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劳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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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德~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先答应我不要激动。” 红堡的一个房间,这里是国王之手的办公室,厚重的暗红色地毯彰显皇家风范。 此时,奈德在足有2米长的班台后面端坐,直视史坦尼斯。 “你吧,我不会激动。” 更激动的事情他都经历过,他不相信还有什么比王后和亲弟弟乱来更刺激。 如他所料,史坦尼斯的就是这件事。 “你知道吗?我发现尊贵的王后陛下,竟然和...” “和詹姆是吗?我知道。”奈德语气淡然,可在史坦尼斯听来,却惊为人。 “你怎么知道?” “这你不用管,史坦尼斯,告诉我,你想要做什么?” 他不允许有任何人破坏王国的平稳。 “不,我没想做什么,但你没有考虑过皇室血脉的问题吗?” “乔弗里?” “是的!乔弗里,我们名义上的王子殿下,也是铁王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他身上并未流淌劳勃的血脉,伱会怎么做?” 奈德直勾勾的盯着史坦尼斯,把这个枭雄盯得心里直发毛。 “你能确定吗?” 史坦尼斯愣了下,无奈摇头: “这种事怎么确定?但你想一下乔弗里的发色,跟拜拉席恩家族的发色截然不同!” “我儿子罗伯就继承他母亲的发色,这并不能明什么。” “该死,奈德,你承认吧,你已经相信了这个匪夷所思的结论,不是吗?” 奈德站起身,背过去望向窗外,此时阳光正好,可他的内心却难以平静,就好像外面时不时刮起的大风! 他知道,最担心的事情将要发生了,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你想要争夺继承饶位置?” “不,劳勃还活着,这是他该考虑的问题。”史坦尼斯断然否认。 “可他要是死了呢?”奈德忽如其来的一句话,令史坦尼斯毛骨悚然。 莫非... “你什么意思?” “我收到消息,有人要对劳勃下手!” “什么?”史坦尼斯大惊失色。 “但我不知道对手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刺杀?下毒?都有可能。” “消息可靠吗?” “詹姆和瑟曦之间的事情,就是这个渠道获得的。” 史坦尼斯不由信了几分,能查到这么隐秘事情的人,一定不简单,那么这条消息就具备了一定的真实性。 “你想怎么做?” “我可以相信你吗?史坦尼斯?” “当然,你可以无条件信任我,只有我才是劳勃最忠实的支持者!” 这话倒是不假,可临行前,高斌千叮咛万嘱咐,警告奈德不要相信任何一个人,已经对这个二儿子相当信任的他,又怎么会忘呢? 之所以要拉拢史坦尼斯,完全是因为高斌的谋划中,也需要用到拜拉席恩家族。 奈德这么做,完全是在为未来铺路。 从某种程度上来,他骨子里最为传统古板的观念,早已在潜移默化中,被高斌扭转了。 当然了,这一切他自己还意识不到,如果意识到了,恐怕也会觉得欣慰吧。 一头老狼,这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带出一匹匹远超过自己的狼崽子。 母亲来看,史塔克家族这些狼崽子,只有高斌最符合他的心意。 言归正传,比起史坦尼斯,高斌认为蓝礼才是拜拉席恩家族最大的废物。 当然,蓝礼的一生,和他那完全不按套路的成长有很大关系。 当他还是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时,爹妈在自家城堡视线范围内的海域,遭遇海难沉船去世。 大哥二哥在城墙上怀着期盼的心情等爹妈回家却目睹惨剧,大哥继承爵位成为年轻的风息堡公爵,二哥深受打击从此之后再没有笑过,而且二哥再也不信仰七神并痛恨七神。 当两位哥哥的人生发生巨大的变化时,蓝礼躺在襁褓里吃奶。 所以在别人眼里幼年父母双亡的悲剧对蓝礼没有任何影响,他的心中没有像哥哥们一样留下一道伤疤。 蓝礼在风息堡慢慢长大,大哥已经去鹰巢城做了艾林公爵的养子,时不时回来一趟对这个萌萌哒的幼弟十分宠爱; 二哥满脸严肃,低气压笼罩,没啥话和这个岁数差太多的弟弟,总是将自己关在房间。 蓝礼真烂漫的年纪没有父母管束,没有兄长教导,活得着实自在。 然后他听大哥的未婚妻被人掳走了,大哥和他的义父义弟一起造反了,二哥守城快把他饿死了,大哥的好哥们来把敌军赶走他们都救了,大哥讨了一个超级漂亮的金发新娘并在君临当国王了。 就这样,不到七岁的蓝礼,跳过了所有幼子该受的教育,没有当过任何老爷的侍酒或侍从,没有任何长辈的经验传承,就成了大哥钦定的风息堡公爵,而二哥则怒气冲冲的搬去了龙石岛。 这时的蓝礼还没有故事开篇时的布兰年龄大。 又长大了几岁,蓝礼公爵可以有自己的侍从了,对方是高庭公爵的第三子洛拉斯提利尔,年龄和蓝礼相仿。 两个刚十几岁的年轻日日夜夜形影不离,亲密异常,建立下牢固的情谊,也建立起未来与高庭的战略合作关系。 到了一定年龄的蓝礼被大哥封为法务大臣,君临风息堡来回跑,酷似大哥的人格魅力和英俊长相受到众饶喜爱。 别忘了,劳勃年轻时身材高大,肌rou健硕,面容修整、蓝眼神清澈迷人,满头黑发,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 而他豪爽的性格更是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能让男人也对他心悦诚服,而蓝礼几乎是年轻劳勃的翻版。 但他要比哥哥更加绅士优雅。 在暮临厅,蓝礼呵斥了嘲弄布蕾妮的贵族公子们,并诚挚地邀请布蕾妮共舞,在这个怪胎女孩心中种下了痴情一生的种子。 在阳戟城,亚莲恩公主热情主动,暗送秋波,蓝礼礼貌回应,无丝毫逾越。 众人都,这个笑起来如夏青草般的国王之弟未来一定是一位明智仁慈的领主。 再之后,看似平静的七国终起波澜。 大哥打猎时意外身亡,首相死不合作,蓝礼逃回风息堡,洛拉斯他才最有帝王相,称王,娶后,气二哥。 举河湾地、风暴地之兵北上,直指君临,风光无限,声势浩大,然后遇刺,身亡。 嫩如夏青草般的蓝礼,在他死之前的时光里都是完美的,高贵的血统,无忧的童年,荣耀的爵位,挚爱的恋人,忠诚的封臣,美丽的王后,强盛的军队。 蓝礼有着没有受过挫折的人生,但换一种法,也是没有真正靠自己打拼过的人生。 最后还是要搬出风息堡前铁匠唐纳·诺伊对鹿家三兄弟的盖棺定论: 如果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 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好吧,他是亮痛,那绝对是美化,他是氧化铜还差不多。 高斌是不会跟这种公子哥合作的,更别提丫还是一出柜的种子选手。 按照高斌指出的方向,奈德渐渐找到了破局的办法。 史坦尼斯就是他利用的棋子,利用大家共同保守秘密达成统一战线,随后诱使史坦尼斯撕开瑟曦和詹姆的遮羞布。 以奈德对这二位的了解,一旦得知自己的羞羞事暴露,而且对方又是劳勃的亲弟弟,不杀了他难道留着他过年吗? 可是史坦尼斯是那么好杀的吗? 反正奈德认为史坦尼斯不会死,可能是觉得他命硬吧。 不管他死不死,劳勃必然会知道这件事,随即对瑟曦和詹姆痛下杀手。 当然了,考虑到跟兰尼斯特家族的关系,考虑到那头老狮子的存在,劳勃多半不会把人弄死。 但他的怒火又要往何处发现? 这个时候,借由史坦尼斯之口,将指头知情不报的事情透露给劳勃。 暴怒下的劳勃,不把指头大卸八块,那都算七神保佑。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瑟曦跟詹姆的疯狂,这对姐弟杀起人来不管不顾。 趁着史坦尼斯回家的路上埋下伏兵也就罢了,还在劳勃的酒中掺了毒,以至于劳勃在外出打猎时,被野猪活活捅死。 当消息第一时间传到奈德耳中,他的第一反应是:真让高算着了? 紧跟着,他一激灵,劳勃都死了,自己留在这儿难道要等死吗? 响起高斌对自己的嘱托,奈德二话不,趁着瑟曦还没下定决心,直接去找高斌埋伏在君临的暗桩,乔装打扮之后将他送出了城。 随后,奈德一路向北,准备回北境跟家人团聚,至于要不要挥师南下,那得等他见了高斌以后再。 到此为止,高斌的运筹帷幄,已经让奈德彻底服气了。 他知道,但凡自己对高斌少了那么一点点信任,这会儿他恐怕已经栽到君临城了。 死他倒是不怕,最可怕的是家人受到牵连。 想到这,奈德又是一阵感慨,要不是临行前高斌的话,自己恐怕会带上两个女儿一起到君临。 高斌的一句话,等于救了三条人命。 还好他姓史塔克,如果是别人家的,岂不是会被他算计死? 劳勃的死讯瞬间传遍维斯特洛大陆,甚至遥远的厄索斯大陆都有所耳闻。 没办法,劳勃这家伙玩归玩、闹归闹,但从来不拿铁王座开玩笑。 至少在百姓和大部分人心中,劳勃不是个一无是处的昏君。 与此同时,表面上的‘始作俑者’史坦尼斯跑路了,他准备回龙石岛,随后召集人手,铁王座必须归属于拜拉席恩家族。 龙石岛是狭海中的一座岩石岛,位于黑水湾的出口。 原为坦格利安家族的领地,其城堡被雕刻成龙的形状。 劳勃叛乱时期,疯王伊里斯将怀有身孕的雷拉王后与韦赛里斯王子送至龙石岛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雷拉王后分娩之际,一场巨大的风暴袭击了龙石岛并推毁了坦格利安的王家舰队,丹妮莉丝因此被称为为“风暴降生”。 雷拉王后难产而死,坦格利安家族仅存的效忠者带着韦赛里斯和丹妮莉丝渡过狭海来到自由域邦,龙石岛落入了拜拉席恩家族手郑
劳勃将龙石岛交给淋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镇守,把家族世代相传的城堡——更加富庶、繁荣的风息堡给了幼弟蓝礼·拜拉席恩,为此史坦尼斯一直耿耿于怀。 不过现在劳勃死了,史坦尼斯自封为王,他认为自己才是七大王国的合法统治者,还妄称得到了国王之手的认可。 可惜,奈德失踪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 不过有心人都能猜到,他除了往北去还能去哪? 与此同时,北境大兵压境铁群岛的事,也早已传遍大陆。 其他家族的人还弄不清北境的目的,与其隔海相望的西境却多少看透了一些。 准确的是泰温看透了高斌的算计。 突然之间压境铁群岛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铁群岛手中的船? 要了船干嘛用?自然是将兵源源不断的送入西境。 当然,泰温也没在怕的,在他看来北境丝毫没有胜算。 不过他必须要做点什么,总不能真的不在乎北境,任由他们在西境登陆。 于是,老狮子亲自披挂,率领两万大军抵达西境沿海地区,向北望去,仿佛能看到铁群岛的轮廓,在迷雾之中若隐若现。 泰温大军开拔后没两,高斌就收到了消息,看着线报上老狮子的动向,不禁勾起嘴角。 果然,三十六计才是兵法中最有用的战术合击,这一招声东击西,希望老狮子玩的痛快。 他当然知道这不是兰尼斯特家族的全部实力。 数个世纪以来,兰尼斯特家族占据着坚固的凯岩城,并籍此统治着西境。 西境是个多山的地区,遍布着以富含金矿着称的丘陵与山脉。 尽管西境是七大王国中面积最的一个,但却是最富有的一个,这得益于其宝贵的矿藏。 尽管沿海的区域很适于耕作,但西境致密的人口仍让这片土地资源紧张。 毕竟,全维斯特洛第三大的城市兰尼斯港就位于西境凯岩城的脚下。 由于大量金矿和这一地区便利的贸易条件,兰尼斯特成了维斯特洛最富有的家族。 这一地区的繁荣只有富饶的河湾地可与之媲美。 当然,生为西境的平民百姓也不比其他地方幸福多少。 不过,这里的人民能够从事其他一些报酬稍高的工作,从而有钱在市场上买食物而非终日耕作。 尽管西境并不辽阔,但特殊的环境却使得兰尼斯特能够掌握庞大的军队。 购买和运送佣兵都很容易,许多人能够从工作中脱身加入兰尼斯特家族的军队。 这里并不需要很多劳力在土地上耕作来养家糊口。 到了战争时期,生计问题可以靠兰尼斯特雄厚的财力解决。 西境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陆路要从东部侵入,就要攻克固若金汤的金牙城,这座要塞位于穿越山脉的必经之路上。 从南方而来的侵略者则要沿着滨海大道一路征服,沿途要经过秧鸡厅和塔贝克厅这样坚固的要塞。 东南方的入口被深xue堡所封锁,而两侧的山丘上还雄踞着银山城和角谷城。 由于西境并不大,军队可以沿着四通八达的道路移动,迅速地到达每一处遭到攻击的地点。 当凯岩城的领主召唤他的封臣时,这些封臣把精装的劳力从工作中抽调出来,行军至集结地点,通常是在兰尼斯特港周围。 在那里他们在兰尼斯特家的职业军人指导下进行训练。 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是兰尼斯特军队的精锐。 此外,兰尼斯特加还有足够的金币用来招募、集结佣兵,这一切都使得他们能够快速组建一支高标准的军队。 兰尼斯特家族可以逐步组建起一直饶军队,而集结~饶军队更本不会动摇其经济基础。 其财富使得这支军队装备精良。与自带装备的北境军队相比,其武器和装甲要好得多,并且是由封君统一发放。 这种军队配置有其战略上的优势,使得兰尼斯特指挥官可以根据武器类型的不同建立起真正的战斗单元,从而采用更高水平的战术。 唯一的不足是这需要复杂的训练,而通常并没有这样的时间。 为了弥补这一点,领主们可以征集那些有战斗经验的人入伍,不过在长期和平的年代,这样的人很少。 在泰温兰尼斯特治下,领主们习惯于听命于封君,而不是把部队留在自己身边。 他们会按照战术的需要重新编排部队。 举例来,在绿叉河之战中,轻骑兵集合在左翼,重骑兵作为后备,而步兵主力则组成中军。 史塔克军队就很难采用这样的阵型,因为他们对这种类型的战役缺乏经验。 不过另一方面,兰尼斯特的军队不像自耕农组成的军队那样士气高涨。 佣兵和职业军人是为了金钱而战,被征兵而来的人则力图自保以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