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文网 - 历史小说 - 三国之帮爹当军阀在线阅读 - 第一六五章 冠礼与亲事

第一六五章 冠礼与亲事

    公孙瓒虽然是灰溜溜的走了,可他留下的烂摊子却需要人来收拾,而刘和就是这个给公孙瓒擦屁股的倒霉家伙。

    持续近两个月的这场局部战争,波及广阳郡的全境和渔阳郡的南部三县,对于正在春播和耕种的百姓而言,实在是一场灾难。双方参战的兵力总计达到了七万之巨,给蓟县、雍奴、安次、广阳、潞县、昌平和涿县带来的是极其沉重的负担。

    如果不是刘和果断请卢植出山,终止了这沉无意义的内战,双方死伤的士兵就不是两万之数,而因为战争流离失所的百姓也会急剧增加。

    唯一让刘和心里觉得安慰的是处于内外长城之间的代郡和上谷,没有被战事所波及,在留守的刘惠、刘放、鲜于银等人的合力管理之下,焕发出一片勃勃的生机。

    按照刘和离开马城时的部署,刘惠征集了五万民夫沿着f仇水向上游地区开荒屯田,虽然规模不大,但也迈开了走出外长城的第一步。

    刘放则主要负责曲辕犁的生产和推广,目前马城工坊内制造的新式耕犁已经脱销,各县的坞堡和农庄发来的预定请求已经堆满了刘放的几案,估计按现在的生产速度,要一直到明年下半年才能全部交货。

    鲜于银虽然不能返回蓟城直接参战,但他深知自己的责任同样重大,所以抓紧时间为刘和征募新兵,严把兵源选拔的关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刘和招满五千士兵。

    逃回白山的阎柔在此期间曾经有所异动,结果被他的老对手夏侯兰给逼了回去。别看夏侯兰只统领了三千兵马驻守在广宁,可他一点也不怵阎柔,有时候只带着一千骑兵就敢出城前往白山脚下巡视,遇到阎柔的部下时,直接冲上去一阵砍杀,跟个拼命三郎似的。

    好几次,阎柔带着兵马来堵夏侯兰,结果被夏侯兰慢慢吊着就到了宁城附近,然后鲜于银就会带着在宁城驻训的大队兵马前来反包抄阎柔。

    被夏侯兰坑过几回之后,阎柔彻底老实,再也生不出别的心思,老老实实躲到白山北面过日子去了。

    公孙瓒撤离幽州之后,刘和让赵云率领五千骑兵奔赴渔阳县,专职镇压那里的作乱乌桓部族。刘和又命慕容平率领两千步兵将前后抓获的公孙瓒降兵四千余人解往马城,今后这些降兵将被划入屯田大军之中,前往弹汗山附近开荒种地。

    从居庸关回援蓟城的三千士兵,由孙礼带往雍奴,从此常驻于此城,遏制公孙瓒今后的行动;从五阮关回援蓟城的两千士兵,被从事齐周带往潞县,以后常驻于此,扼守蓟城东面门户。

    刘虞任命从事李敏为涿郡太守,前往涿县上任,那里还留有一千七百名伤兵,恢复之后便充作郡兵,归于李敏调遣。刘虞又征辟卢植为军师,兼领渔阳太守之职,前往渔阳县赴任。今后有卢植隔在刘虞与公孙范之间,远在南皮的公孙瓒也会安心一些。

    立下大功的李严,率领剩余的士兵返回蓟城,进行休整。

    刘和从马城回援蓟城时,带回来一万两千人马,加上蓟城自有的六千人,合计一万八千人。当初随刘和回援的四员武将和三位谋士,如今只剩下李严还在身边,而战后蓟城的兵力加起来也就仅剩四千五百人,其中还有两千伤兵!

    当初的一万八千兵马当中,战死了两千五百余人,所以只剩一万五千五百人。赵云带着五千骑兵去了渔阳,鲜于辅南下冀州带走了三千骑兵,慕容平带着两千步兵回了马城,受伤的士兵有三千左右,其中一千人是在涿县养伤。这么算下来,留守蓟城的可不就是四千五百人么。

    不过蓟城留守的兵力虽然减少,但实际的安全却是增强了,而刘虞控制的地盘也增加了一些。原来被公孙瓒控制的潞县如今由齐周率军驻守,原来双方都不驻军的雍奴被派驻了军队,就连涿郡境内也增加了兵马。

    忙完这些事情之后,刘和忽然有种身心俱疲的感觉。蓟城之内,刘虞手下只剩赵该可用,公孙纪是不敢再回来了,齐周去了潞县,魏攸和程绪留守边塞。刘和比他老爹也强不到哪去,手下仅剩一个李严,还有史阿和丁况两个打手。

    冀州方向暂时还未传回战报,刘和又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于是想起了当初答应过史阿和丁况的事情,便让李严帮着他们师兄弟两个cao办“燕山武馆”开馆之事。

    时间已是六月中旬,蓟城到处一片热浪。

    这天,刘和让人从集市上买来几只水瓜(西瓜的汉代名称),然后来到东院给两位夫人请安,顺便看看与他同父异母的小兄弟刘安。

    自从刘虞返回蓟城之后,大小欧氏就老实许多,从来不敢在刘虞面前说刘和半句坏话。府中的下人也是规规矩矩,背着刘虞和刘和也不会乱嚼舌根。

    别看刘虞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宽厚仁慈,但在管教家人方面却是十分严格,他现在对长子委以重任,差不多等于是将手中大半的权力都交给了刘和,如果大小欧氏连这点眼力见都没有,那就只能等着挨刘虞的训斥。

    刘和走进东院的时候,看到大小欧氏正在树荫下逗弄着已经蹒跚学步的刘安,于是笑着说道:“天气炎热,我让人送几只水瓜过来,为你们解暑消渴。”

    大欧氏口中称谢,急忙让奴婢接住。小欧氏也是起身向刘和行礼,客气的不行。

    刘和站在树荫下陪着两位夫人唠了一阵子家常,然后就俯下身来逗玩弟弟刘安。

    刘和说:“叫哥哥!”

    刘安便依依呀呀地跟着说:“脚…咯…咯”

    小家伙这副认真的模样,顿时引得院中一群人大笑起来。

    小欧氏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于是对刘和说道:“世仁,你今年已经年满二十了吧”

    刘和点头,说:“前些日子刚过了生辰,因为忙着跟公孙瓒打仗,把这事都忘记了。”

    “那可不成!我要提醒夫君一声,抓紧时间为你补办加冠之礼。”

    “冠礼还是免了吧,我记得当初在洛阳的时候,宗室们曾经为我提前办了冠礼的。”

    小欧氏口中提到的冠礼,源于周朝,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礼仪,表示男女青年已经到了性成熟的年龄,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

    冠礼又称丁礼或者成年礼,需由氏族长辈依据周礼为青年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按照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了早日执掌国政,通常会提早行礼。传说中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

    刘虞当初将刘和留在长安,先后侍奉先帝刘宏和少帝刘辩以及刘协,朝廷为了给他授予官职,宗正寺卿不等刘和年满二十,便已为他举行了简陋的冠礼。

    小欧氏见刘和婉拒,劝道:“虽然你曾在洛阳提前加冠,可远在郯城的族人们当时并未在场见证,如今你的声望渐隆,正当借此机会邀请各州豪杰前来观礼,顺便笼络可用之才。”

    刘和听完小欧氏这话,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条妙计。

    从东跨院内出来之后,刘和来到刘虞的书房,对老爹说道:“父亲,孩儿想请您出面为我补办一场加冠之礼,不知可否”

    刘虞放下手中书册,看着刘和说:“吾儿一向不喜繁文缛节,今日为何却提出这样的要求”

    刘和解释说:“我想通过这个仪式解除袁绍和公孙瓒对幽州的人才封锁,趁机从各州招揽一批可用之才前来幽州。”

    “这倒是一个好借口,为父这便联系郯城族人,让他们前来幽州为你补办加冠之礼。你先仔细想一想需要邀请哪些人前来观礼,到时候我给他们一一写去邀请的信函。”

    “多谢父亲成全!”

    刘和说完这件事情,便要转身离去,结果被刘虞拦了下来。“世仁先不急着离开,为父尚有两件事情要跟你确认清楚。”

    刘和只好老实地站在刘虞面前,听他讲话。

    刘虞一脸正色地说道:“年初离开马城之时,我曾提及你的婚事,当时你说中意邺城甄家女子,还看上了颍川唐家的女子,我已经派人前去了解过了,这两家都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了”刘和顿时急眼了。

    刘虞白了刘和一眼,说道:“你所说的甄家那个叫宓的女儿,今年才九岁,你觉得合适么”

    “呃……”刘和顿时语塞。

    “你提到的另外那家,更加不合适!唐瑁之女唐姬,乃是已故少帝辩之妃嫔,岂能再嫁于你为妻”刘虞说道这里,脸色已经变得很不好看。

    刘和本来想说唐姬很可怜,如果自己不大义凛然地站出来解救她,将来她的命运就会十分凄惨,可是看到老爹的脸色之后,还是把话都憋进了肚子里面。

    刘虞语重心长地说道:“世仁,不是为父责备于你,婚姻之事,不能有半点儿戏和马虎,你平时行事都很稳妥,唯独在这件事情上让我觉得欠妥!我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容你想一想是否有合适人家的女儿与你般配,如果实在想不出来,那我只好请人说媒了。”

    眼见刘虞说的这么严肃,刘和急忙开动脑海中的“搜索引擎”,拼命地回想还有什么女子适合嫁给自己。

    “甄宓还是个九岁的幼女,也不知道现在大乔的年纪有多大;貂蝉被董卓睡过了,下一步还要被吕布睡,老爹肯定不会同意;刘大耳去了徐州才娶了糜竺的meimei,貌似年纪应该不大;对了,还有才女蔡琰,不知道现在跟卫仲道成婚了没有……”

    刘和皱眉想了半天,然后对刘虞说道:“父亲教训的是,孩儿又仔细地想了一遍,觉得大学士蔡邕之女蔡琰、乌郡桥公的大女儿、东海糜竺之妹似乎尚未嫁人,这三家的女儿,孩儿都喜欢!”

    刘虞看着儿子一脸认真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刘和的鼻子说:“你呀你!让为父怎么说你才好!我只让你说一个,你一口气报上三家女子,难不成还想让我全给你娶回来”

    “若是能够如此……那就……再好不过……”刘和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越来越小,到后面就像蚊子叫唤一样。

    “什么你再说一遍!”

    刘和:“……”

    “给我滚出去!”刘虞拍着几案,将刘和骂跑了。

    等到刘和走后,刘虞嘀咕:“嗯,听说蔡邕之女素有才名,倒是我儿的良配;东海糜竺虽然出身商贾,他的meimei嫁于吾儿做个妾室倒也不算委屈;只是乌郡远在江南,那桥公的大女儿不知长得如何为了刘家子嗣兴旺,老夫这次便拉下脸皮来替他张罗婚事!”

    ps:亲们,今天上班了吧不得瑟了吧那就赶紧投推荐票啊!

    ()