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营救营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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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门特联邦海军陆战队是一群勇猛无畏的战士,他们具备强健与彪悍的体魄,不屈不饶的战斗精神与技巧,面对再强大的敌人,他们也不会退缩,因此在联邦军队中素来享有很高的声誉。 区别于陆战队的精英们,第18侦察小队的麦克哈里斯准尉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猛冲猛打的人,他总是喜欢收集对手或者自己尽可能多的情报与信息,事事谋定而后动。 作为一个指挥官,与他冰冷的外表所不同的是,部下们其实暗地里非常欣赏这位珍视士兵生命多过战功勋章的年轻上司。 但是懦弱这个形容词怎么也不可能落到这个队长的头上。 因此当他拟定了一个突击救援麦昆少尉的计划后,大家都吃了一惊。 “队长,您不觉得我们应该等待支援吗?”提问的是牛郎:“我不知道为什么抵抗军要背叛我们,但这个时候我们还向明摆着的陷阱冲去,这实在是有些疯狂,难道我们的生命还不如法朵弗洛蒙那个墙头草?” “我相信士兵的生命和那些大人物的一样珍贵,”对于队员的质疑,哈里斯并没有生气:“因此,在确定了麦昆少尉他们陷入了巨大危险中之后,我们必须尽快行功,把他们救出险地,这是对战友生命的尊重!何况情形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危险,我们现在是一支奇兵。” 这个时候,博士开口了:“我想,我支持队长的意见。” 博士一直是个很奇特的人,他睿智而理性,和哈里斯的风格很象,据说真的拥有好几个大学博士与硕士的头衔。 入伍前他在金融公司工作,私下炒作些股票,一度非常风光,但经济危机后股市几乎崩溃,他也在一夜之间负债累累。 为了逃避巨额的债务,根据联邦相关的法令,他不得不选择参加军队这一条路。反过来说他在军队也学了不少东西,临时的医疗训练让他在考核中胜人一筹,目前作为下士是小队里军阶仅次于哈里斯的。 “如果陷阱被识破,那也就不称其为陷阱了,现在敌明我暗,我们拥有巨大的优势。”无疑博士的话在小队里还是有一些分量的。 根据那个俘虏尚道的供认,法朵弗洛蒙确实是被关押在圣保罗大酒店里,抵抗军对于帝门特的背叛是件可怕的事情,因为帝门特进入芬迪的军事行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这个组织提供的情报与支持,现在对方的背叛将对这场战争起到怎样的影响,现在还犹未可知。 通过审讯得知,似乎是抵抗军内部出现了政见上的分歧,这种分歧进一步导致了分裂,最后抵抗军的另一方将弗洛蒙出卖给了芬迪政府。 这次针对帝门特方面的营救行动,正义抵抗同盟与自由反抗军一起编织了这个陷阱。 对于没有芬迪正规军的介入,准尉稍感安心,毕竟情报在这一方面还是准确的,这也为行动的成功提供了一定的保证。 最后18小队终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除了牧师和牛郎还有他们的俘虏尚道先生,会留下来继续承担接应的任务外,他们将进入卡蓝这座危险重重的城市,去营救那支陷入危境的营救小队。 现在已经是中午时分了,队员们又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将路上的死尸清理干净。哈里斯命令队员们必须换上芬迪人的服装。卡蓝城里虽说敌人数量不多,但毕竟是掌握在对方手中的城市,他可不想犯下与海军陆战队的勇士们一样的错误,大摇大摆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非常可能的情况是,那个城市布满了游击队和抵抗军的眼线。 就这样,兵分两路,准尉带着钻头和娃娃脸钻进了一辆芬迪人留下的破旧家用小汽车,一路冒着黑烟突突突地向卡蓝城进发了。 半个小时后他们进入了卡蓝城的罗莎大道(Rochasroad),这条位于卡蓝北方的入城公路口有一块巨大的广告牌,四周镶嵌着彩色的霓虹灯管,上面是一幅巨大的美女肖像,这个性感的芬迪女郎冲着所有将要进入卡蓝的人,玉唇轻启,旁边粉刷着巨大的口号——“欢迎来到快乐之珠卡蓝!” 但进入城区后,面前凄惨的景象让他们感到沮丧:街区仿佛遭到了空前的洗劫,街边商店的橱窗被打碎,路上横着燃烧的汽车与垃圾,不少看起来象幽魂一样的芬迪人在街上游荡,远处传来零散的枪声与哭喊声,只有一座座高大奢华的建筑在向他们诉说着这座城市战前的辉煌。 “天哪,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就是那个著名的卡蓝吗?”钻头喃喃自语,好像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他当初还期望来这个地方好好地寻欢作乐一番:“不用我们进攻,这些芬迪人自己就把自己给抢光了。” “呯!”突然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击中了汽车的后轮,幸好行驶速度并不快,没有引起翻车事故。 钻头一个急刹车,脸色变得煞白。 秘密潜入敌境的三个人回头张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他们现在就被敌人发现了?
只见街对面跑出了两个芬迪人,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支猎枪,满脸狰狞。 “你们这些有钱佬,还回来干什么,是你们这些混蛋抛弃了卡蓝!抛弃了芬迪!”这个人歇斯底里地大叫,举手又是一枪,但却没有打响,看来是卡壳了,那是一支老旧的双筒猎枪,刚才击发了两次,看来现在是没有威胁能力了。 而另一个人手里提着一根铁棍,他的目的显然和同伴不同。 “先生们,把车子和身上的值钱之物都留下来,大爷我会考虑留下你们的小命的,动作快点!” 真是活见鬼了,哈里斯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不太好,不过现在这辆车已经指望不上了,因为没有后备轮胎可以使用。 他按照对方的话走下车,钻头和娃娃脸也跟在后面。 “行了,快把东西交出来,金表,钢笔,什么都行,还有吃的和水……”拿着棍子的家伙大声说道,但对方却象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支手枪。 哈里斯冲这个贪心的可怜虫脸上开了一枪,子弹正中额头,他身体向后一仰,笔挺挺地倒了下去。 后面那个还在维修猎枪的人显然被吓傻了,哈里斯这个时候觉得可以放过这个人,他那支破烂猎枪基本上已经对他们没有什么威胁了。 但还没等他拿定主意,一记枪声就在他旁边响起了,劫匪的胸口上绽起一朵血花,紧接着又是一下,这次正中头部。 准尉回过头,发现开枪的是娃娃脸,这让他很吃惊。这个新来的列兵长着一张甜甜的笑脸,看到任何人都是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但哈里斯总觉得他是个危险的家伙,有点让人琢磨不透,并不象他表面看上去那么单纯。 现在这个初次上战场的士兵,在他未下命令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射杀了一个几乎可以说是平民的人,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仿佛杀一只鸡那么轻松,这不由让他感觉怪异。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何况娃娃脸也没有做错什么,换做他自己,最后也一定会这样做。 “先生们,看来这座城市已经陷入了混乱,”准尉向两名部队描述目前的形势与他们的行动安排:“这种混乱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与掩护,现在只要向前穿越三个街区,尽量从民巷与小路走,我们马上就能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圣保罗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