不单单只能感受到跟自己有关的感情波动了。但由于主观人格上的限制,他的视角还没有那样的开阔,也就先这么着了。 能力的范畴提升毕竟还是比较简单的。虽然过程和疯子一样,但由于墨含光底子深厚,元神已经成型许久,这一次也只不过是把没有开发出来的能力加以运用而已。 但对于知见障这一类的事物,就不是靠苦修就能解决的,还是要见得多了,接触的多了,感受到的多了,才能有所进益。 但,再怎样淋漓畅快的进步,总会有戛然而止的时候。这世上从没有可以一直前进没有停歇的时候。 在经历过这样的畅快进步,感受到世界的另一处视角的真实之后,墨含光的进步也再次微不可查了。 他再次进入瓶颈了。而这次,就没有元神的老本可以给他啃了。从此时开始,在那时空的乱流中炼就的元神根基,已经大多变现,以后的每一步都只能靠着他自己再一次去闯了。 恍若梦醒一般,元神通明的墨含光此时感受到鸟儿叫声的欢愉,能听出蛙声的枯燥,还能听出那夏末蝉声对于生命的眷恋。 原来,一晃眼有是一个季节过去了。 零星的几片落叶仿佛在宣告着秋天的脚步近了。 墨含光却没有在意。 因为他忽然发觉有比季节的更替更加重要的事情:他已经两三个月没有洗澡了!而且是在一年中最热的季节。 即使他已经寒暑不侵,但轩辕金博送的这一身衣裳可不是刀枪不入,这几个月下来已经是破破烂烂了。 “据说成了仙之后无垢之体能够永远保持干净,那是怎样的情形呢?”在河中烦恼着怎样搓去身上污泥的墨含光,开始胡思乱想着。 而他周围一圈棕色的水,以及他那用野外采摘的皂角搓出来的白沫,都表示着这里绝非鱼儿们可以栖息的地方,说不定就被这污水呛死了。 当然,那皂角也并非墨含光认得出来的,也更非他在野外采摘。而是他沉迷修行时恶作剧的所得。至于说那个被拿了皂角的人怎么样了,墨含光的确是不记得了。 实在是毒瘤啊,这个家伙! 不但当街抢劫,还在这里污染水源。 似乎是上天也看不下去他这样胡作非为了。忽然,从水底传来一阵氤氲烟霞一样的光彩。rou眼看去只是一瞬,恍惚而过,几乎让人以为是错觉。但墨含光的元神还是可以察觉到那氤氲烟气的,如雾如兰,似岚似霞,煞是美丽。 “那是什么?”墨含光有些好奇,感觉似乎是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说不定是什么天材地宝呢?” 而由于经历过那次泥沼没顶的生死关,墨含光已经知道以自己的修为,即使断绝气息一天一夜也不会有事,也就放心大胆的潜入水中要把那发散出氤氲之气的事物捞起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了。 但就在墨含光入水之后不久,一艘小船从层层叠叠的水草中划过,进入到这处隐蔽的所在。 由于墨含光并没有露天洗澡的习惯,这一处洗澡的地方其实是一处过人高的水草掩映之地,一般人在外围是基本上会被挡住视线,无法看到里面的事物的。 而那船上还有几个女子的声音,其中一个小一些的说着:“应该就是这里了,那天我的玉佩就是丢在这里了,只是当时走得匆忙,而水下状况又太复杂,来不及慢慢找了,我就先走了,现在应该还在这里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